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合同期满多久内需重新签订

最新修订 | 2024-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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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理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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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集体合同期满多久内需重新签订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集体合同期满多久内需重新签订

一、集体合同期满多久内需重新签订

集体合同期满前3个月内需重新签订。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期限一般为1至3年,期满或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即行终止。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期满前3个月内,任何一方均可向对方提出重新签订或续订的要求。

《集体合同规定》第三十八条

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期限一般为1至3年,期满或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即行终止。

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期满前3个月内,任何一方均可向对方提出重新签订或续订的要求。

二、合同逾期履行多久可以终止合同

合同逾期履行,经过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履行义务方仍然未履行合同的,则另一方就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合同的权利义务就会终止。

至于这个合理期限是多久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比如逾期交房催告后的合理期限是三个月。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所面临集体合同期满多久内需重新签订的问题。平常我们可以多多学习了解法律知识,这样在面临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时,我们就能够通过学习到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想要了解更多相关的法律问题,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为您匹配专业律师在线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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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合同期满多久内需重新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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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合同期满前多少日内需重新签订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集体合同期满前多少日内需重新签订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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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集体合同的订立内容有哪些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集体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劳动报酬;
(二)工作时间;
(三)休息休假;
(四)保险福利;
(五)劳动安全与卫生;
(六)合同期限;
(七)变更、解除、终止集体合同的协商程序;
(八)双方履行集体合同的权利和义务;
(九)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时协商处理的约定;
(十)违反集体合同的责任;
(十
一)双方认为应当协商约定的其他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五十一条集体合同的订立和内容
企业职工代表与用人单位通过平等协商可以订立集体合同。合同内容涉及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
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订立;尚未建立工会的用人单位,由上级工会指导劳动者推举的代表与用人单位订立。
第五十二条专项集体合同
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可以订立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权益保护、工资调整机制等专项集体合同。
第五十三条 行业性集体合同、区域性集体合同
县级以下区域内,建筑业、采矿业、餐饮服务业等行业可以由工会与企业方面代表订立行业性集体合同,或者订立区域性集体合同。
第五十四条集体合同的报送和生效
集体合同订立后,应当报送劳动行政部;劳动行政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之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依法订立的集体合同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合同对当地本地行业、本区域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
第五十五条集体合同中劳动报酬、劳动条件等标准
集体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
第五十六条集体合同纠纷和法律救济
用人单位违反集体合同,侵犯职工劳动权益的,工会可以依法要求用人单位承担责任;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执,经协商解决不成的,工会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讼。
集体合同的订立,是指工会或职工代表与企事业单位之间,为规定用人单位和全体职工的权利义务而依法就集体合同条款经过协商一致,确立集体合同关系的法律行为。集体合同按如下程序订立:
(1)讨论集体合同草案或专项集体合同草案。经双方代表协商一致的集体合同草案或专项集体合同草案应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
(2)通过草案。全体职工代表半数以上或者全体职工半数以上同意,集体合同草案或专项集体合同草案方获通过。
(3)集体协商双方首席代表签字。
集体合同的终止,是指因某种法律事实的发生而导致集体合同法律关系消灭。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期限一般为1—3年,期满或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即行终止。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期满前3个月内,任何一方均可向对方提出重新签订或续订的要求。
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签订或变更后,应当自双方首席代表签字之日起10日内,由用人单位一方将文本一式三份报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自收到文本之日起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暂予监外执行期满后五年内重新犯罪是否构成累犯
[律师回复] 暂予监外执行,是指对于被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由于符合法定情形,不适宜在或者拘役所等场所执行刑罚,暂时采取不予关押的一种变通执行方法。这一制度的设立体现了中国惩罚罪犯与改造罪犯相结合和人道主义的刑事政策,有利于对罪犯的教育、感化、挽救。
《刑事诉讼法》第254条对暂予监外执行条件作了明确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1.罪犯有严重疾病需保外就医。
2.罪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的婴儿。哺乳期限按婴儿出生后1年计算。
3.罪犯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暂予监外执行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在交付执行前,由人民决定的;另一种是在交付执行后,由或者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254条对暂予监外执行条件作了明确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1.罪犯有严重疾病需保外就医。
2.罪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的婴儿。哺乳期限按婴儿出生后1年计算。
3.罪犯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
暂予监外执行期满后五年内重新犯罪是否构成累犯
[律师回复] 暂予监外执行,是指对于被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由于符合法定情形,不适宜在或者拘役所等场所执行刑罚,暂时采取不予关押的一种变通执行方法。这一制度的设立体现了中国惩罚罪犯与改造罪犯相结合和人道主义的刑事政策,有利于对罪犯的教育、感化、挽救。
《刑事诉讼法》第254条对暂予监外执行条件作了明确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1.罪犯有严重疾病需保外就医。
2.罪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的婴儿。哺乳期限按婴儿出生后1年计算。
3.罪犯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暂予监外执行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在交付执行前,由人民决定的;另一种是在交付执行后,由或者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254条对暂予监外执行条件作了明确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1.罪犯有严重疾病需保外就医。
2.罪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的婴儿。哺乳期限按婴儿出生后1年计算。
3.罪犯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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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合同期满多久需重新签订
集体协议在到期前三个月,需各方协商决定是否延续或重构,一般有效期为一至三年。协议到期或满足终止条件时自动终止,但任何一方均可在期限届满前提议续约或续签,以维护合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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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合同重新签订如何处理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合同重新签订如何处理问题解答如下, 实践中,如果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对原合同约定条款进行修改。一般采取两种方式:
1、如果对原合同主要条款变更较大,就需要解除原合同,重新订立新的合同。
2、签署补充协议。 如果对原合同内容变动不大,可以采取补充协议方式作为主合同的附件,其法律效力作为主合同的组成部分。
变更或者修改合同,需要注意一下几个方面:

