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遗赠得来的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视遗赠的具体内容而定。如果遗嘱表明只给其中夫妻一方,就不算是夫妻共同财产。
1、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所继承或接受遗赠而取得的财产,属双方共同财产。
2、被继承人在遗嘱中指明某项遗产只归夫或妻一方所有的,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婚后父母给儿子买房是否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
一是一方父母全款买房登记在自己儿子的名下,房子属于该子女的个人财产。
二是一方父母全款买房登记在儿子配偶名下,房子子女属于夫妻共同所有。
三是一方父母全款买房登记在自己儿子和其配偶两人的名下,房子属于子女夫妻共同所有。
四是一方父母出首付买房登记在自己儿子的名下,房子的产权和债务归子女夫妻双方所有。
五是一方父母出首付买房登记在自己儿子及子女配偶的名下,房子的产权和债务归子女夫妻双方所有。
六是双方父母共同出全款买房登记在自己儿子的名下,房子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七是双方父母共同凑首付买房登记在自己儿子名下,房子是子女夫妻共同所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
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三、私房钱属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一般私房钱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因为私房钱是夫妻一方个人积蓄而不为对方知道的钱财,其性质并不等于《民法典》规定的个人财产;而且私房钱是婚后获得的收入积攒形成的,而婚后获得的收入一般也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除非私房钱是由以下财产积攒形成的,则可以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遗赠得来的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以在线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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