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借款人未使用借款要承担责任吗

最新修订 | 2024-02-26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4人
专家导读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共同借款人未使用借款要承担责任吗相关的法律规定。
共同借款人未使用借款要承担责任吗

一、共同借款人未使用借款要承担责任吗

共同借款人未使用借款的也应当承担债务偿还责任。

不论共同借款人是否实际使用了借款,只要形成了共同借款,则所有的共同借款人就都对债务有偿还的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他们中的任何一个人,或者所有人偿还借款。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八条

债权人为二人以上,部分或者全部债权人均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为连带债权;债务人为二人以上,债权人可以请求部分或者全部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的,为连带债务

连带债权或者连带债务,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

二、借款合同无效担保人应承担责任吗

借款合同无效担保人不承担责任。

当事人在担保合同中约定担保人对主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承担担保责任,该有关担保独立性的约定无效。

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主合同无效导致第三人提供的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无过错的,不承担赔偿责任;担保人有过错的,其承担的赔偿责任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三分之一。

主合同有效而第三人提供的担保合同无效,人民法院应当区分不同情形确定担保人的赔偿责任:

(一)债权人与担保人均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的赔偿责任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

(二)担保人有过错而债权人无过错的,担保人对债务人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三)债权人有过错而担保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第二条,当事人在担保合同中约定担保合同的效力独立于主合同,或者约定担保人对主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承担担保责任,该有关担保独立性的约定无效。主合同有效的,有关担保独立性的约定无效不影响担保合同的效力;主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金融机构开立的独立保函发生的纠纷,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独立保函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时,可以通过运用法律知识或者是相关专业人员的帮助来解决,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上述的文章内容中已经对共同借款人未使用借款要承担责任吗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对于该问题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4k字,预估阅读时间12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832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共同借款人未使用借款要承担责任吗
一键咨询
  • 170****176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245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750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746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321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864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37****548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500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565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150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220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328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228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670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205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共同借款人未使用借款要承担责任吗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共同借款人未使用借款要承担责任吗相关的法律规定。
10w+浏览
债权债务
借款未成年担保的人能否承担