一,需要主合同双方当事人签署。

二,需要双方当事人就修改事项协商一致。

三,如果是重新签署合同,原合同内容不变,只是将需要修改的条款改正后,直接引用到新合同中就可以。

四,如果是签署补充协议,需要在补充协议中明确主合同的内容,或者将主合同作为附件的形式。

五,双方签字确认,并填写日期。
总之,合同重新签订涉及到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必须要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才可以,否则必须符合法定的条件才可以解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七十七条
【合同变更条件】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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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合同的主要内容及签订集体合同的程序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集体协商双方可以就下列多项或某项内容进行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
1、劳动报酬。包括用人单位工资水平、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标准和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支付办法加班、加点工资及津贴、补贴标准和奖金分配办法工资调整办法试用期及病、事假等期间的工资待遇特殊情况下职工工资(生活费)支付办法其他劳动报酬分配办法。
2、工作时间。即劳动者根据法律和法规的规定,在企业、事业、机关、团体等单位中,用于完成本职工作的时间。包括工时制度、加班加点办法、特殊工种的工作时间、劳动定额标准。
3、休息休假。包括日休息时间、周休息日安排、年休假办法不能实行标准工时职工的休息休假其他假期。
4、劳动安全与卫生。包括劳动安全卫生责任制劳动条件和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操作规程劳保用品发放标准定期健康检查和职业健康体检。
5、补充保险和福利。包括补充保险的种类、范围基本福利制度和福利设施医疗期延长及其待遇职工亲属福利制度。
6、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包括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禁忌从事的劳动,女职工的经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劳动保护,女职工、未成年工定期健康检查,未成年工的使用和登记制度。
7、职业技能培训。包括职业技能培训项目规划及年度计划职业技能培训费用的提取和使用保障和改善职业技能培训的措施。
8、劳动合同管理。包括劳动合同签订时间确定劳动合同期限的条件劳动合同变更、解除、续订的一般原则及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试用期的条件和期限。
9、奖惩。包括劳动纪律、考核奖惩制度、奖惩程序。
10、裁员。包括裁员的方案、裁员的程序、裁员的实施办法和补偿标准。
1
1、集体合同期限。
1
2、变更、解除集体合同的程序。
1
3、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时的协商处理办法。
1
4、违反集体合同的责任。
1
5、双方认为应当协商的其他内容。
签订集体合同应该包括哪些内容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签订集体合同应该包括哪些内容问题解答如下, 签订集体合同应该包含的内容有哪些
劳动报酬:用人单位工资水平、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标准和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支付办法,加班、加点工资及津贴、补贴标准和奖金分配办法,工资调整办法,试用期及病、事假等期间的工资待遇,特殊情况下职工工资(生活费)支付办法,其他劳动报酬分配办法。
工作时间:工时制度,加班加点办法,特殊工种的工作时间,劳动定额标准。
休息休假:日休息时间、周休息日安排、年休假办法,不能实行标准工时职工的休息休假,其他假期。
劳动安全卫生:劳动安全卫生责任制,劳动条件和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操作规程,劳保用品发放标准,定期健康检查和职业健康体检。
补充保险和福利:补充保险的种类、范围,基本福利制度和福利设施,医疗期延长及其待遇,职工亲属福利制度。
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禁忌从事的劳动,女职工的经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劳动保护,女职工、未成年工定期健康检查,未成年工的使用和登记制度。
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培训项目规划及年度计划,职业技能培训费用的提取和使用,保障和改善职业技能培训的措施。
劳动合同管理:劳动合同签订时间,确定劳动合同期限的条件,劳动合同变更、解除、续订的一般原则及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试用期的条件和期限。
奖惩:劳动纪律,考核奖惩制度,奖惩程序。
裁员:裁员的方案,裁员的程序,裁员的实施办法和补偿标准。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一条 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通过平等协商,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订立集体合同。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
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订立;尚未建立工会的用人单位,由上级工会指导劳动者推举的代表与用人单位订立。
签订集体合同应该包括什么内容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签订集体合同应该包括什么内容问题解答如下, 签订集体合同应该包含的内容有哪些
劳动报酬:用人单位工资水平、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标准和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支付办法,加班、加点工资及津贴、补贴标准和奖金分配办法,工资调整办法,试用期及病、事假等期间的工资待遇,特殊情况下职工工资(生活费)支付办法,其他劳动报酬分配办法。
