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家房子卖了,宅基地使用权还有吗?

最新修订 | 2024-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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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老家房子卖了村民不再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权,且需要注意的是,将房屋售卖后,不能再次提出获得宅基地使用权的申请。对老家房子卖了,宅基地使用权还有吗依旧不清楚的,可以选择继续阅读这篇文章。
老家房子卖了,宅基地使用权还有吗?

一、老家房子卖了,宅基地使用权还有吗?

1、老家房子卖了村民不再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权

宅基地所有权是属于集体的,只有使用权由农民个人享有,农民买卖在宅基地上自建的房屋的,宅基地使用权也随着转移,此时,宅基地的转让是有效的,只是农民转让、出卖宅基地上的房屋和宅基地使用权之后不能再另外申请宅基地。

2、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房(含宅基地);

(2)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转让;

(3)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

(4)转让行为征得集体组织同意;

(5)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地随房一并转让。

二、一宅多户可以申请建房吗?

1、一宅多户不一定可以申请建房。

对于一宅多户的情况来说,若是能满足分户的条件,并且符合当地建房的政策规定,那么一般是可以申请建房的,但是一般要先进行分户。我国农民建房是以户为单位申请的,并且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从某种角度来说,一宅多户没有违背这一原则,若是符合规定的话,那么是可以申请建房的,但是能不能成功申请成功,也要结合实际情况来看。

宅基地使用权人必须符合多个方面的条件,不能说一宅多户就一定能申请建房,比如说如今各地的农村发展得非常好,很多地方的农村土地价值越来越高了,很多农民朋友将自己的宅基地出售或出租赚取收入,然后搬去和父母同住,这样的情况想要再申请宅基地建房是不会批准的。有关法律规定,宅基地是免费提供给农民建房居住使用的,如果以此来作为盈利导致的一宅多户,其再次申请宅基地进行建房一般是不予批准的。此外,各地都有政策规划,若是当地要被拆迁征收了,那么该地区一般是不能再新建房屋了的。

2、申请建房不被批准的处理办法

(1)农村建房各地管控严格,很多人想要建房但没有得到政府部门的批准,这一般是有原因的。一般来说,建房申请不被批准会发放告知单的,告知单上会写明不被批准的原因,比如说不符合建房的条件、资料不齐全等。如果是因为资料不齐全,我们重新整理资料再次申请即可。

(2)如果不符合建房条件的,我们需要看自己的户口等基本条件是否达标。然后,看自己名下是否有宅基地,对于想申请宅基地进行建房的情况来说,一般会优先考虑那些没有宅基地但想建房的人,若是自己名下有宅基地,或者是将以前的宅基地出售了的,那么一般就不能再申请宅基地进行建房了。

(3)申请建房没有被批准还可能是因为申请建房的面积等不符合当地的政策规定,或者是土地不符合建设用地规划的范围。对于这样的情况来说,可以依照当地的政策规定重新填写申请资料,填好后再提交建房申请。

(4)若是建房申请人满足建房申请的各项条件,当地也允许建房,但其建房申请没有通过审批,针对这种情况而言,可以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

三、农村宅基地可以继承吗?

1、农村宅基地所有权归集体,不可以继承。但是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与房屋一同继承。

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依法由城镇户籍的子女继承并办理不动产登记。被继承人的房屋作为其遗产由继承人继承,按照房地一体原则,继承人继承取得房屋房屋所有权和宅基地使用权,农村宅基地不能被单独继承。

2、宅基地使用权受到法律的严格限制。一是用途限制,二是面积限制。

对已取得宅基地使用权的,权利人如需变更土地用途,必须依法经过批准。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面积不能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三是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受法律限制。