[律师回复] 借款让未成年人担保民间借贷时债务人提供未成年人签字担保,后债权人因索要借款未果将债务人与担保人一并诉至要求履行还款义务、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却以提供担保时未成年为由主张抗辩,债权人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的诉求还能获支持吗近日,山东省临沭县人民审结该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一审依法驳回了原告要求未成年人履行担保责任的诉讼请求,判令由借款人限期偿还债务。经审理查明:1986年5月出生的李甲系该县某玉村村民。2021年11月23日,村民古乙向李甲短期借款25800元,央求时年17周岁的好友丙为其担保,丙碍于情面勉强答应,借款后,古乙为李甲出具格式借据一份,载明“借款金额为25800元、当月27日前一次性付清,如借款人逾期还款,则借款人除清偿借款本金外并应自借款之日起按月息贰分的利率付息;保证人丙自愿以连带责任保证的方式为上述借款及逾期还款的约定利息提供担保,保证期间为本借据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贰年。”古乙、丙分别在借据的借款人处、保证人处签字捺印。该借款到期后经原告李甲催要未果,后于去年底委托律师诉至,请求依法判令二被告偿还借款25800元及利息。被告古乙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在法定期间内亦未提供书面答辩。庭审中,原告主张被告丙提供担保时虽未满18周岁,但其经营店铺,能够以自己的劳动收入维持正常的生活水平,故有担保资格和能力,被告丙对此不予认可,丙之父对该担保事项拒绝追认,原告对其主张未提供相关证据予以证实;被告丙辩解其提供担保的借款当时并未见实际交付,认为李、古之间并不存在真实的借款关系,原告对此不予认可,被告丙未提供相关证据证实。未成年人能否承担担保责任
快速解决“债权债务”问题
当前6832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未成年人借款,未成年人能承担担保责任吗?
[律师回复] 借款让未成年人担保民间借贷时债务人提供未成年人签字担保,后债权人因索要借款未果将债务人与担保人一并诉至要求履行还款义务、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却以提供担保时未成年为由主张抗辩,债权人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的诉求还能获支持吗近日,山东省临沭县人民审结该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一审依法驳回了原告要求未成年人履行担保责任的诉讼请求,判令由借款人限期偿还债务。经审理查明:1986年5月出生的李甲系该县某玉村村民。2021年11月23日,村民古乙向李甲短期借款25800元,央求时年17周岁的好友丙为其担保,丙碍于情面勉强答应,借款后,古乙为李甲出具格式借据一份,载明“借款金额为25800元、当月27日前一次性付清,如借款人逾期还款,则借款人除清偿借款本金外并应自借款之日起按月息贰分的利率付息;保证人丙自愿以连带责任保证的方式为上述借款及逾期还款的约定利息提供担保,保证期间为本借据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贰年。”古乙、丙分别在借据的借款人处、保证人处签字捺印。该借款到期后经原告李甲催要未果,后于去年底委托律师诉至,请求依法判令二被告偿还借款25800元及利息。被告古乙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在法定期间内亦未提供书面答辩。庭审中,原告主张被告丙提供担保时虽未满18周岁,但其经营店铺,能够以自己的劳动收入维持正常的生活水平,故有担保资格和能力,被告丙对此不予认可,丙之父对该担保事项拒绝追认,原告对其主张未提供相关证据予以证实;被告丙辩解其提供担保的借款当时并未见实际交付,认为李、古之间并不存在真实的借款关系,原告对此不予认可,被告丙未提供相关证据证实。未成年人能否承担担保责任
借款让未成年人担保,未成年人能否承担担保责任?
[律师回复] 借款让未成年人担保民间借贷时债务人提供未成年人签字担保,后债权人因索要借款未果将债务人与担保人一并诉至要求履行还款义务、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却以提供担保时未成年为由主张抗辩,债权人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的诉求还能获支持吗近日,山东省临沭县人民审结该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一审依法驳回了原告要求未成年人履行担保责任的诉讼请求,判令由借款人限期偿还债务。经审理查明:1986年5月出生的李甲系该县某玉村村民。2012年11月23日,村民古乙向李甲短期借款25800元,央求时年17周岁的好友丙为其担保,丙碍于情面勉强答应,借款后,古乙为李甲出具格式借据一份,载明“借款金额为25800元、当月27日前一次性付清,如借款人逾期还款,则借款人除清偿借款本金外并应自借款之日起按月息贰分的利率付息;保证人丙自愿以连带责任保证的方式为上述借款及逾期还款的约定利息提供担保,保证期间为本借据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贰年。”古乙、丙分别在借据的借款人处、保证人处签字捺印。该借款到期后经原告李甲催要未果,后于去年底委托律师诉至,请求依法判令二被告偿还借款25800元及利息。被告古乙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在法定期间内亦未提供书面答辩。庭审中,原告主张被告丙提供担保时虽未满18周岁,但其经营店铺,能够以自己的劳动收入维持正常的生活水平,故有担保资格和能力,被告丙对此不予认可,丙之父对该担保事项拒绝追认,原告对其主张未提供相关证据予以证实;被告丙辩解其提供担保的借款当时并未见实际交付,认为李、古之间并不存在真实的借款关系,原告对此不予认可,被告丙未提供相关证据证实。未成年人能否承担担保责任
借钱让未成年人担保,未成年人能否承担担保责任
