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朋友欠八百块钱不还怎么办?
朋友欠八百块钱不还的,出借人可以先与其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仲裁或者直接提起诉讼。原告提起诉讼的,需要注意起诉的法定条件为,原告要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要有明确的被告,要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及事实和理由等。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二、朋友欠八百块钱不还的诉讼费是多少?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三、朋友欠八百块钱不还法院强制执行的程序是什么?
(1)申请。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被执行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执行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2)法院受理。
执行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执行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3)申请复议。
执行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4)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
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
(5)采取强制措施。
执行法院可以通过以下强制执行的措施: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等措施。
故此通过上下文的描述,朋友欠八百元不还的,债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商并要求将欠款归还,如果债权人与债务人对归还欠款的事宜协商不成的,债权人可以向相关部门提起仲裁请求,债权人对相关部门做出的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债务人归还欠款,以上的答案就是对朋友欠八百块钱不还怎么办这个问题的回答。如果您对于这方面还有疑问想要了解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专业律师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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