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人赔偿可以通过双方当事人协商或起诉的方式处理。但是不管是通过哪种方式处理,肯定是需要根据对方的实际损失来进行赔偿的,比如说对方在医院治疗期间所产生的医疗费用图是需要赔偿的。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故意伤害罪应当根据受害者的实际情况,赔偿以下费用:
1、医疗费。实际支出多少即赔偿多少,通常看就是发票,有发票就赔,没发票就不赔或适当合理赔偿一部分。同时如有后续治疗费的,犯罪嫌疑人同样需要赔偿。
2、误工费。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人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这里需要注意以下两点:
(1)该固定收入须有合法证明。如工作单位证明、工资单等。
(2)该固定收人必须是受害人实际减少的,如果受害人受到损害后,其供职单位没有扣发或者没有全部扣发其收人,其误工费应不赔或者少赔。
3、护理费。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若护理人员有收人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若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4、交通费。交通费是指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所实际发生的用于交通的费用。
5、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6、营养费。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7、如果受害人因伤致残的,犯罪嫌疑人还需要赔偿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8、如果受害人死亡的,犯罪嫌疑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医疗费、交通费等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二、故意伤害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是什么样的
(一)主体要件
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其中,已满14周岁末满16周岁的自然人有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行为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不满18周岁不能成为不承担刑事责任的根据,只能构成法定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一个量刑情节。
(二)主观要件
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结果,而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在一般情况下,行为人事先对于自己的伤害行为能给被害人造成何种程度的伤害,不一定有明确的认识和追求。无论造成何种程度的结果都在其主观犯意之内,所以,一般可按实际伤害结果来确定是故意轻伤还是故意重伤。故意轻伤的犯罪还存在犯罪未遂问题。但对重伤意图非常明显,例如企图严重毁容,并已着手实施的行为,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即使未造成任何实际伤害,也应按故意重伤罪(未遂)定罪量刑。
(三)客体要件
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权,所谓身体权是指自然人以保持其肢体、器官和其他组织的完整性为内容的人格权。
应注意的是,本罪侵害的是他人的身体权,因此,故意伤害自己的身体,一般不认为是犯罪。只有当自伤行为是为了损害社会利益而触犯有关刑法规范时,才构成犯罪。例如,军人战时自伤,以逃避履行军事义务的,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434条追究刑事责任。
(四)客观要件
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
三、故意伤害罪与寻衅滋事罪区别有什么
故意伤害罪与寻衅滋事罪区别有:
1、犯罪动机不同。
寻衅滋事基于打人取乐发泄或者显示威风、无端寻衅之动机;故意伤害以伤害对方的身体健康为目的。
2、犯罪起因不同。
寻衅滋事是无事生非;而故意伤害往往是事出有因。
3、犯罪对象不同。
寻衅滋事的行为对象是不特定的,而故意伤害往往是特定事情的关系人。寻衅滋事致人轻伤的认定寻衅滋事罪,致人重伤死亡的是故意伤害了。
4、行为特征不同。
寻衅滋事罪区别于故意伤害罪的行为特征主要是随意殴打他人。
故意伤人赔偿如何处理在上文中已给予了明确的回答,只要因故意伤害而导致他人受伤的,那么是需要承担起该有的民事赔偿,对于赔偿的标准就会按受害方的具体伤情来进行判定,如果协商不好的,就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解决。针对上述文章中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和律师进行在线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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