[律师回复] 借款让未成年人担保民间借贷时债务人提供未成年人签字担保,后债权人因索要借款未果将债务人与担保人一并诉至要求履行还款义务、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却以提供担保时未成年为由主张抗辩,债权人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的诉求还能获支持吗近日,山东省临沭县人民审结该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一审依法驳回了原告要求未成年人履行担保责任的诉讼请求,判令由借款人限期偿还债务。经审理查明:1986年5月出生的李甲系该县某玉村村民。2021年11月23日,村民古乙向李甲短期借款25800元,央求时年17周岁的好友丙为其担保,丙碍于情面勉强答应,借款后,古乙为李甲出具格式借据一份,载明“借款金额为25800元、当月27日前一次性付清,如借款人逾期还款,则借款人除清偿借款本金外并应自借款之日起按月息贰分的利率付息;保证人丙自愿以连带责任保证的方式为上述借款及逾期还款的约定利息提供担保,保证期间为本借据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贰年。”古乙、丙分别在借据的借款人处、保证人处签字捺印。该借款到期后经原告李甲催要未果,后于去年底委托律师诉至,请求依法判令二被告偿还借款25800元及利息。被告古乙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在法定期间内亦未提供书面答辩。庭审中,原告主张被告丙提供担保时虽未满18周岁,但其经营店铺,能够以自己的劳动收入维持正常的生活水平,故有担保资格和能力,被告丙对此不予认可,丙之父对该担保事项拒绝追认,原告对其主张未提供相关证据予以证实;被告丙辩解其提供担保的借款当时并未见实际交付,认为李、古之间并不存在真实的借款关系,原告对此不予认可,被告丙未提供相关证据证实。未成年人能否承担担保责任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共同借款人未使用借款是否要承担责任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共同借款人未使用借款是否要承担责任相关的法律规定。
10w+浏览
债权债务
未成年人借款,担保人能否承担责任?
[律师回复] 借款让未成年人担保民间借贷时债务人提供未成年人签字担保,后债权人因索要借款未果将债务人与担保人一并诉至要求履行还款义务、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却以提供担保时未成年为由主张抗辩,债权人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的诉求还能获支持吗近日,山东省临沭县人民审结该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一审依法驳回了原告要求未成年人履行担保责任的诉讼请求,判令由借款人限期偿还债务。经审理查明:1986年5月出生的李甲系该县某玉村村民。2021年11月23日,村民古乙向李甲短期借款25800元,央求时年17周岁的好友丙为其担保,丙碍于情面勉强答应,借款后,古乙为李甲出具格式借据一份,载明“借款金额为25800元、当月27日前一次性付清,如借款人逾期还款,则借款人除清偿借款本金外并应自借款之日起按月息贰分的利率付息;保证人丙自愿以连带责任保证的方式为上述借款及逾期还款的约定利息提供担保,保证期间为本借据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贰年。”古乙、丙分别在借据的借款人处、保证人处签字捺印。该借款到期后经原告李甲催要未果,后于去年底委托律师诉至,请求依法判令二被告偿还借款25800元及利息。被告古乙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在法定期间内亦未提供书面答辩。庭审中,原告主张被告丙提供担保时虽未满18周岁,但其经营店铺,能够以自己的劳动收入维持正常的生活水平,故有担保资格和能力,被告丙对此不予认可,丙之父对该担保事项拒绝追认,原告对其主张未提供相关证据予以证实;被告丙辩解其提供担保的借款当时并未见实际交付,认为李、古之间并不存在真实的借款关系,原告对此不予认可,被告丙未提供相关证据证实。未成年人能否承担担保责任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832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共同借款人未使用借款是否要承担责任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共同借款人未使用借款是否要承担责任相关的法律规定。
10w+浏览
债权债务
借款让未成年人担保,担保人能承担责任吗
[律师回复] 借款让未成年人担保民间借贷时债务人提供未成年人签字担保,后债权人因索要借款未果将债务人与担保人一并诉至要求履行还款义务、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却以提供担保时未成年为由主张抗辩,债权人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的诉求还能获支持吗近日,山东省临沭县人民审结该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一审依法驳回了原告要求未成年人履行担保责任的诉讼请求,判令由借款人限期偿还债务。经审理查明:1986年5月出生的李甲系该县某玉村村民。2021年11月23日,村民古乙向李甲短期借款25800元,央求时年17周岁的好友丙为其担保,丙碍于情面勉强答应,借款后,古乙为李甲出具格式借据一份,载明“借款金额为25800元、当月27日前一次性付清,如借款人逾期还款,则借款人除清偿借款本金外并应自借款之日起按月息贰分的利率付息;保证人丙自愿以连带责任保证的方式为上述借款及逾期还款的约定利息提供担保,保证期间为本借据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贰年。”古乙、丙分别在借据的借款人处、保证人处签字捺印。该借款到期后经原告李甲催要未果,后于去年底委托律师诉至,请求依法判令二被告偿还借款25800元及利息。被告古乙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在法定期间内亦未提供书面答辩。庭审中,原告主张被告丙提供担保时虽未满18周岁,但其经营店铺,能够以自己的劳动收入维持正常的生活水平,故有担保资格和能力,被告丙对此不予认可,丙之父对该担保事项拒绝追认,原告对其主张未提供相关证据予以证实;被告丙辩解其提供担保的借款当时并未见实际交付,认为李、古之间并不存在真实的借款关系,原告对此不予认可,被告丙未提供相关证据证实。未成年人能否承担担保责任
快速解决“债权债务”问题
当前6832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老公借钱老婆签字要共同承担吗
[律师回复] 对于老公借钱老婆签字要共同承担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如果一方没签字且未用于家庭生活支出的,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如果使用于家庭消费,就属于共同债务,妻子就必须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夫妻共同债务的介绍
