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构成故意杀人可以假释吗?
《刑法》
第八十一条
【假释的适用条件】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
二、构成故意杀人罪假释流程有哪些?
1、由执行强制劳动改造的监狱向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假释建议书,并附相关材料;
2、监狱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收到监狱的假释建议书后审查相关材料;
3、人民法院在审查案件材料后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裁定予以假释。
三、构成故意杀人罪在假释考验期内需遵守哪些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监督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监督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监督机关批准。
四、构成故意杀人罪存在哪些情形不能判处死刑?
1、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
2、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3、审判的时候怀孕的。
五、构成故意杀人罪假释和减刑的区别有哪些?
1、对象不同。
假释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而且执行了一定刑罚的犯罪分子;减刑适用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而且在刑罚执行期间确有悔改或立功实施的犯罪分子;
2、次数不同。
假释只能适用一次,而且附有考验期和必须遵守的条件;减刑则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使用多次;
3、内容不同。
假释是将犯罪分子提前释放,在考验期内予以考验;减刑则是适当减少犯罪分子的刑期,犯罪分子仍然在监狱里执行相应的刑期;
4、新罪和漏罪产生的影响不同。
在假释考验期内发现犯罪分子有新罪或者漏罪的,则撤销假释,按规定的原则进行数罪并罚;减刑后有新罪或者漏罪都不影响已经作出的减刑裁定。
六、构成故意杀人罪情节较轻的情形有哪些?
(1)防卫过当的故意杀人;
(2)义愤杀人;
(3)激情杀人;
(4)受嘱托杀人,即基于被害人的请求、自愿而帮助其自杀;
(5)帮助他人自杀的杀人;
(6)生母溺婴,即出于无力抚养、顾及脸面等不太恶劣的主观动机而将亲生婴儿杀死。
并不是所有的故意杀人犯都不可以假释,符合法定条件的监狱可以向法院提出假释建议,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内需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构成故意杀人可以假释吗这个问题就介绍到这里,阅读了本篇文章,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