工作时间:工时制度,加班加点办法,特殊工种的工作时间,劳动定额标准。
休息休假:日休息时间、周休息日安排、年休假办法,不能实行标准工时职工的休息休假,其他假期。
劳动安全卫生:劳动安全卫生责任制,劳动条件和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操作规程,劳保用品发放标准,定期健康检查和职业健康体检。
补充保险和福利:补充保险的种类、范围,基本福利制度和福利设施,医疗期延长及其待遇,职工亲属福利制度。
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禁忌从事的劳动,女职工的经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劳动保护,女职工、未成年工定期健康检查,未成年工的使用和登记制度。
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培训项目规划及年度计划,职业技能培训费用的提取和使用,保障和改善职业技能培训的措施。
劳动合同管理:劳动合同签订时间,确定劳动合同期限的条件,劳动合同变更、解除、续订的一般原则及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试用期的条件和期限。
奖惩:劳动纪律,考核奖惩制度,奖惩程序。
裁员:裁员的方案,裁员的程序,裁员的实施办法和补偿标准。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一条 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通过平等协商,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订立集体合同。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
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订立;尚未建立工会的用人单位,由上级工会指导劳动者推举的代表与用人单位订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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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合同期满前多长时间需要重新签订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集体合同期满前多长时间需要重新签订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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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该怎样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该怎样重新签订劳动合同问题解答如下,
一、怎么样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终止后,经双方协商一致,还可重新订立劳动合同。续订劳动合同的基本要求和订立劳动合同一样,应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根据《天津市实施劳动合同制度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经当事人双方协商同意延续劳动合同的,应当在合同期满前15日内办理续延手续。
1、劳动合同未明确劳动报酬的,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协商予以明确;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协调不一致的,以劳动合同期满前12个月的平均劳动报酬作为劳动报酬最低标准。
2、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在实际履行中发生变化而劳动合同未依法变更的,实际履行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如低于劳动合同约定,不得作为续签劳动合同的最低标准。
3、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不再续订的,应提前30日开具《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通知职工本人。用人单位未提前通知或提前通知不足30日的,可以支付职工本人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视为提前30日通知,劳动合同期满即终止,双方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劳动合同终止手续。
4、员工若患有职业病或其因工负伤并被确认达到规定的伤残等级,要求续订劳动合同的,企业应与其续订合同。
5、员工若在企业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在续订劳动合同时,其要求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企业应与其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6、劳动合同期满后,企业不想续订合同,但未能与员工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视为续延劳动合同,企业应当与员工续订劳动合同。双方就续订劳动合同期限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续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从双方签字之日起,不得少于一年。
7、企业与员工续订劳动合同,无论期限多少,都不得约定试用期。
总之,应对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实践证明,由具备一定法律知识和工作经验的律师来处理,既可以防范法律纠纷,也可以更好地解决法律纠纷,最大限度地避免或降低经济损失,有效地保障您的合法权益。
二、公司的名称,住址等发生变化,或者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就需更改的劳动合同部分达成协议(在不违背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可重签!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以下情形可以重新签订劳动者合同:
