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无固定合同单位又让重签,如果员工不同意重签的,应当继续履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二、买车交了定金签了合同又后悔了怎么办
买车交了定金签了合同又后悔了可以不买,但是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且不能要求返还定金。
如果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的,应当按照约定赔偿违约金,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如果双方没有约定违约金的,可以按照实际造成的损失承担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三、交了定金签了合同又后悔了如何办
1、交了定金购房者反悔,原因在于开发商,比如说开发商五证不全、未按定金协议履行承诺等,这种情况下,购房者是有合理的理由申请退定金的。
2、如果是购房者处于自身的原因不想买房了,并且开发商方面没有任何责任,这种情况下,购房者不能要求退还定金。
3、“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事由”主要体现为法律上的不可抗力,面对不可抗力这种情况,开发商和购房者都无能为力。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顺利签订,但是这不是开发商或者购房者的原因导致的,那么开发商也是必须要把购房定金全额返还给购房者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
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签了无固定合同单位又让重签怎么办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以在线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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