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法院起诉的程序如下:
(1)写起诉状,首先将原被告双方的基本情况写清楚,然后列明诉讼请求,最后把事情原委写清楚;
(2)带上起诉状按被告的人数提交副本,证据原件及复印件到当地法院立案庭要求立案;
(3)立案后,法院会给被告送达起诉状,给原告送达举证通知。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二、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的方式有哪些
1、合伙人对合伙债务负无限清偿责任。
由于合伙企业及其责任财产的特殊性,各国法律从维护交易秩序、债权人合法权益,保障合伙经营的自身发展出发,无不规定合伙人对合伙债务负无限清偿责任。我国法律规定,合伙债务由合伙人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合伙型联营的债务由联营各方以各自所有的或者经营管理的财产承担责任。合伙企业财产不足清偿到期债务的,各合伙人应当承担无限清偿责任,用其在合伙企业出资以外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无论是个人合伙还是法人合伙,合伙人都应以自己的全部财产承担合伙债务的清偿责任。
2、合伙人对合伙债务负连带清偿责任。
对合伙人是否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存在不同的立法例,主要体现为分担主义与连带主义区别。我国立法基本是采取连带主义,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人对合伙债务应当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合伙企业解散后,合伙人对合伙债务仍负连带责任。合伙人之所以承担连带责任,基于合伙财产的共有性质及合伙人对第三人的共同行为产生,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是不以当事人之间有无约定或有无相反约定为转移的法定责任。
需要注意的是,我国原对合伙型联营企业的债务并未规定联营各方对外必须承担连带责任。后来最高人民法院统一明确为连带主义,全体合伙人对合伙经营债务对外应当负连带责任;联营各方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对联营债务负连带清偿责任。
3、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的是补充清偿责任。
在确定以合伙财产和合伙人个人财产清偿债务的顺序上,各国法律对此规定了两种不同的原则:并存主义和补充连带主义。适用不同的原则所导致的责任截然不同,在前者合伙人承担的是直接清偿责任,在后者合伙人承担的是补充清偿责任。
三、合伙债务连带清偿后的内部分担和追偿问题
1.合伙连带责任实际上存在着两重责任关系,即合伙人与合伙债权人之间的连带责任关系,合伙人之间的责任分担关系。
2.《民法典》规定,合伙的债务,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合伙企业法》亦规定,合伙企业的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担。
3.对偿还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数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实践中合伙人之间的追偿现象可能会错综复杂,有学者主张对于合伙解散后的债务处理,最好能一次予以确定。一次性确定应不违背两个原则,一是不能损害债权人利益。二是不得违背《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当然,这种一次性确定也不能改变对外法定连带责任的适用。
一般认为准备好起诉状以及相关证据材料,向合伙人所在地法院进行起诉, 法院受理立案后,交纳诉讼费用,等待开庭。关于合伙人跑路怎么起诉这个问题,查看了上文内容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会有专业律师在线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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