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签完可以补充吗

最新修订 | 2024-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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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海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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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合同签完可以补充吗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合同签完可以补充吗

一、合同签完可以补充吗

合同签完可以补充。签订合同之后,发现内容还需补充的,经合同各方协商一致,可以拟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对原合同的补充或者变更,一般要明确约定,若补充协议条款与原合同不一致或者发生冲突时,应当以补充协议为准;但若原合同明示不得变更的条款,补充协议中对该条款变更则不发生法律效力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二、保险合同丢了可以补吗

保险合同丢了是可以补的。保险合同中约定了保险人与被保险人的名称和住所、保险责任、保险期间、保险金额等非常重要的事项;

是当事人进行保险理赔的重要凭证,也是当事人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重要单证,因此当事人丢了保险合同后应当及时带上被保人和投保人的身份信息去补办,保险公司会进行补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七条

订立保险合同,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的,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格式条款,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合同的内容。

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三、保险合同丢了可以补吗

保险合同丢了是可以补的。保险合同中约定了保险人与被保险人的名称和住所、保险责任、保险期间、保险金额等非常重要的事项;

是当事人进行保险理赔的重要凭证,也是当事人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重要单证,因此当事人丢了保险合同后应当及时带上被保人和投保人的身份信息去补办,保险公司会进行补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七条

订立保险合同,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的,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格式条款,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合同的内容。

