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胜诉多久执行?

最新修订 | 2024-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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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在民间借贷案件中,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在判决书指定的期限内未履行或者拒绝履行的,权利人即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但最迟要在2年内申请强制执行才行。关于民间借贷胜诉多久执行的问题,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具体了解吧。
民间借贷胜诉多久执行?

一、民间借贷胜诉多久执行

在民间借贷案件中,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判决书指定的期限内未履行或者拒绝履行的,权利人即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针对民间借贷纠纷当事人去法院起诉需要提前准备好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材料,法院受理之后会进行判决。民间借贷起诉判决生效后,当事人可以在两年内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如果属于民间借贷申请强制执行后仍然不能偿还债务的,那么债权人如果在任何时候再发现债务人有财产都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二、申请强制执行的流程是怎样的

根据字面意思我们可以看出,强制执行其实就是法院对败诉者的一种特殊的强制措施。如果败诉的债务人不主动配合法院完成裁判结果的话,债权人有权向法院进行申请强制执行。同时法院的执法人员也会按照法律文书规定强制债务人完成指定的行为。具体的申请流程如下:

1、递交申请

在法院判决完毕后,如果败诉的债务人在有效时间内没有选择上诉,也没有履行判决的话,债权人就可以向法院提交申请书。需要注意的是:债权人主动申请强制执行,需要缴纳一定的执行费用

2、受理审查

人民法院收到申请之后,会按照法律规定对案件进行审查,确定强制执行是否合法适当。另外,还是调查败诉的债务人是否有执行能力,强制执行是否有效。此外,如果债务人对裁定不服,可以在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3、通知债务人履行

当法院发出执行书后,会首先交给执行人员。同时,执行人员也会通知到债务人,要求债务人在规定时间内履行法定义务,否则将强制实施执行。

4、进行强制执行

在进行执行之前,执行人员会首先讨论并确定执行方案,有时候也会找有关单位和个人协助执行。在强制执行完毕后,执行人员还会把具体情况通知给申请执行的机关。

三、强制执行没有钱怎么办

没有钱会被中止执行,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如果拒不支付法院是有权利拘留的,司法拘留又称为民事拘留,是人民法院为了保证审判活动正常进行,对实施了严重妨害诉讼活动的人,采取限制其短期限的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法院拥有司法拘留的决定权。

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1、加倍迟延履行利息迟延履行金

2、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个人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3、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

4、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非金钱给付义务的,无论是否已给申请执行人造成损失,都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已经造成损失的,双倍补偿申请执行人已经受到的损失;没有造成损失的,迟延履行金可以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案件情况决定。

借钱不还是民间借贷中最常见的纠纷。若是出借人遇到这样的情况,建议在规定的诉讼时效内,尽快向法院起诉,通过诉讼方式来解决该纠纷。但也有可能出现判决之后借款人仍旧不执行的情况,那么,民间借贷胜诉多久执行?相信通过上文的讲解,大家应该已经了解。若你在这方面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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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的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人民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一百零三条有义务协助调查、执行的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除责令其履行协助义务外,并可以予以罚款:
(一)有关单位拒绝或者妨碍人民调查取证的
(二)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接到人民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查询、冻结或者划拨存款的
(三)有关单位接到人民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扣留被执行人的收入、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转交有关票证、证照或者其他财产的
(四)其他拒绝协助执行的。
人民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对仍不履行协助义务的,可以予以拘留并可以向或者有关机关提出予以纪律处分的司法建议。
第一百零四条对个人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一万元以下。对单位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一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
拘留的期限,为十五日以下。
被拘留的人,由人民交公安机关看管。
在拘留期间,被拘留人承认并改正错误的,人民可以决定提前解除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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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第
(六)项的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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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妨碍或抗拒人民执行的
(3)有履行能力而拒不执行人民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支付令的。
有关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处理:
(1)擅自转移已被人民冻结的存款,或擅自解冻的
(2)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查询、冻结、划拨银行存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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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民间借贷案件中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讼,被告通常会提出两种抗辩理由: 第一种抗辩理由是:确实存在借贷关系,但所欠款项被告已经偿还原告。 第二种抗辩理由是:根本不存在借贷关系,原告尚未向被告支付借款。 此种情况下,会依据如下裁判规则审查被告提出的抗辩理由是否成立: 一、被告抗辩已经偿还借款,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二、被告抗辩借贷行为尚未实际发生并能作出合理说明,应当结合借贷金额、款项交付、当事人的经济能力、当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当事人财产变动情况以及证人证言等事实和因素,综合判断查证借贷事实是否发生。 最高人民 原告仅以借据、收据、欠条等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已偿还借款,被告应承担举证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经审理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 第十六条 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已经偿还借款,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被告抗辩借贷行为尚未实际发生并能作出合理说明,人民应当结合借贷金额、款项交付、当事人的经济能力、当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当事人财产变动情况以及证人证言等事实和因素,综合判断查证借贷事实是否发生。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九十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 第九十一条 人民应当依照下列原则确定举证证明责任的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主张法律关系存在的当事人,应当对产生该法律关系的基本事实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二)主张法律关系变更、消灭或者权利受到妨害的当事人,应当对该法律关系变更、消灭或者权利受到妨害的基本事实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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