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生拆迁房产纠纷怎么投诉?
如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则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房屋拆迁纠纷证据须符合的要求有证据的合法性和证据的真实性。
2、房屋拆迁纠纷证据须符合的要求:
(1)证据的合法性
①证据是否符合法定形式;
②证据的取得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和规章的要求;
(2)证据的真实性
①证据形成的原因;
②发现证据时的客观环境;
③证据是否为原件、原物,复制件、复制品与原件、原物是否相符;
⑤影响证据真实性的其他因素。
二、引发拆迁行政纠纷的几种情况具体有哪些?
可能引发拆迁行政纠纷情形包括,被拆迁方对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对征收补偿决定不服等。
1、被拆迁方对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
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2、被拆迁方对征收补偿决定不服引起的拆迁纠纷,属于行政纠纷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三、法院怎么处理房屋拆迁纠纷?
1、法院审理房屋拆迁纠纷后,可能会判决原告胜诉。
(1)对于拆迁决定或者拆迁补偿安置裁决不服提起的诉讼,在性质上属于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的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应当作为行政案件受理。
(2)对于当事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后,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告知当事人可以依法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请行政裁决。
(3)当事人之间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后,一方不履行协议或者履行协议不适当的,当事人依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4)对于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之间未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未经行政裁决,而强行将被拆迁人的房屋拆除的,当事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作为民事案件受理。
2、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后房屋拆迁纠纷的处理方式:
(1)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约定房屋拆迁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合同。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签订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应当通过司法、仲裁途径来解决。
(2)如果拆迁当事人之间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拆迁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
(3)如采取仲裁方式,拆迁当事人必须自愿达成仲裁协议。仲裁协议包括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订立的仲裁条款和以其他方式在纠纷前或纠纷后达成的请求仲裁的协议。仲裁委员会的选择由当事人协议确定。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4)没有仲裁协议的,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的,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发生拆迁纠纷后,可以采取投诉、起诉、仲裁等的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具体需要采取什么方式,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形才可以确定。若是对发生拆迁房产纠纷怎么投诉存在其他相关疑问的,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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