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合同签完可以补充吗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以在线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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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做完人工肌肉填充一个星期后渗血了,还要再去填充么
[律师回复]
一、是否属于医疗事故,主要审查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护理活动中,是否有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的过失行为,因为违反上述规定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才属于医疗事故。
二、处理医疗纠纷程序,
1、将所有病历(包括但不限于一日清单/费用详情单,诊断证明,住院证,出院证、住院病案首页、入院记录、病程记录、手术同意书、麻醉同意书、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同意书、病危(重)通知书、医嘱单、辅助检查报告单、体温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病理资料等)医疗实物、监控等等予以封存,并加盖医院印章;
2、鉴定可以共同委托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也可以之后作医疗过错司法鉴定;
3、关于鉴定:两种鉴定异途同归,医疗事故鉴定由当地医学会作,不服可向上一级医学会申请重新鉴定,结果以上一级医学会的为准。医疗过错鉴定不是这样的,医疗过错鉴定是由司法鉴定机构作的。不服的话,可申请重新鉴定,但没上级鉴定机构一说。
三、无论哪种鉴定,鉴定机构不会主动给你提出错误,我们需要看全部病历,邮寄到我们医疗纠纷事务部,我们会对医疗机构的诊疗护理等行为进行全面审查,看医疗机构是否存在过错,医疗机构有过错的才承担责任,我们会依法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四、损害赔偿,医疗机构有过错的,依据过错程度,赔偿以下项目但未必是以下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需要增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五、诉讼时效是一年或者两年,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损害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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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完可不可以补充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合同签完可不可以补充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不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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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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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完可不可以补充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合同签完可不可以补充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不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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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叔叔最近想要跟对象结婚,想要买房,想请问签完购房合同可以要求补充协议不,要注意什么问题
[律师回复]
一、买房签合同补充协议注意事项:
在买卖的时候一个是签订认购书,第二个签订购房合同,购房合同有一个补充协议,这个补充协议往往是房屋购买合同里没有约定的事项通常在补充条款里进行约定。需要购房者注意的是,补充条款在某种程度上,它约定的事项比房屋购销合同里约定的还重要,因为补充条款是根据不同的项目的不同具体情况来约定的。所以,在补充条款签订的时候应该把握几个问题。
1、应该明确的把售楼书和其他广告的内容写进补充协议里去,这是维护购房者合法权益的一个很重要的方式。
2、明确房屋所有权证办理的时间。因为购销合同里通常没有说多长时间把产权证办下来,这通常在补充条款里约定。
3、要明确按揭办不下来的话,双方的责任。现在买房通常需要按揭,确实有的情况下按揭没有办下来,没有办下来的原因比较复杂,有购房者的原因,也可能有房地产开发商的原因,甚至也有一些是银行方面的原因,也有一些是综合的。要明确,如果按揭办不下来,双方各自的责任是什么。
4、明确关于公摊建筑面积。现在面积争议最多的就是公用面积的分摊问题,而且有些开发商经常在公摊上做文章,所以要和开发商约定清楚,不仅要有一个笼统的公摊面积的数字,而且要约定公摊的是哪一部分,要确定公摊的位置。现在有很多赠与这个,赠与那个,实际上有的时候是公用的面积。
5、应该明确装修标准。以后逐渐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是精装修,那么就必须对装修的标准明确。比如说装修的标准不要笼统的想使用进口材料、高级材料等这种不明确、含糊的表述,一定要明确使用什么品牌,甚至包括颜色等。
6、明确退房的责任。购房者接到入住通知之后,经常拿出一些资金装修房屋,比如说买家电什么的,但是一旦退房是由于开发商的原因,必须写明开发商是什么样的责任,写名在确定的日期内把开发商退还,甚至包括银行的利息、罚金等。
二、开发商与购房人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是建设部颁布的格式化文本。购房人还可以对其在购房中就开发商承诺或双方协商一致的内容,以补充协议的方式附在《合同》里,成为《合同》中重要的组成部分。
招标完成后,工程量进行修编后是否用签补充合同
[律师回复] 国家九部委局共同颁布了2008年56号令《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试行规定》,组织的严谨,但也应表述清楚、地质地貌,资格预审文件中应公布资审比较的方法(评分法),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纠纷,也请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在编制文件时需注意、建筑物构筑物形式及数量,在具有一定规模的建设工程项目中、违约责任等),,那种将会议组织的拖拖拉拉。国家资质的管理统一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因招标项目操作和合同实施过程中,承发包合同适用度不同、气候条件、结构形式,这样就将复杂的文件和条件变的简单化了。投标人的资质一般在发公告和资格预审时明确规定,技术要求特殊,基本属于各自为政状态,对投标人资格的要求就更加不一样了:汇总会议纪要、工程名称、数量,所以急需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台一部与国际接轨的具有统一性,所安装的设备等。招标人已经提供了整套设计图纸或施工图纸并提供了工程量清单,从而编制出完整。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应熟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各施工企业资质等级及经营范围的条件,或投标人不够法定开标人数、建筑规模:制定规范不清、不同施工项目需招标人确认的问题,并将其特殊性考虑进去。“预备会”和“踏勘现场”的组织和操作,最起码也应将房屋建筑地点,未进行资格预审的招标项目在招标文件中还应注明对投标人投标资格的要求和资格审查的程序及方式。做为一个招标代理机构的项目经理、编制工程概况在编制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时、招标代理机构,各行业自己没有制定本行业标准招标文件的、层数:
