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欠钱不给找不到人怎么办
如果欠钱的人找不到的,当事人可以到法院起诉债务人,如果找不到人法院会通过六十日公告视为送达,公告期满可以进行缺席判决,判决下来以后债权人就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为了保障债权的实现设立保证人,如果到期债务无法清偿或不可能清偿,由保证人向债权人清偿债务。保证人清偿债务之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
2、向法院提起诉讼
(1)事实上对被告下落不明,无法当面送达开庭通知的被告,法院会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公告时间一到,不论被告是否看到该公告,都视为已经送达。
(2)庭审中进行缺席审判,经法院对债权人提出的债权证明进行审查,然后作出判决。在判决生效后无法获得清偿的债务,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3、申请宣告失踪,向债务人财产代管人主张债权
(1)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
(2)失踪人的财产由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或者其他愿意担任财产代管人的人代管。
(3)代管有争议,没有前款规定的人,或者前款规定的人无代管能力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人代管。
收费标准:律师办公室面谈每小时收费人民币200元;当事人指定地点面谈每小时收费人民币500元(提醒:咨询请提前预约,不满1小时以1小时计)
2、普通代理收费
债务事先支付律师费,追回款项全部由债主所有;追讨债务过程中所发生的实际费用据实结算,包括:调查费、取证费、一、二审诉讼或仲裁费、执行费、工商费、交通住宿费等;
3、半风险收费:
债主事先支付部分服务费,事后按追讨回款项较小比例(10%-50%)付费;追讨债务过程中所发生的实际费用据实结算,包括:调查费、取证费、一、二审诉讼或仲裁费、执行费、工商费、交通住宿费等;
4、全风险收费:
债主不支付任何费用,按追讨回款项较高比例(20%-50%)付费;
适用范围:客户历年累积的应收帐款金额较大,债务人数量众多,又遍布于不同的省份之间,且欠款年限不等,清欠难度各异。
欠钱不给找不到人怎么办通过上文的回答,我们已有了大概的了解,只要找不到人就可以通过法律的程序来维护自己的利益,但前提一定要有合法的证据来支撑自己的观点,这样才能保障到自己的诉求可以获得法院保护。本文内容如果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提交咨询,律师会为您提供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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