农村地区的村民一般会在宅基地上修建房屋,修建的自建房满足一定的条件之后是可以售卖的,房屋被卖之后个人不再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权。如果对老家房子卖了,宅基地使用权还有吗存在其他相关疑问的,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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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br/>一、什么是农村宅基地答:宅基地作为与房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是指专门用于建造房屋(住宅)为目的的那部分土地。也就是说,宅基地是指建了房屋、建过房屋或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包括建了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不能居住的土地及准备建房屋用的规划地三种类型。根据我国农民的长期生活习惯,农村居民宅基地一般包括居住生活用地,如住房、厨房、牲畜房、仓库、农机房、厕所用地;四旁绿化用地,如房前屋后的竹林、林木、花圃用地;其他生活服务实施用地,如水井、地窖、沼气池用地等几部分。在我国农村大多数地区,宅基地就是一家一户的农民居住生活的庭院用地。农村居民宅基地的所有权依照法律规定归集体所有,农民对宅基地依法只享有使用权,农村居民宅基地使用权是农民群众的一项重要的财产权利。<br/>二、什么是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答: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农村居民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对宅基地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虽然农村居民住房全归私人所有,但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宅基地属于农村集体所有农民个人没有所有权,只有使用权,因此,农村居民新建住宅应当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农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经过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并且不得转让、出租或抵押。但如果国家建设需要征用土地,或者乡村的土地利用规划、村镇规划需要改变土地用途,或村民宅基地的实际使用面积过大,远远超过当地规定的标准,经过村民代表大会或村民大会讨论通过,报请乡(镇)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基本核算单位有权调剂或重新安排使用。但应对原有宅基地的建筑物和树木等给予合理赔偿,不得平调。<br/>三、宅基地使用权包括哪些内容答:宅基地使用权的泥人范围比较广泛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br/>1、占有权。<br/>2、使用权。<br/>3、在宅基地空闲处修建其他建筑物、设施的权利。宅基地使用权人在主要住宅建筑外,可自行在宅基地范围内建筑其他生产或生活需要的建筑和设施。<br/>4、宅基地使用权人有在宅基地内种植林木、花草、蔬菜的权利。该种植的林木、花草、蔬菜归使用权人所有。<br/>5、依法附随房屋出让宅基地使用权的权利。国家保护私有房屋合法买卖,继承、赠与等权利。因房屋和宅基地连同一体,不可分离,所以,宅基地使用权必须连同房屋一并转移。房屋所有权的变动,必须报请县级人民政府房屋管理部门进行变更登记。<br/>四、宅基地与房屋的关系是怎样的答:宅基地与房屋既有区别又有联系:二者的关系具体表现在:宅基地是房屋存在的基础和承载物,没有宅基地,房屋就无法存在,相反,没有房屋,宅基地也将失去其存在的目的而不成其为宅基地,从而变成了一般的其他土地,因而二者在空间上是统一的,在法律概念上是一致的,房屋是建造在宅基地上的房屋,宅基地则是以承载住房为目的的土地,二者密不可分,共同构成了有机联系的整体。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农村土地属于集体所有。农民的住房归农民所有。这样,我国农村土地所有权主体与房屋所有权主体存在着并非一致的情况,但农村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为农民享有。<br/>五、我国《土地管理法》对农村宅基地作了哪些规定答: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八条规定,农村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该法第六十二条进一步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br/>六、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必须要符合哪些条件答:农村村民每户只能有一处宅基地,每户农民建房用地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土地管理地方法律中规定,不得超越批准建房。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必须符合下列情况之一:<br/>1、现在住房影响乡(镇)村建设规划,需要搬迁重建的;<br/>2、农村居民户除身边留一子女外,其他子女确需另立门户而已有的宅基地低于分户标准的;<br/>3、经主管部门批准,由外地迁入的农户无住房的;<br/>4、集体组织招聘的技术人员要求在当地落户且户口已迁入的;<br/>5、离休、退休、退职的干部职工,复退军人和华侨、侨眷、港澳台同胞持合法证明回原籍定居,需要建房而又无宅基地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安排宅基地用地:<br/>1、出卖、出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现有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br/>2、一户1子(女)有1处以上(含1处)宅基地的;<br/>3、户口已迁出不在当地居住的;<br/>4、年龄未满18周岁,又不具备分户条件的;<br/>5、虽在农村居住而户口未迁来当地的;<br/>6、其他规定不应建房和安排宅基地用地的。村民因住房出卖、出租而使宅基地达不到标准、或丧失宅基地的,不得再申请宅基地,但因两户的宅基地都达不到标准而相互调剂,经过批准的可以申请宅基地。严禁利用建住宅为名搞房地产开发和炒房地产的行为。对将现有住宅改为经营场所的,除了不再批准新的宅基地外,还应按其经营场所实际占用土地面积,从经营之日起,核收土地使用费。对于户口已经“农转非”的人员,应适时核减宅基地面积。另外,城镇职工要求自费建房应由城建部门统一规划,经地政部门批准后统一征地、建房,不准私自到农村买地、租地建房。<br/>七、城镇居民能否在农村购置宅基地答: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农村居民为建造自有房屋对集体土地占有、使用的权利。我国农村宅基地在一定程度上带有福利和社会保障的功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将不予批准。《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规定: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禁止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宅基地。国土资源部2004年234号文件规定:严禁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严禁为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和违法建造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根据上述规定,农村村民的房屋是私有财产,村民可以依法处置。城镇居民不能购买农村的宅基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不能为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和违法建造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br/>八、宅基地使用权能否可以继承答:《土地管理法》第6条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集体所有。“根据法律规定,公民使用的宅基地,所有权属于国家或集体;国家及集体所有的土地是可以依法确定由个人使用的,即公民对宅基地有依法使用的权利。遗产必须是公民合法拥有的财产,所以,公民是不能将宅基地作为遗产继承的,而只享有使用权。宅基地为居民、村民各户使用,包括屋基地和院落地,长期不变。宅基地的所有权和公民私房的使用权是分离的,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国家或集体,私房的所有权属于私房产权人。宅基地的使用权不属于遗产,不能被继承,但公民继承了房屋,宅基地的使用权也就随着房屋而转移给新的所有人。这也只是具体执行国家的行政法规,而不是继承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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