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要求分割嫁妆要如何算

最新修订 | 2024-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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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离婚时要求分割嫁妆要如何算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离婚时要求分割嫁妆要如何算

一、离婚时要求分割嫁妆要如何算

嫁妆是女方个人财产,离婚时应予返还。可是,虽然法律上有这样的规定,但很多时候由于女方不能提供有力证据,证明嫁妆为自己个人财产,所以被当作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情况也很多,被认定共同财产的,离婚时平分。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离婚时要如何分割公房

法院在判决公房使用权时遵循了两项重要的处理规则:一是征询房管单位的意见,二是维护已有的租赁关系。

一、在离婚案件中,当事人对公房的使用、承租问题发生争议,自行协商不成,或者经当事人双方单位或有关部门调解不成的,人民法院应根据具体案情依法处理。

二、夫妻共同居住的政府直管公房,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离婚后,双方均可承租:

(1)婚前由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姻关系存续5年以上的;

(2)一方婚前借款投资建房取得的公房承租权,婚后夫妻共同偿还借款的;

(3)婚后一方或双方申请取得公房承租权的;

(4)婚前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后因该承租房屋拆迁而取得房屋承租权的;

(5)婚前双方均租有公房,婚后合并调换房屋的。

三、夫妻共同居住的企事业单位自管公房,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离婚后,双方均可承租:

(1)婚前一方承租的本单位的房屋,离婚时,双方均为本单位职工的;

(2)夫妻双方单位投资联建或联合购置的共有房屋的;

(3)一方将其承租的本单位的房屋,交回本单位或交给另一方单位后,另一方单位另给调换房屋的。

四、对夫妻双方均可承租的公房,应依照下列原则予以处理:(1)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2)男女双方在同等条件下,照顾女方;(3)照顾残疾或生活困难的一方;(4)照顾无过错一方。

五、对夫妻双方均可承租的公房而由一方承租的,承租方对另一方可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偿。

六、夫妻双方均可承租的公房,如其面积较大能够隔开分室居住使用的,可由双方分别租住;对可以另调房屋分别租住或承租方给另一方解决住房的,可予准许。

七、离婚时,一方对另一方婚前承租的公房无权承租而解决住房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调解或判决其暂时居住,暂住期限一般不超过两年。暂住期间,暂住方应交纳与房屋租金等额的使用费及其他必要的费用。

八、离婚时,一方对另一方婚前承租的公房无权承租,另行租房经济上确有困难的,如承租公房一方有负担能力,应给予一次性经济帮助。

九、人民法院在调整和变更单位自管房屋(包括单位委托房地产管理部门代管的房屋)的租赁关系时,一般应征求自管房单位的意见。经调解或判决变更房屋租赁关系的,承租人应依照有关规定办理房屋变更登记手续。

十、对夫妻共同出资而取得“部分产权”的房屋,人民法院可参照上述有关解答,予以妥善处理。但分得房屋“部分产权”的一方,一般应按所得房屋产权的比例,依照离婚时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公布的同类住房标准价,给予对方一半价值的补偿。

