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
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赌债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如果欠赌债报警的话,双方都要接受行政处罚。债权债务关系是普通的民事纠纷,对于合法的债务,债权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是会得到支持的。但是对于打牌所产生的债务,不是合法债务,债务人是可以因此提出抗辩的。
二、不以营利为目的赌博构成犯罪吗?
1、不以营利为目的赌博一般不会构成犯罪
不以营利为目的,进行带有少量财物输赢的娱乐活动,以及提供棋牌室等娱乐场所只收取正常的场所和服务费用的经营行为等,不以赌博论处。
2、实施赌博犯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的规定从重处罚:
(1)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
(2)组织国家工作人员赴境外赌博的;
(3)组织未成年人参与赌博,或者开设赌场吸引未成年人参与赌博的。
3、未经国家批准擅自发行、销售彩票,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通过赌博或者为国家工作人员赌博提供资金的形式实施行贿、受贿行为,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关于贿赂犯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三、赌资是犯罪所得吗?
1、赌资不一定数额犯罪所得
通过犯罪直接得到的赃款、赃物,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的“犯罪所得”。上游犯罪的行为人对犯罪所得进行处理后得到的孳息、租金等,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的“犯罪所得产生的收益”。聚众赌博赌资5万元以上、且赌博人数不少于三人的,可能会被判处刑事处罚。在取得利益型犯罪中,如诈骗类犯罪,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此时其诈骗的资金全部属于犯罪所得。而在经营利益型犯罪中,如非法经营罪、赌博罪,行为人收取的手续费、佣金属于犯罪所得,被害人支付的钱款大部分属于交易所需资金、赌资等,不属于犯罪所得。故,对于转账上分款项不应当认定为犯罪所得。
2、赌博犯罪中用作赌注的款物、换取筹码的款物和通过赌博赢取的款物属于赌资。
通过计算机网络实施赌博犯罪的,赌资数额可以按照在计算机网络上投注或者赢取的点数乘以每一点实际代表的金额认定。赌资应当依法予以追缴;赌博用具、赌博违法所得以及赌博犯罪分子所有的专门用于赌博的资金、交通工具、通讯工具等,应当依法予以没收。
赌博不一定是犯罪行为,甚至不一定是违法行为。如果公民认为他人的赌博行为违法,可以依法举报。公安机关认定该行为违法但是不犯罪的,赌博行为人一般受到的是行政处罚。对涉嫌犯赌博罪会判刑多久存在其他相关疑问的,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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