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预备不算犯罪未遂。因为犯罪预备与犯罪未遂是犯罪的两种不同形态,且相互排斥,成立犯罪预备,不可能同时构成犯罪未遂。二者所处的犯罪阶段不同,犯罪预备是在犯罪行为实施之前,犯罪未遂在犯罪行为开始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二条
【犯罪预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
第二十三条
【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二十四条
【犯罪中止】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二、犯罪中止与犯罪未遂的区别是什么?
犯罪未遂是欲达目的而不能;犯罪中止是能达目的而不欲。二者主要有以下区别:
1、发生的时间不同。犯罪未遂发生在已经着手实施犯罪以后,预备阶段不存在犯罪未遂。犯罪中止则在实施犯罪预备或者着手实施犯罪以后,达到即遂以前放弃犯罪,均能构成犯罪中止。
2、未能完成犯罪的原因不同。在犯罪未遂中,犯罪未能得逞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即欲为而不能为。而犯罪中止,行为人出于自己的意志而主动放弃当时可以继续实施和完成的犯罪,即能为而不为。这是二者的根本区别。
3、行为结果不同。犯罪未遂,行为人没有完成某一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并不等于不发生任何损害结果。犯罪中止要求行为人必须彻底地放弃犯罪并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
4、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犯罪预备是一种犯罪的形态,不能和犯罪未遂这种犯罪形态同时具有,犯罪未遂是欲达目的而不能,犯罪中止是能达目的而不欲,两者的区别包括发生的时间不同,未能完成犯罪的原因不同,行为结果不同等。
三、犯罪未遂的类型有哪些?
1、实行终了的未遂和未实行终了的未遂。
实行终了的未遂是指行为人已经将犯罪的实行行为实施完毕,但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犯罪没有得逞。未实行终了的未遂,是指行为人在实施行为的过程中,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客观因素的介入,导致行为人不敢或不能把行为实行终了,以致犯罪没有得逞。
2、能犯未遂和不能犯未遂。
能犯未遂是指根据犯罪时的主客观情况,犯罪行为本来有可能得逞,但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因素的介入使犯罪没有得逞。不能犯未遂,是指由于行为人主观认识上的原因或行为手段或行为对象等原因,犯罪不具备得逞的客观可能性。
犯罪预备算犯罪未遂吗,答案是否定的,但是无论是犯罪预备还是犯罪未遂,都属于没有达到行为人在主观上想要达到的犯罪结果,可以被从轻或者是减轻处罚。希望通过上文中的法律知识能为您提供帮助,如果还需要了解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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