第三十三条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所有的劳动合同必须一式两份且有劳动局的公证盖章,这样的才生效,如须修改时必须经双方一致同意以附页的形式签署再到劳动局公证盖章才有效.也就是说只要一经签订劳动合同,只要劳动者不同意修改公司拿劳动者没一点办法,如果辞退劳动者,则必须按照劳动合同进行赔偿.(只要不在劳动法规定的不允许辞退范围内,公司只要进行赔偿,可以随时辞退员工,这样合法)
有些公司改劳动合同只是为了在以后处理劳动纠纷时能让自己更有利,比如把劳动者的工资调低,那以后赔偿时就按签订的工资赔.不过公司为了不让员工有太大的反弹,实际工资应该不会按合同这样调了.
当然是依
第一份合同追讨,
第二份合同只要劳动者不签或没有劳动局的公证都不生效!
再补充一点,只要不是正式的劳动合同,就算签了在劳动仲裁时你一样会赢,因为劳动局不会承认你们私下签字的任何协议!这点对劳动者是非常有利的。
快速解决“合同事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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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样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怎么样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终止后,经双方协商一致,还可重新订立劳动合同。续订劳动合同的基本要求和订立劳动合同一样,应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根据《天津市实施劳动合同制度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经当事人双方协商同意延续劳动合同的,应当在合同期满前15日内办理续延手续。
1、劳动合同未明确劳动报酬的,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协商予以明确;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协调不一致的,以劳动合同期满前12个月的平均劳动报酬作为劳动报酬最低标准。
2、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在实际履行中发生变化而劳动合同未依法变更的,实际履行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如低于劳动合同约定,不得作为续签劳动合同的最低标准。
3、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不再续订的,应提前30日开具《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通知职工本人。用人单位未提前通知或提前通知不足30日的,可以支付职工本人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视为提前30日通知,劳动合同期满即终止,双方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劳动合同终止手续。
4、员工若患有职业病或其因工负伤并被确认达到规定的伤残等级,要求续订劳动合同的,企业应与其续订合同。
5、员工若在企业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在续订劳动合同时,其要求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企业应与其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6、劳动合同期满后,企业不想续订合同,但未能与员工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视为续延劳动合同,企业应当与员工续订劳动合同。双方就续订劳动合同期限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续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从双方签字之日起,不得少于一年。
7、企业与员工续订劳动合同,无论期限多少,都不得约定试用期。
总之,应对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实践证明,由具备一定法律知识和工作经验的律师来处理,既可以防范法律纠纷,也可以更好地解决法律纠纷,最大限度地避免或降低经济损失,有效地保障您的合法权益。
二、公司的名称,住址等发生变化,或者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就需更改的劳动合同部分达成协议(在不违背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可重签!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以下情形可以重新签订劳动者合同:
第三十三条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所有的劳动合同必须一式两份且有劳动局的公证盖章,这样的才生效,如须修改时必须经双方一致同意以附页的形式签署再到劳动局公证盖章才有效.也就是说只要一经签订劳动合同,只要劳动者不同意修改公司拿劳动者没一点办法,如果辞退劳动者,则必须按照劳动合同进行赔偿.(只要不在劳动法规定的不允许辞退范围内,公司只要进行赔偿,可以随时辞退员工,这样合法)
有些公司改劳动合同只是为了在以后处理劳动纠纷时能让自己更有利,比如把劳动者的工资调低,那以后赔偿时就按签订的工资赔.不过公司为了不让员工有太大的反弹,实际工资应该不会按合同这样调了.
当然是依
第一份合同追讨,
第二份合同只要劳动者不签或没有劳动局的公证都不生效!
再补充一点,只要不是正式的劳动合同,就算签了在劳动仲裁时你一样会赢,因为劳动局不会承认你们私下签字的任何协议!这点对劳动者是非常有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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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立集体合同应载明哪些基本内容
集体合同应载明的内容主要是工资,工作时间,休息休假,职业技能培训,裁员,集体合同的期限,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保护条例,劳动合同的管理,集体合同的变更解除,违反集体合同的违约责任等,集体合同是需要报送至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审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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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重庆市最新劳动法有什么新内容
