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城乡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有争议怎么起诉

最新修订 | 2024-02-29
浏览10w+
律图法律咨询
信得过的好律师
咨询我
专家导读 对城乡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有争议向法院起诉的流程是把行政诉讼状、身份证明等诉讼材料交到房屋征收主管部门所在地的法院按照通知出庭,房屋拆迁补偿争议开庭以后法院会按照法定程序审理。
对城乡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有争议怎么起诉

一、对城乡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有争议怎么起诉?

1、准备好行政诉讼状。

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

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

二、对城乡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有争议可委托哪些人起诉?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三、对城乡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有争议起诉后怎么确定举证责任?

1、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2、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视为没有相应证据。但是,被诉行政行为涉及第三人合法权益,第三人提供证据的除外。

3、在诉讼过程中,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不得自行向原告、第三人和证人收集证据

四、对城乡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有争议可延期开庭的情形有哪些?

(一)应当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且无法及时作出决定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五、对城乡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有争议向法院起诉的费用有哪些?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六、城乡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计算依据是什么?

1、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2、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

3、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事实上城乡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有法定计算依据的,被拆迁人提起行政诉讼后房屋征收部门能证明拆迁补偿标准合法的,法院不会支持被拆迁人不合理的诉求。看完上文内容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专业律师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4.9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254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对城乡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有争议怎么起诉
一键咨询
  •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122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435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366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733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654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244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171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857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830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683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300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46****226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376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850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841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城乡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城乡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10w+浏览
征地拆迁
城乡房屋拆迁流程是怎样
[律师回复] 第一步:发布拟征地公告由市县级国土部门在拟被征地村集体范围内发布拟征地公告。
第二步:征询拟被征地人意见由市县级国土部门会同拟被征地所在的乡镇政府,就拟征地公告的内容征询拟被征地村民的意见。
第三步:对土地及地上附着物调查登记由市县级国土部门同拟被征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对拟被征土地的信息进行调查,并由国土部门进行调查登记。
第四步:拟订“一书四方案”并上报审批由市县级国土部门按照审批机关对报批材料的要求拟订“一书四方案”,并将材料一并向有审批权的机关进行报批。
第五步:发布征地公告征用土地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省政府或国务院征地批准文书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在被征地所在的村集体范围内对征地批文的内容进行公告。
第六步:发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县市级国土部门根据省政府或国务院所批准的征地方案,在征地公告发布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告。
第七步:上报审批补偿安置方案县市级国土部门应当将草拟的补偿安置方案和听证会上各方发表的意见,逐一上报给本级人民政府进行审批。
第八步:土地补偿登记被征地人应当在征用土地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明到公告规定的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
开发商征地流程第九步:落实补偿安置后交付土地政府机关按照规定落实征地补偿安置后,被征收人则应当将土地按期交付。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县城和乡下拆迁补偿一样吗?
县城和乡下拆迁补偿不一样,实际上,即使拆迁的是同一个地方的房屋,不同被拆迁方最终获得的补偿数额匜也有可能会存在差异。对县城和乡下拆迁补偿一样吗依旧不清楚的,可以选择继续阅读这篇文章。
10w+浏览
征地拆迁
城乡房屋拆迁流程是怎样
[律师回复] 第一步:发布拟征地公告由市县级国土部门在拟被征地村集体范围内发布拟征地公告。
第二步:征询拟被征地人意见由市县级国土部门会同拟被征地所在的乡镇政府,就拟征地公告的内容征询拟被征地村民的意见。
第三步:对土地及地上附着物调查登记由市县级国土部门同拟被征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对拟被征土地的信息进行调查,并由国土部门进行调查登记。
第四步:拟订“一书四方案”并上报审批由市县级国土部门按照审批机关对报批材料的要求拟订“一书四方案”,并将材料一并向有审批权的机关进行报批。
第五步:发布征地公告征用土地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省政府或国务院征地批准文书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在被征地所在的村集体范围内对征地批文的内容进行公告。
第六步:发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县市级国土部门根据省政府或国务院所批准的征地方案,在征地公告发布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告。
第七步:上报审批补偿安置方案县市级国土部门应当将草拟的补偿安置方案和听证会上各方发表的意见,逐一上报给本级人民政府进行审批。
第八步:土地补偿登记被征地人应当在征用土地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明到公告规定的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
开发商征地流程第九步:落实补偿安置后交付土地政府机关按照规定落实征地补偿安置后,被征收人则应当将土地按期交付。
快速解决“征地拆迁”问题
