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过错如何分割共同财产

最新修订 | 2024-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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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婚内过错如何分割共同财产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婚内过错如何分割共同财产

一、婚内过错如何分割共同财产

婚内过错共同财产的分割为:一方在婚内出轨或者有重婚行为的,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有过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财产。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未婚同居期间共同财产如何分割

同居关系不同于合法婚姻关系,对于同居期间一方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以及因继承、赠与等途径所得的合法收入,原则上归本人所有。

双方在同居期间有共同购置的财产或者共同经营所得的收入,如果查明属于按份共有,按照各自的出资额比例分割。

如果查明属于共同共有,则对共有财产共同享有权利;如果无法查明是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视为按份共有,不能确定出资额比例的,视为等额享有。

对共有财产的分割,有协议的,按协议处理;没有协议的,应当根据等分原则处理,并且考虑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适当照顾共有人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等情况。

《民法典》第三百零四条

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

三、离婚时,如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离婚的,如果双方在婚前或者婚后约定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归属情况的,则按照约定处理。如果没有约定的,则对于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分割由夫妻二人自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则应当到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作出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希望通过上面文章中的法律知识,应该已经帮助您解决婚内过错如何分割共同财产相关的法律问题了。其实生活中处处都存在着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就能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不知道如何去解决了。看完上文内容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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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本条司法解释的规定是对夫妻的共同共有的财产在不解除婚姻关系的情形下进行的分割,以不分割为原则,可分割为例外。例如夫妻中的管理财产的一方,如果其不经另一方同意就私自随意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而另一方由于各种原因而不想离婚的,或了不允许离婚的,可以申请在不离婚的情况下进行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这是一种特例,因为假如不能离婚也不能进行婚内财产分割的话,一方只能看着另一方随意处置,这样就严重违背了夫妻双方公平平等的原贝所以只有在这种情况下,可以申请婚内夫妻财产分割。同时还有在一方有能力却不愿去履行抚养义务的情况下,另一方可以申请婚内财产分割,应同意其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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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征求意见稿)进行了如下规定“夫妻一方所贡献的增值收益或者孳息都属于共同财产”,而然相当一部分人认为“贡献”不属于法律用语,审判实务中很难划定它的界限。故本条直接将孳息和自然增值认定为夫妻一方财产,不再有例外规定。比方说,银行存款所生的利息,离婚时会是作为法定孳息,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对于自然的增值,如在婚前一方的房子的价格是元,由于市场因素在离婚时上升到元,其中元的自然增值,离婚就是一方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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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婚内能否请求分割共同财产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概念
婚内共同财产分割是指在不解除婚姻关系的前提下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的一项制度。旨在绕过婚姻关系问题直接解决双方之财产纠纷,以保护在夫妻关系中处于弱势一方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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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第四条中所有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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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二、适用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三、婚内财产的法律规定
婚姻法第十七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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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本条司法解释的规定是对夫妻的共同共有的财产在不解除婚姻关系的情形下进行的分割,以不分割为原则,可分割为例外。例如夫妻中的管理财产的一方,如果其不经另一方同意就私自随意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而另一方由于各种原因而不想离婚的,或了不允许离婚的,可以申请在不离婚的情况下进行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这是一种特例,因为假如不能离婚也不能进行婚内财产分割的话,一方只能看着另一方随意处置,这样就严重违背了夫妻双方公平平等的原贝所以只有在这种情况下,可以申请婚内夫妻财产分割。同时还有在一方有能力却不愿去履行抚养义务的情况下,另一方可以申请婚内财产分割,应同意其申请。
二、夫妻个人财产在婚后增值部分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五条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解释三未出台前《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并未规定孳息和自然增值这两种情形的认定,本条进行了如下规定:夫妻(男方或女方)的个人财产在结婚之后出现的自然增值或者孳息均不属于共同财产。通常来讲,夫妻在婚后的收益涵盖了如下几个方面:一是自然增值;二是投资经营收益;三是孳息。通过了解《婚姻法》,我们能够得知夫妻双方在婚姻期间的所有收益均归属于双方所有,除此之外《婚姻法司法解释(二》对其也进行了类似的规定。在《婚姻法解释
(三)》征求意见稿)进行了如下规定“夫妻一方所贡献的增值收益或者孳息都属于共同财产”,而然相当一部分人认为“贡献”不属于法律用语,审判实务中很难划定它的界限。故本条直接将孳息和自然增值认定为夫妻一方财产,不再有例外规定。比方说,银行存款所生的利息,离婚时会是作为法定孳息,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对于自然的增值,如在婚前一方的房子的价格是元,由于市场因素在离婚时上升到元,其中元的自然增值,离婚就是一方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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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可以请求分割共同财产吗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婚内可以请求分割共同财产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概念
婚内共同财产分割是指在不解除婚姻关系的前提下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的一项制度。旨在绕过婚姻关系问题直接解决双方之财产纠纷,以保护在夫妻关系中处于弱势一方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合法权益。
该制度在《婚姻法》司法解释
(三)第四条中所有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二、适用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三、婚内财产的法律规定
婚姻法第十七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
四、相关法律规定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第十九条:
“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即夫妻不论结婚经过多少年,一方婚前财产仍归一方所有。具体可分为以下四类:
2、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工资、奖金,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资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3、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权利,如一方婚前获得预售房屋的产权而且完全支付了房款,婚后才实际取得该房的所有权。
4、婚前财产的孳息,包括个人财产婚前孳息和 婚前个人财产婚后产生的孳息。
5、一方婚前以货币、股权等形式存在,而婚后表现为另一形态财产。如一方婚前的个人积蓄婚后购买的 有形财产,股权转为了货币,这只是原有的财产价值形态发生了改变,其价值取得始于婚前,应当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值得注意的是,婚前的个人财产在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的,离婚时,不能要求以共同财产或要求另一方以其个人财产进行抵偿。而对于用婚前个人财产婚后从事投资、经营、或者婚前投资婚后获得分红,则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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