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具体怎么算是贷款诈骗?
只要满足了贷款诈骗罪的主观、主体、客观、客体要件,那么就会被认定为犯了贷款诈骗罪。
1、犯罪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双重客体,既侵犯了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对贷款的所有权,还侵犯国家金融管理制度。
2、犯罪客观方面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所谓虚构事实,是指编造客观上不存在的事实,以骗取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信任;所谓隐瞒真相,是指有意掩盖客观存在的某些事实,使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产生错觉。
3、犯罪主体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单位不能成为本罪的主体。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与诈骗贷款的犯罪分子串通并为之提供诈骗贷款帮助的,应以贷款诈骗罪的共犯论处。
4、犯罪主观方面
本罪在主观上由故意构成,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二、实施贷款诈骗行为,就一定会构成贷款罪吗?
1、实施贷款诈骗行为,不一定就会构成贷款罪。
骗取贷款罪的成立,要求必须是给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如果行为人的欺骗行为并未造成重大损失,也不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则不构成犯罪。骗取贷款主要是指通过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利用银行的管理漏洞或者和银行内部工作人员相互勾结来获取贷款的行为。
2、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为选择性罪名,包含了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三种行为。
当行为人实施了其中一种行为时,即可构成犯罪;当行为人实施了其中两种以上的行为时,仍成立本罪一罪,不实行数罪并罚。
三、骗取贷款罪与贷款诈骗罪的区别是什么?
1、骗取贷款罪与贷款诈骗罪的区别主要为目的不同。
骗取贷款罪与贷款诈骗罪从行为特征上看,虽然都采用了欺骗手段,但本罪的行为人主观上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在司法实践中,认定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应当坚持主客观相一致的原则,既要避免单纯根据损失”结果客观归罪,也不能仅凭被告人自己的供述,而应当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能够证明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以贷款诈骗罪论处;如果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或者该目的难以证明而又实施了虚假陈述的行为的情况,按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论处。
2、骗取贷款罪与高利转贷罪的区别。
两者侵犯的客体都是国家金融管理秩序,在行为过程中均存在虚假陈述,整体都属于金融欺诈。本罪主观上只有占用贷款的故意,而高利转贷罪则以转贷牟利为目的。
向银行贷款是需要满足相应的条件的,有些不满足条件的个人、单位会采取虚构相关材料的方式获得贷款,此类贷款申请者可能会被认定为涉嫌犯了贷款诈骗罪。对具体怎么算是贷款诈骗存在其他相关疑问的,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