当前6254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城乡房屋拆迁纠纷怎么解决?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为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建设项目顺利进行,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苏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纠纷行政裁决办法》的规定。当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租赁人经协商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时,当事人可向负责颁发城市房屋拆迁许可证的机关申请行政裁决。 当事人向裁决机关申请裁决时,必须在拆迁许可证规定的拆迁期限或者延期期限内递交申请书,并且按照被申请人数提交副本。 申请书应当载明以下事项: (一)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地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的姓名、职务等; (二)申请要求和依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第六条 申请人为拆迁人的,应当提供以下证据和资料: (一)城市房屋拆迁许可证; (二)被拆除房屋的所有权、建筑面积的审查证明和作价评估清单,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租赁人的补偿安置方案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 (四)裁决机关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证据和资料。 申请人为被拆迁人或者房屋租赁人的,应当提供以下证据和资料: (一)房屋所有权证(包括共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或者房屋租赁凭证; (二)户口簿、身份证; (三)住宅改为非住宅的批准文件及相关证照,生产、经营人员核定依据; (四)裁决机关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证据与资料。 凡提供的证据和资料是复印件、影印件的,均需向裁决机关提供原件核对。 裁决机关收到申请书和有关证据、资料后,经审查,符合规定的,在3日内立案;不符合规定的,在3日内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裁决机关在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申请书副本发送给被申请人,并通知被申请人按指定日期提交答辩书和有关的证据资料。被申请人不如期提交答辩书和有关证据资料的,不影响案件的裁决。 裁决机关通知申请人到场的,经两次通知不到的,视为撤回申请;裁决机关通知被申请人到场的,经两次通知不到的,裁决机关可以作缺席裁决。 当事人可以委托1至2人代理参加裁决活动。委托他人代理的,必须向裁决机关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必须写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254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城乡规划局对违法房屋强拆吗
城乡规划局对违法修建的房屋是可以依法强制拆除的,不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城乡规划局发现违章搭建的房屋之后不能直接强拆,应该先责令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拆除,并可以根据违章建筑造价款处一倍以下罚款。
10w+浏览
征地拆迁
国家对城乡房屋拆迁的标准是什么?
[律师回复] 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规定,城市居民拆迁补偿标准按照下面条例执行:第二十二条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给予适当补偿。第二十三条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除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外,被拆迁人可以选择拆迁补偿方式。第二十四条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第二十五条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计算被拆迁房屋的补偿金额和所调换房屋的价格,结清产权调换的差价。拆迁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不作产权调换,由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第二十六条拆迁公益事业用房的,拆迁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城市规划的要求予以重建,或者给予货币补偿。第二十七条拆迁租赁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或者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产权调换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拆迁人应当与原房屋承租人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第二十八条拆迁人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房屋,用于拆迁安置。第二十九条 拆迁产权不明确的房屋,拆迁人应当提出补偿安置方案,报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实施拆迁。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迁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第三十条拆迁设有抵押权的房屋,依照国家有关担保的法律执行。第三十一条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搬迁补助费。在过渡期限内,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处的,拆迁人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使用拆迁人提供的周转房的,拆迁人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第三十二条拆迁人不得擅自延长过渡期限,周转房的使用人应当按时腾退周转房。因拆迁人的责任延长过渡期限的,对自行安排住处的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应当自逾期之月起增加临时安置补助费;对周转房的使用人,应当自逾期之月起付给临时安置补助费。第三十三条因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拆迁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快速解决“征地拆迁”问题
当前6254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聊城市乡镇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律师回复] 聊城市城区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按如下处理:
一、市政、公益事业项目涉及的房屋拆迁补偿
凡属政府确定的市政、公益事业等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包括绿地、广场、道路、桥梁等公益项目)的房屋拆迁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省属以上企业等单位的房屋及附属物的拆迁不予补偿,由产权单位自行拆除;凡属整体搬迁的单位,其安置由市政府统筹安排。
(二)工业、商贸流通和集体企业的房屋拆迁,视其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进行补偿。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由政府无偿收回,房屋按其重置价结合成新价予以补偿;以出让方取得土地使用权的,由政府有偿(按原出让价格)收回土地使用权,结合土地使用权剩余年限给予补偿,其房屋按重置价结合成新价以补偿。凡属整体搬迁又确需重建的,政府在土地、规费等方面予以扶持。
(三)凡公益事业项目涉及的房屋拆迁不再进行评估。
二、经营性项目涉及的房屋拆迁补偿
凡属房地产开发经营、招商引资等市场经营性项目涉及的房屋拆迁,拆迁人应按《聊城市城区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但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单位的房屋,区位价补偿部分划归财政,重置价结合成新补偿部分归被拆迁单位。被拆迁单位确需重建的,政府在土地,规费等方面予以扶持。
三、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
(一)凡属市政、公益事业项目建设涉及集体土地上非住宅的房屋拆迁的,按照鲁土用字〔1999〕22号《转发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调整征用土地年产值和地面附着物补偿标准的批复的通知》规定的低限予以补偿。
(二)对在合法宅基地上建设的房屋,除按上述规定补偿,由村委会依法安排宅基地;无法再行安排宅基地的,执行《聊城市城区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三)对于经营性项目涉及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的,必须在办理土地征用、出让手续后,按《聊城市城区房屋拆迁补偿标准》进行补偿。
四、凡属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一律无偿拆迁,不予补偿。
五、凡本意见未涉及到的房屋拆迁补偿问题,仍按《聊城市城区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执行。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新乡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补助标准是怎样的?
根据我国相关规定,一般来说,拆建单位要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包括: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10w+浏览
征地拆迁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254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房屋拆迁乡镇赔偿标准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房屋拆迁乡镇赔偿标准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10w+浏览
征地拆迁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征地拆迁 > 房屋拆迁 > 对城乡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有争议怎么起诉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