一、一些股东不同意公司合并如何办
部分股东不同意公司合并的,公司可以召开股东大会,如果公司合并的决议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的,则公司合并继续进行,反对公司合并的股东可以要求公司以合理价格收购其股份。
反之如果公司合并的决议没有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的,则公司不能进行合并。
《公司法》第四十三条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二、公司股东侵占公司财产如何办
公司股东侵占公司财产,公司有权要求股东返还被侵占物,股东不予返还的,公司可以起诉处理。侵占财务的股东如果是公司的工作人员,则可能构成职务侵占罪,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处理。
一、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二、职务侵占罪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本罪的犯罪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包括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财物的目的。
三、职务侵占罪量刑标准:
1、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犯此罪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犯此罪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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