夫妻共同债务,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者其中一方为夫妻共同生活对第三人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与处理,是离婚案件中审理的疑难问题。夫妻共同债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五)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六)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七)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八)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九)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十)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在承担责任上,夫妻“共同偿还”的责任是连带的清偿责任,不论双方是否已经离婚,均得对共同债务以夫妻共同财产、自己所有的财产清偿。债权人有权向夫妻一方或双方要求清偿债务的部份或全部,它不分夫妻应承担的份额,也不分先后顺序,夫妻任何一方应根据债权人的要求全部或部份承担债务,一方财产不足以清偿时,另一方负有清偿责任。
借款让未成年人担保,未成年人能否承担担保责任?担保人是谁,担保人
[律师回复] 借款让未成年人担保民间借贷时债务人提供未成年人签字担保,后债权人因索要借款未果将债务人与担保人一并诉至要求履行还款义务、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却以提供担保时未成年为由主张抗辩,债权人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的诉求还能获支持吗近日,山东省临沭县人民审结该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一审依法驳回了原告要求未成年人履行担保责任的诉讼请求,判令由借款人限期偿还债务。经审理查明:1986年5月出生的李甲系该县某玉村村民。2021年11月23日,村民古乙向李甲短期借款25800元,央求时年17周岁的好友丙为其担保,丙碍于情面勉强答应,借款后,古乙为李甲出具格式借据一份,载明“借款金额为25800元、当月27日前一次性付清,如借款人逾期还款,则借款人除清偿借款本金外并应自借款之日起按月息贰分的利率付息;保证人丙自愿以连带责任保证的方式为上述借款及逾期还款的约定利息提供担保,保证期间为本借据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贰年。”古乙、丙分别在借据的借款人处、保证人处签字捺印。该借款到期后经原告李甲催要未果,后于去年底委托律师诉至,请求依法判令二被告偿还借款25800元及利息。被告古乙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在法定期间内亦未提供书面答辩。庭审中,原告主张被告丙提供担保时虽未满18周岁,但其经营店铺,能够以自己的劳动收入维持正常的生活水平,故有担保资格和能力,被告丙对此不予认可,丙之父对该担保事项拒绝追认,原告对其主张未提供相关证据予以证实;被告丙辩解其提供担保的借款当时并未见实际交付,认为李、古之间并不存在真实的借款关系,原告对此不予认可,被告丙未提供相关证据证实。未成年人能否承担担保责任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共同借款人未使用借款是否承担清偿责任
共同借款人中有人没有实际使用借款的情况下也要承担清偿责任,只要借款人都在借条上面签名了,债权人就可以向在借条上签字的这些债务人追债,共同借款人借到钱以后怎么使用,那是借款人的事情,跟债权人无关。
10w+浏览
债权债务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832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共同借款人未使用借款是否承担清偿责任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共同借款人未使用借款是否承担清偿责任相关的法律规定。
10w+浏览
债权债务
夫妻共同承担的债务可以协议共同承担吗
[律师回复] 一.夫妻债务能约定共同承担吗对协议离婚时约定债务均由双方共同负担,或对共同债务的负担未作明确约定,则该债务应由原夫妻二人共同负担。审理中应列二人为共同被告,判令二被告共同偿还债权人的债务。执行中既可对二被告执行,也可对其中一个被告执行。该被告偿还全部债务后,有权要求另一被告承担相应的债务份额。二.夫妻债务能协议分担吗如协议离婚及调解离婚中对债务的承担作了分担,即由原夫妻二人各负责其中的一笔或几笔债务的,则该债务应由约定偿还人予以归还,但原配偶→方对此应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在审理中可列原夫妻二人为共同被告,也可列约定偿还人为被告,其原配偶为第三人,判令约定偿还人偿还债务,由其原配偶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按上述方法处理仅限于下列二种情况:一是离婚形式必须是协议离婚或调解离婚,判决离婚除外;二是对某一共同债务由谁偿还作了明确约定。这是因为: (1)共同债务具有不可分割性,非经债权人同意或法律规定,不能将共同债务改变为个人债务。虽然原夫妻二人离婚时经协商对债务承担作了约定,体现了双方的真实意志,但不能因此改变该债务的性质; (2)应体现对债权人利益的一种充分保护。目前有些离婚案件当事人有意或无意地规避法律、逃避债务的现象时有发生,在离婚时,将共同财产全部归一方,而将绝大部分甚至全部债务由另一方承担,造成债权人的合法债权无法按时、全部收回。这种情况不利于我国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 (4)经自行协商约定共同债务的承担方式对债权人而言是一种内部约定,除非债权人同意,否则不能发生债权债务的转移。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债权债务 > 个人债务 > 共同借款人未使用借款要承担责任吗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