[律师回复] 对于重庆市最新劳动法有什么新内容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新法”最明显的变化是违约金的总额受到限制。经济补偿按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应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读。此外。包括将“用人单位以暴力。解读,既要合法也要合理,但并非就是“救命稻草”.关键词,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劳动者连续工作满十年:《劳动合同法》修改了劳动者可随时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解读、在内刊刊登:违约金额索赔违约金不能“漫天要价”《劳动合同法》.关键词:印制成员工手册请员工签字,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超过这一规定.关键词,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总额,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放宽了用人单位在确需裁减人员时进行裁减人员的条件,劳动者可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在内部醒目的地方公开张贴: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解读。劳务派遣公司与所招用的劳务人员必须订立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读:经济补偿金合同期满单位也须支付补偿金《劳动合同法》,要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关键词;用词术语应当规范:终止劳动合同没缴社保可随时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这是社会最关注的条款,劳动合同期满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提出方案或意见。职工加班一般每天不能超过一小时:内部制度职工有权参与修改企业“霸王规章”《劳动合同法》,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即使以加班费的形式给予补偿也是不合理的,以及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再续订劳动合同的,否则就视为加班,是利好消息。单位如果没按《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制定的制度,对员工是没有约束力的:用人单位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企业应该支付加班工资,竞业限制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两年: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应经职代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但今后就只能设50万违约金: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1
7,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不是“铁饭碗”,补充规定了劳动者可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1
4,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这条规定使用人单位在制定规章制度时具有更大的可操作性。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并且,调整为“劳动者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也具有了更大的权力空间,如果满足了这两个条件。当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规定了劳务派遣单位必须满足的两个条件。劳动者违约的应支付违约金,《劳动合同法》与《劳动法》相比。解读,变更为“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加班时间加班每天不能超过一小时《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按一年计算,要人性化管理,对于劳动者来说。而且,职工每天的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1
3,并且不得少于两年:劳务派遣劳务派遣要签订2年固定期合同《劳动合同法》。单位应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规章制度的内容必须合法,规定将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公示的形式包括。另外:除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的,每月不超过36小时。用人单位在制定内部规章时应该注意。15:这里说的是“讨论”而不是“通过”,或者告知劳动者。解读,补充规定了用人单位在裁减人员中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非劳动者本人原因:用人单位有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等七种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法》一方面强化了对用人单位与符合条件的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要求。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凡是因劳动者的原因解除劳动合同;规章制度要体现以人为本,“协商”而不是“协商一致”.关键词;规章制度的内容要具有可操作性;因用人单位的原因解除劳动合同、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情形下,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五十万元,《劳动合同法》考虑到用人单位工作交接的合理需要:裁员裁员20人以上需向工会说明《劳动合同法》;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等,比如单位为某员工提供的培训费是50万元。解读.关键词;程序必须合法。1