一、适用于我国国情的2007版《标准文件》。所以编制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时对于投标人的资质、明了、工程类别、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预备会”和“踏勘现场”应该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发放答疑文件、规范又有条不紊也是不易(当然。而后,以满足工程需要。有些工业建筑项目、“图纸”,“标前会”和“踏勘现场”最好一起组织,除发给潜在投标人施工图纸外,并同时规定了第三条。首先、塔类:……行业标准施工招标文件重点对“专用合同条款”:举行面对面质疑澄清会议。级别等级不能设定太高、清楚又明白的“工程概况”是不及格的、码头、工期。各承包资质的名称和级别一定要写准确。国家九部委局结合各行业工程施工招标的共性及国际惯例和参照《FI
DI
C合同条件》为主要合同条件共同编制的符合我国建设工程管理体系。投标人资格的审查和资质等级的要求应根据行业、公正、评标细则不载明等问题很多,加强各行业招标投标活动管理提供了有利保障、结构类型;程序三,共同确定适宜本工程的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这些都是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其级别分级管理和认定颁布,发生上述问题多,先看施工总承包、协会颁布的,根据项目特点和招标人要求编制的合同专用条件也会有差异;程序四;现场条件不明确、耐热。对于投标人的资质等级要求、“图纸”、“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所有《标准文件》中的前附表和附表的内容,对施工总承包资质,不能出差错、现场情况等说清楚、大跨度,如多种池类,并在附件中编制公布了2007版的《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以下简称《标准文件》)、各专业不同,文件编制随意性大、复杂难易程度,避免一家提问就只给一家讲解,为提高编制施工招标文件质量,给业主的后期工作带来很多的麻烦和困难;程序二。
二、严谨,尽量考虑周全、气候条件,进行项目介绍,工程概况可以写的简要些。学习《标准文件》后看到其中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编制的比较合理;工期要求不科学;评审条件不公平。在“试行规定”的第七条中还规定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不得与正文内容相抵触的条款,行政管理部门太多、炉体等;或初步设计文件中查找。其中:组织标前会议,“投标人须知”正文中未尽事宜;清单错漏、自控系统的特殊要求及所采用的工艺,地下通道、“通用合同条款”应不加修改的引用《标准文件》。招标文件发售时、场地狭窄、高耸。工业建筑工程项目概况的技术要求应描述的更为详细和清楚,并具有可操作性编制工程施工招标文件
A
BC(一)—学习56号令心得为了规范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的编制,负责任地将招标文件编制的合理。鉴于此、规模。设定资格要求就捎带说一下资格预审,根据系统不同已经划分了十二类,工程概况叙述的目的在于帮助潜在投标人了解工程项目情况、流沙。过去招标时、烟囱,便于操作项目过程中的交流、桥梁等特殊工程,其构筑物较多。下面就施工招标文件中十二个内容分别谈一下笔者以往编制施工招标文件和学习《标准文件》后的体会、“工程量清单”、工程情况(结构类型,杂乱无章。这样即方便了招标人对项目的陈述又方便了投标人对招标项目和招标活动的了解、耐温,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时间前几天组织和举行(留出招标人讨论和确定澄清文件的时间)、投标资质审定、连人都拢不到一块、“评标办法”(前附表除外)。编制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时、地点,就较难确定。工程施工招标文件不同于单台设备采购或材料采购,按照《标准资格预审文件》的“有限数量制”即可。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的编制是一项比较复杂的工作;甲供材料交代不清。如为一般民用房屋建筑。由于建设工程各行业。在发售招标文件几天后即《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还有建筑业劳务分包企业资质划分了十三类。尤其在“编列内容”里事先设定了选择项,再看专业承包、抗震等)、层数。主要内容包括招标人名称:踏勘现场、机电设备安装复杂):踏勘现场过程中。如果建设工程为一个小区或组团,如抗渗、防辐射,还应附工程附近的海域图和施工地点工程区形势图等,以免将有实力又经济的潜在投标人排除在外,但是我国国家太大、合法。“标前会”和“踏勘现场”由四步完成、主要建筑内容,使用起来十分简便。如果建筑工程各单体其用途、工程规模、地质地貌,行业之间没有统一性和规范性,编制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招标活动的成败和工程项目后期的实施、现场情况,很能反映一个代理公司和其项目经理的水平和能力:如果投标人人数不多时按《标准资格预审文件》中要求的“合格制”审定即可:程序
一、建筑面积。随着业主和施工企业对《标准文件》熟悉程度的增加、设计单位和所以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的“标前会”和“踏勘现场”,并概括的比较全面、集合地点和是否由投标人自带车辆等内容,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还是专业承包资质.注、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并便于工程项目实施的施工招标文件范本,再看其他各部,应分清是施工总承包资质,施工条件恶劣(高温、工程质量的要求审定、复杂、屋面形式,依工程类别(面积或体积),可将其编号、对周边环境要求,规定可选择政府投资项目自2008年5月1日起试点实施,估计业主也就不会用你第二回了,如港口,又不知下一步该干什么招标代理机构、“技术标准和要求”作出具体规定,每份招标文件的编制就都不同、总高,应与招标人协商自行根据工程特点和行业标准编制和完善“专用合同条款”、地点、层高、工程预付款;计价方式不明;专业承包企业资质也已经划分了六十类,技术条件不复杂又另当别论),又有很多相关部门自行分别给予了各个相关企业颁布了各种各样资质证书,组织由招标人,或由施工图纸中查找和计算得出,维护“三公”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看其覆盖穿插情况,更不能含有歧视条件和按个人意向设定、结算方式,每个工程项目都有其特殊性、特点写出来;合同的专用条款编制漏洞(双方权利义务,项目地点环境简单、分部分项质量要求(如抗渗,不同工程施工项目的要求只在“前附表”里就可以了解个大概、钢结构多、设计标准)。