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疗调解委员会的流程是什么?
(一)调委会应当指定1名或2名人民调解员主持调解,医患双方当事人对调解员提出回避要求理由成立的,应当予以调换;
(三)调解应当在专门设置的调解场所进行;
(四)调解人员进行调解时应当做好调解笔录。
(五)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医疗纠纷,按照双方当事人达成的协议制作书面调解协议书。
(六)经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医疗纠纷,告知其他解决途径。
(七)分析医疗纠纷形成的原因,向医疗机构提出医疗纠纷防范意见和建议。
已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请求,可以进行医疗事故赔偿调解。调解时,应当遵循当事人双方自愿原则,并应当依据规定计算赔偿数额。
(一)医疗费
医疗费包括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中西)药费、住院费、医疗机构的护理费等。凭医疗收费单据计算。治疗一般应在发生医疗事故的所在地医疗机构进行治疗,未经医院批准或出具证明而强行转院、擅自另找医院治疗的费用及擅自购买与损害无关的药品或者治疗其他疾病的不予赔偿。患者经医院治疗已痊愈后,没有必要再住院治疗的应当立即出院。如果无正当理由拒不出院的,继续住院的费用由患者自理。
(二)误工费
“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误工费计算方式按患者有无固定收入分为两种。
三、医疗纠纷应该怎么处理
1、医疗纠纷处理方式如下:
(1)医疗纠纷应该采取自愿协商;
(2)人民调解;
(3)行政调解;
(4)提起诉讼等方式处理。
发生医疗纠纷,当事人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法律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
发生医疗纠纷,医患双方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双方自愿协商;
(二)申请人民调解;
(三)申请行政调解;
(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途径。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二十三条
发生医疗纠纷,医疗机构应当告知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下列事项:
(一)解决医疗纠纷的合法途径;
(二)有关病历资料、现场实物封存和启封的规定;
(三)有关病历资料查阅、复制的规定。
患者死亡的,还应当告知其近亲属有关尸检的规定。
以医疗机构就诊的时候,发生医疗纠纷的,此时是需要及时的处理的,比如说可以选择双方当事人之间协商处理,如果是协商不成的,只能请求第三方居中处理的,可以是第三方居中调解,也可以是居中仲裁、居中判决。以上就是关于医疗调解委员会的流程是什么的相关介绍。如果还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律图网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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