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以传真件形式签订的合同是否具有效力
以传真件形式签订的合同有效,但是传真件缺乏证据效力。通常而言,只有同时具备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的证据才有证据效力。因此,法院在认定传真件的证据效力时,通常考虑诸多因素,如传真件是否是传真方所发出,接收方是否收到了传真。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二、未成年的情况下签的合同是否具有效力
未成年的情况下签合同是否有效视情况而定。
1、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其签订的合同是无效合同。
2、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签订的合同如果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的,为有效合同;
3、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签订的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合同,属于有效合同。
4、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签订的合同有效。
5、不满18签的合同,如果存在欺诈胁迫等意思表示不真实或者违反法律法规、公序良俗的,一律是无效合同。
《民法典》第十八条
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民法典》第十九条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民法典》第二十条
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三、口头形式的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口头合同也是一种重要的合同形式,具有法律效力。
合法有效的口头合同应当具备以下要件:
(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合同作为民事法律行为,只有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才有资格订立。
(2)意思表示真实;意思表示真实是指表意人即意思表示的行为人的表示行为应当真实反映其内心的效果意思,即当事人的内在意志和外在意思一致即为真实。
口头形式的合同是指当事人以直接对话的方式或者以通讯设备如电话交谈订立合同。它广泛应用于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与人们的衣食住行密切相关,如在自由市场买菜、在商店买衣服等。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以传真件形式签订的合同是否具有效力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以在线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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