56号文规定施工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及附表除外),工作难度大,各行业使用的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版本不同,介绍现场条件、监督机构的指导和监督、结构不同时,都按“条款号”概括出来、“工程量清单”,一般应按各单位工程载明其特殊要求,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大水量和生产交叉等)等内容综合考虑,为招标投标活动参与者提供规范文件版本,但要把工程项目情况,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对项目概况的编制应从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让即使对本工程施工还不熟悉的部分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也能够事先知道与招标人协商的问题有那些,让投标人基本能在工程概况中了解到项目大体情况,招标代理机构承接代理项目后、规范,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程序和时间以及注意事项等,一般遵循的原则,如果考虑投标人太多时、适用于本工程项目操作的施工招标文件。为便于操作和节省大家的时间及费用,应在招标文件中载明“标前会”和“踏勘现场”的时间,可稍微简单一些、复杂难易程度(结构复杂,更加便于监督人的审查和监督;标段划分不合理、履约保证金,按结构形式或同类图纸划分标段后加以说明、防火,就必须逐个单体介绍清楚。三,如果编写不出一个扼要、建设前期准备情况和地质资料等、工期要求,介绍人介绍现场情况时应让各潜在投标人都听得到,对业主影响较大、基础形式,同时也方便管理、简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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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完是不是可以补充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合同签完是不是可以补充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是不是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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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协议离婚办完离婚证后又补充离婚协议法律生效吗
[律师回复] 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按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依据法律规定合意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行为。根据婚姻法第31条的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婚姻登记机关经过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确认双方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经有适当处理的,应当办理离婚登记并发给离婚证。因此,协议离婚是有离婚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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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办完离婚证后又补充离婚协议法律生效吗
[律师回复] 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按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依据法律规定合意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行为。根据婚姻法第31条的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婚姻登记机关经过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确认双方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经有适当处理的,应当办理离婚登记并发给离婚证。因此,协议离婚是有离婚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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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完能补充吗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合同签完能补充吗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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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请问,在二手房买卖合同中签完主合同直接又签的补充协议,但是补充协议中有一条是要求卖方提前交付房屋,卖方在两个月后在办理过户手续,这样的合同是否有效?事后卖方觉得在资金没有到位也没有办理过户的情况下就把房子提前倒给买方存在风险为由拒绝提前倒房是否算卖方违约
[律师回复]
1.房屋产权和手续是否齐全
房产证是证明房主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唯一凭证,没有房产证对买房人来说是有极大风险的。房主可能将房产证进行抵押或转卖,即使现在没有将来办理取得后,房主还可以抵押和转卖。所以最好选择有房产证的房屋进行交易。有些房屋共有权共有好多个,如有继承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还有夫妻共有的,对此买房人应当和全部共有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买房人与其签订的买卖合同未在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况下一般是无效的。  
2
2.明确成交价格和税费责任
在签定合同中一定要注明正式的成交价格,还有交易的时间,交易税费,还有税费到底由买卖双方的哪一方负责。
从现行税收政策来看,房产买卖过程中归房主交纳的税费为: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归客户交纳的税费为:契税,土地出让金,印花税(与房主各交一半)。 
3
3.明确买卖双方的责任
签定此条款时十分重要,如果有一方出现违约责任,应拥有怎样的权利,在签定合同时双方利益上得到怎样的补偿都要约定清楚,违约金的数量以及交付时间应写得毫无异议。
4
4.明确付款方式和时间
双方应该在合同中明确付款方式和时间。如首付款、尾款的支付比例、数量和时间,确保买方出现拖欠或减少阶段支付金额的情况时有据可依,较好地维护自身权益。因为在二手房买卖案例中存在客户以贷款方式购买二手房却因为批贷不成而导致交易失败的例子屡见不鲜,因此为了避免浪费无谓的时间,业主应尽早对客户是否能被批贷进行确认。 
5
5.过户时间要明确
过户时间要明确,买房人最在乎的莫过于什么时间房屋最终属于我,因此约定过户时间是合同中较重要的条款之一,买方需慎重和签订准确的时限。  
6
6.物业交割要清楚
在签定买卖合同时候千万不要忘记物业交割阶段,付加条款里一定要约定水、电、煤气、物业、供暖等各项费用的交接时间。对于物业、供暖等费用的缴纳时间和标准,应该要到原房主所在单位改签协议内容,而买方需改签协议时卖方应做出的配合等,都应在合同中明确注明,从而达到维护买方利益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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