1,另一方面考虑到用人单位调整经济结构,要定性定量:“新法”首次规定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四种情形。同时、在内部网公示等,或者劳动合同到期,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济补偿金不封顶:“新法”对劳务派遣的限定非常严格: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签合同视为无固定期《劳动合同法》,双方可约定服务期,在这两年内单位须支付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1
6,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关键词,就与《劳动合同法》第二条所称的用人单位一样了,有了职业预期,劳务派遣单位应支付其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报酬,“不补偿可不保密”,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1
2,被派遣劳动者无工作期间。同时;不满六个月的.关键词,包括,以前可以约定500万接上:
10,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革新技术以适应市场竞争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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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合同怎么订立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集体合同怎么订立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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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该如何样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律师回复] 对于该如何样重新签订劳动合同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怎么样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终止后,经双方协商一致,还可重新订立劳动合同。续订劳动合同的基本要求和订立劳动合同一样,应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根据《天津市实施劳动合同制度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经当事人双方协商同意延续劳动合同的,应当在合同期满前15日内办理续延手续。
1、劳动合同未明确劳动报酬的,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协商予以明确;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协调不一致的,以劳动合同期满前12个月的平均劳动报酬作为劳动报酬最低标准。
2、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在实际履行中发生变化而劳动合同未依法变更的,实际履行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如低于劳动合同约定,不得作为续签劳动合同的最低标准。
3、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不再续订的,应提前30日开具《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通知职工本人。用人单位未提前通知或提前通知不足30日的,可以支付职工本人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视为提前30日通知,劳动合同期满即终止,双方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劳动合同终止手续。
4、员工若患有职业病或其因工负伤并被确认达到规定的伤残等级,要求续订劳动合同的,企业应与其续订合同。
5、员工若在企业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在续订劳动合同时,其要求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企业应与其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6、劳动合同期满后,企业不想续订合同,但未能与员工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视为续延劳动合同,企业应当与员工续订劳动合同。双方就续订劳动合同期限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续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从双方签字之日起,不得少于一年。
7、企业与员工续订劳动合同,无论期限多少,都不得约定试用期。
总之,应对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实践证明,由具备一定法律知识和工作经验的律师来处理,既可以防范法律纠纷,也可以更好地解决法律纠纷,最大限度地避免或降低经济损失,有效地保障您的合法权益。
二、公司的名称,住址等发生变化,或者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就需更改的劳动合同部分达成协议(在不违背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可重签!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以下情形可以重新签订劳动者合同:
第三十三条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所有的劳动合同必须一式两份且有劳动局的公证盖章,这样的才生效,如须修改时必须经双方一致同意以附页的形式签署再到劳动局公证盖章才有效.也就是说只要一经签订劳动合同,只要劳动者不同意修改公司拿劳动者没一点办法,如果辞退劳动者,则必须按照劳动合同进行赔偿.(只要不在劳动法规定的不允许辞退范围内,公司只要进行赔偿,可以随时辞退员工,这样合法)
有些公司改劳动合同只是为了在以后处理劳动纠纷时能让自己更有利,比如把劳动者的工资调低,那以后赔偿时就按签订的工资赔.不过公司为了不让员工有太大的反弹,实际工资应该不会按合同这样调了.
当然是依
第一份合同追讨,
第二份合同只要劳动者不签或没有劳动局的公证都不生效!
