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仲裁不服的不能向法院提起诉讼。除非裁决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销或者不予执行,此时当事人可以就合同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重新达成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如果达成仲裁协议后再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法院是不会受理的,所以如果对仲裁不服的,即使向法院起诉,法院也不会受理。
《仲裁法》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二、合同上写仲裁是否就不能上法院
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选择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有以书面方式明确约定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因此,双方若约定了有效的仲裁条,款,就不能再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此外,还有一种情况是,合同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时没有声明有仲裁协议,合同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未对人民法院受理该案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可以继续审理。
《仲裁法》第二十六条
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未声明有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提交仲裁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起诉,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
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未对人民法院受理该案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
三、合同仲裁裁决不服怎么处理
合同仲裁裁决不服的处理方法:
(1)申请撤销裁决,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应当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2)申请不予执行裁决,人民法院认定执行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裁定不予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五十八条
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没有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
人民法院认定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裁定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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