十一、对夫妻双方均争房屋“部分产权”的,如双方同意或者双方经济、住房条件基本相同,可采取竞价方式解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三、离婚时,离婚债务要如何清偿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个人债务由本人用个人财产进行清偿,离婚时不得要求用共同财产清偿,对方也无须负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所面临离婚时要求分割嫁妆要如何算的问题。平常我们可以多多学习了解法律知识,这样在面临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时,我们就能够通过学习到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想要了解更多相关的法律问题,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为您匹配专业律师在线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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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要求分割嫁妆怎么算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离婚时要求分割嫁妆怎么算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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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嫁妆分割法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新婚姻法离婚嫁妆分割办法是什么嫁妆作为父母对出嫁女儿的财产赠与,适用于法律关于一般财产赠与的规定。判断赠与行为发生的时间对财产归属至关重要,判断是婚前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有财产,原则上以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时间节点为依据。父母对女儿的赠与,如果没有特别指明仅针对女方个人,则应认定为对夫妻二人的共同赠与,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二、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第十七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
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6、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7、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8、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得部分夫妻共有。综上所述,我国的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对离婚财产分割进行了明确的说明,根据新婚姻法离婚嫁妆分割方面的规定,如果嫁妆是婚前女方父母指定送给女方的,则应该算做婚前个人财产,离婚的时候不予分割。如果父母并没有约定,并且是在子女办理结婚手续之后赠与的,则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这是要分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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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嫁妆分割的条件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新婚姻法离婚嫁妆分割办法是什么嫁妆作为父母对出嫁女儿的财产赠与,适用于法律关于一般财产赠与的规定。判断赠与行为发生的时间对财产归属至关重要,判断是婚前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有财产,原则上以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时间节点为依据。父母对女儿的赠与,如果没有特别指明仅针对女方个人,则应认定为对夫妻二人的共同赠与,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二、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第十七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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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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嫁妆是夫妻共同财产吗,离婚时嫁妆可以分割吗?
[律师回复]
一、什么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如果要进行财产分割,我们必须知道哪些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以下财产均是夫妻共同财产: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什么是“嫁妆”“嫁妆”是指新娘带到婆家的钱财和物品的总和,这是由女方娘家支付的,但“嫁妆”究竟是送给婚后的婆家还是专为婚后的女儿准备的却因情况的不同而异。一般娘家陪嫁出于两种原因:
1、为了女儿过得更好些,贴补家用,或以备应急。
2、尽量给女儿争取在男方家的地位,嫁妆多可以显示女方家有经济实力,这样可使女儿在家庭中得到更好的尊重。
三、嫁妆是夫妻共同财产吗,离婚时可以分割吗出于以上的原因,很多时候人们都分不清“嫁妆”到底是女方给男方家的财产,还是女方自己的私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的财产。所以该如何处理这笔财产,也是件很令人头疼的事。一般来说,在双方办理结婚登记之后,婚姻关系依法确立。在此期间,夫妻双方所取得的财产均视作夫妻共同财产,而娘家的“陪嫁”如果是在此期间送出的,应该视为是一种“赠与”行为,所以该财产应该是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的。但是,依照不少传统的民间习俗,一般百姓通常认为,娘家的陪送只是娘家给予女方的个人财产,以供其在日后的生活中使用,而不是给男方的财产,因此这种个人的财产应该也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从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来看,目前对于“嫁妆”究竟应该如何看待还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因此对于很多的类似的案件在判决上会存在很大的差异,关键在于您的律师会为您怎么辩护,会提出什么样的证据了,因此,笔者在此建议大家,结婚时应该就该部分财产做一个明确的约定,一旦发生纠纷应该及时求助于婚姻律师,才能有效解决您的问题。
新婚姻法婚前嫁妆分割规定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新婚姻法离婚嫁妆分割办法是什么嫁妆作为父母对出嫁女儿的财产赠与,适用于法律关于一般财产赠与的规定。判断赠与行为发生的时间对财产归属至关重要,判断是婚前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有财产,原则上以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时间节点为依据。父母对女儿的赠与,如果没有特别指明仅针对女方个人,则应认定为对夫妻二人的共同赠与,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二、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第十七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
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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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要求分割嫁妆如何算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离婚时要求分割嫁妆如何算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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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要求分割嫁妆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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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时彩礼和嫁妆的区别,婚前财产,嫁妆,嫁妆的区别
[律师回复] 根据我国传统习俗,嫁妆是给新娘子的,属于新娘子的私人财物,婆家是无权动用和干涉的,如果要动媳妇的嫁妆,必须得到媳妇的同意,而媳妇如果不同意也是正当的。那么,在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中,嫁妆属于婚前财产吗,离婚时嫁妆和彩礼如何处理呢我们来看一下。