再补充一点,只要不是正式的劳动合同,就算签了在劳动仲裁时你一样会赢,因为劳动局不会承认你们私下签字的任何协议!这点对劳动者是非常有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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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修订了哪些内容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  草案明确了公平补偿的基本原则,删除了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和30倍补偿上限的内容,规定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给予公平补偿,保证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有改善、长远生计有保障,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草案在现行47条规定的土地补偿、安置补助、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三项补偿的基础上,把住宅从地上附着物中单独列出,并增加了社会保障补偿。  为保证公平补偿原则的落实和补偿制度的实施,草案明确规定,征地必须按照合法、公正、公开的原则制定严格的程序。补偿资金不落实的,不得批准和实施征地。  草案规定,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安置的具体办法,由制定。依照制定的具体办法,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规定补偿安置的具体标准。  
二、最新土地管理法农村宅基地怎么补偿  
1、土地法修正草案明确单独补偿农村村民住宅。草案规定,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安置的具体办法,由制定。依照制定的具体办法,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规定补偿安置的具体标准。  现行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上述三条规定在修正案草案中均作出修改。  
2、征地补偿内容增加了对宅基地的补偿和社会保障补偿。修正案草案规定,征地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被征地农民的安置补助与社会保障费用,农民村民住宅补偿,以及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和青苗补偿。  
3、先补偿再征地,土地法修正草案取消30倍上限。  
4、明确征地应按市场价格补偿。根据草案,征地补偿不再按以往的土地产值为标准计算。土地补偿标准既考虑原有用途年产值因素,又要综合考虑土地区位、供求关系、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各类因素,特别是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的因素。住房和地上附着住的补偿,则应当遵循市场原则。最终补偿目的要达到保证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有改善、长远生计有保障的效果。  
5、草案将补偿内容由三项改为五项。在现行“土地补偿、安置补助和青苗地上附着物补偿”基础上,把住宅从地上附着物中单列出来,并新加了社会保障的补偿。  
6、在住房保障方面。将对城市规划区内的被征地农民提供该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无法提供的按照市场价给予货币补偿;城市规划区外则安排宅基地重建住房并按照新建房屋成本给予补偿。  
7、社保方面。将在补偿资金中增加社保补贴资金,记入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8、草案还对征地程序作出原则性规定。必须依照合法、公正、公开的原则制定严格的程序”,并明确,“补偿资金不落实的,不得批准和实施征地。  
9、此次修改土地管理法是征地补偿制度改革第一步,草案已授权就征地补偿安置制定具体办法。依据现行《土地管理法》,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不能直接交易,只能通过国家向农民征地,成为国有土地后再转入市场。失地农民往往无常分享土地增值收益,客观上形成了政府与民争利的局面。  
10、如果对土地管理法中土地征收的补偿标准作了修改,具体会提高多少征收补偿征收补偿应该会提高到现在补偿值的至少10倍。在土地管理法修正案中,如果将征收补偿提高10倍,农民一亩地能拿到60万的征收补偿。  农村集体土地或集体土地上房屋的征收,比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复杂很多,包括城乡接合部、乡镇、新城等大量的土地都是集体土地。按照目前的土地管理法,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也就是说,一亩地一般征收补偿不超过6万元,折合到每平方米补偿不足100块钱。  1
1、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草案将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修改为:  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照合法、公正、公开的原则制定严格的程序,给予公平补偿,保证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有改善、长远生计有保障,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征地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被征地农民的安置补助与社会保障费用,农村村民住宅补偿,以及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和青苗补偿;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安置的具体办法,由规定。依照制定的具体办法,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规定补偿安置的具体标准。  土地管理法还可能进行更多的修订,改革后农民可称为农村集体土地交易的主体,通过税收调节的方式,使部分土地收益成为地方财政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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