一、嫁妆属于婚前财产吗嫁妆算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要根据情况来判断,如果是二人在领取结婚证之后购置并且双方没有对嫁妆的归属作出约定的,按照《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除了法定和约定的属夫妻一方所有的外,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在领取结婚证之前购置并且双方对该财产的归属没有约定的,属于一方婚前财产。因此离婚时嫁妆根据上述原则分割。但在司法实践中,嫁妆一般视为女方的婚前财产,因此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女方为结婚购置的嫁妆,虽然是在结婚登记以后,举行结婚仪式之前购买,但夫妻双方没有实际生活在一起,没有共同的劳动和收入。购买财产的资金大多是女方的父母或其他的近亲属,少数也有夫妻一方婚前个人的收入。在审判实践中,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对该类财产的归属一般不持异议,认为女方陪嫁的财产就是其个人财产,男方购置财产就是男方的财产。这样处理起来也比较符合风俗习惯,当事人容易接受,也可以避免矛盾激化,符合公序良俗的要求。
二、离婚时嫁妆和彩礼如何处理女方的嫁妆:如果是在你们结婚登记前给女方的嫁妆,属于女方父母对女方个人的赠与,离婚时作为女方个人财产女方个人所有;如果是在你们结婚登记以后给女方的嫁妆,如果没有特别约定,一般认定为女方父母对你们夫妻的赠与,属于你们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分割。男方的彩礼:结合你的情况和我国现有法律看,这个彩礼是不能要回的,这个财产在性质上属于你对女方父母的赠与,这个财产与你们离婚财产分割没有关系,不做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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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法离婚嫁妆分割办法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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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第十七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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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中的离婚时嫁妆分割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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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最近我想办理离婚手续,但是我们之间的共同财产却要进行分割,所以我想咨询一下有关嫁妆离婚分割吗
[律师回复] 你好,很高兴回答您的问题。
您的问题很笼统,看一下下面案例你属于哪种:
关于彩礼在双方分开时如何处理,我国法律已有明确的规定,但关于在离婚时,“离婚时嫁妆怎么处理”“离婚时嫁妆可以带走吗”这类的问题尚无明确的法律规定。下文将结合几个具体案例,对“离婚时嫁妆怎么处理”“离婚时嫁妆可以带走吗”作出解答。
离婚时嫁妆的处理问题,需要看嫁妆是在什么时候陪送的。
(一)在结婚登记前陪送的嫁妆应当认定为是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应当认定为由女方所有。案例
1:
2004年8月,李女经人介绍与钱男相识相恋。2004年11月18日双方办理了结婚仪式,于2004年12月28日,双方补办登记结婚手续。婚后无子女、无取得共同财产。因婚前双方了解不充分,并且双方性格差异较大,所以婚后经常争吵。2005年4月20日,钱男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要法院审理过程中,双方都同意离婚,但关于女方家于办理结婚仪式时陪送的嫁妆(价值大约为人民币6万元)如何处理的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致,钱男认为是该嫁妆是女方父母对李女和钱男的共同赠与,所以他可主张要求分割,但李女认为该嫁妆是其父母对她的个人赠与,所以应当认定为是她的个人财产。法院经审理后判决为:
1、原告钱男与被告李女离婚;
2、被告李女的陪送的嫁妆归被告李女所有;
3、驳回原告的其它诉讼请求。判决后双方都未上诉。
(二)结婚登记后陪送的嫁妆一般应认定为是夫妻共同财产,但双方若有财产的特别约定,则应依约定处理。案例
2:
郑正(男)与谭琴(女)经人介绍于05年4月8日登记结婚,并于05年6月6日办理结婚仪式,在办理结婚仪式时,谭琴家陪送了一部奇瑞QQ小汽车。因婚前相识时间短,彼此缺乏深入了解,性格不投,双方常因家庭琐事产生矛盾,双方自2006年4月开始分居。2006年5月初,谭琴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与郑正离婚。在诉讼中,郑正表示同意离婚,并要求法院认定奇瑞QQ小汽车这夫妻共同财产。而谭琴坚持认为该奇瑞QQ小汽车是她父母送给她个人的,所以应当是她的个人财产,而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对方不能主张权利。
法院审理认定为,该汽车是在双方登记结婚后女方父母出资购买,虽只是登记在女方名下的,但因未明确表示是对女方的个人赠与,所以应当认定为是对夫妻双方的共同赠与,所以该汽车是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应予以分割。
总结来说,女方亲属陪送嫁妆的行为应认定为是赠与行为。所以,若在登记结婚前的陪送嫁妆应认定为是女方家人对女方的婚前个人赠与;若在登记结婚后的陪送嫁妆,女方家人未明确表示是对某方的个人赠与,则应认这为对夫妻双方的共同赠与,该嫁妆应认定为是夫妻的共同财产,但夫妻双方对该嫁妆有特别的约定,则应依约定来认定财产的权利归属。
目前来说,虽然法律并有明确规定离婚时嫁妆应当如何处理,但是一般法院会把登记结婚前的嫁妆当作个人财产,因此离婚时嫁妆可以带走;如果是结婚登记后带来的嫁妆,则有可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实践中,嫁妆和彩礼在离婚时都纠缠在一起,因此离婚时嫁妆具体怎么处理,还需要看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因此,不管怎么说,联系律师并取得指导将大大有利于离婚时嫁妆问题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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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礼与嫁妆要怎么分割
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房屋等财物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为购置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对取得财产的性质是索取还是赠与难以认定的,可按赠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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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我与前妻走到了离婚这一步,现在正在处理财产分割,当时她有一些嫁妆,请问离婚嫁妆可以分割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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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时如果要进行财产分割,我们必须知道哪些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以下财产均是夫妻共同财产: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什么是“嫁妆”?
“嫁妆”是指新娘带到婆家的钱财和物品的总和,这是由女方娘家支付的,但“嫁妆”究竟是送给婚后的婆家还是专为婚后的女儿准备的却因情况的不同而异。一般娘家陪嫁出于两种原因:
1、为了女儿过得更好些,贴补家用,或以备应急。
2、尽量给女儿争取在男方家的地位,嫁妆多可以显示女方家有经济实力,这样可使女儿在家庭中得到更好的尊重。
三、嫁妆是夫妻共同财产吗,离婚时可以分割吗?
出于以上的原因,很多时候人们都分不清“嫁妆”到底是女方给男方家的财产,还是女方自己的私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的财产。所以该如何处理这笔财产,也是件很令人头疼的事。
一般来说,在双方办理结婚登记之后,婚姻关系依法确立。在此期间,夫妻双方所取得的财产均视作夫妻共同财产,而娘家的“陪嫁”如果是在此期间送出的,应该视为是一种“赠与”行为,所以该财产应该是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的。但是,依照不少传统的民间习俗,一般百姓通常认为,娘家的陪送只是娘家给予女方的个人财产,以供其在日后的生活中使用,而不是给男方的财产,因此这种个人的财产应该也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从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来看,目前对于“嫁妆”究竟应该如何看待还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因此对于很多的类似的案件法院在判决上会存在很大的差异,关键在于您的律师会为您怎么辩护,会提出什么样的证据了,因此,笔者在此建议大家,结婚时应该就该部分财产做一个明确的约定,一旦发生纠纷应该及时求助于婚姻律师,才能有效解决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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