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的共同债务应当用夫妻共同财产来偿还,如果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或者已经分割了的,则应当由男女双方自行协商双方各承担多少债务;如果无法自行协商的,则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男人不同意离婚应该应该如何办
我国并没有强制离婚的概念,如果离婚有男方不同意那就只能诉讼离婚。诉讼离婚判决离婚的唯一标准是夫妻感情破裂,因此起诉离婚的一方需要准备好证明夫妻双方感情破裂的证据。其次还需要准备好争取子女抚养权有力条件的证据。
到法院起诉离婚的步骤为:
1、向法院提交起诉状、副本和证据材料;
2、法院予以立案受理;
3、法院开庭审理,进行法庭调查和辩论;
4、由法院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离婚的判决。
离婚主要有这几个法律后果:
1、夫妻双方婚姻关系解除。
2、如果涉及子女抚养的话,子女抚养权归属一方。
3、夫妻的共同财产要分割,共同债务要共同承担。
离婚后的子女关系:
(1)离婚不影响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
(2)未成年子女和父母一方生活,但父母双方均为其监护人,关于该子女与哪一方共同生活以下列方式确定:
①双方达成协议的依协议
②达不成协议的由法院判决: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3)不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应当支付子女的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
(4)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离婚后孩子要怎么共同抚养
离婚后,父母双方是可以共同抚养其孩子的。双方约定共同抚养其孩子的,怎样共同抚养,是没有具体的规定,是可以由父母双方协商解决的,无论是协商轮流抚养,还是一起共同居住在一起抚养的,都是可以的,具体是看父母双方的决定。
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是无条件的,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抚养,是指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健康成长提供必要的物质条件,包括哺育、喂养、抚育、提供生活、教育和活动的费用等。
如果最终双方没有达成协议,最终决定由一方扶养的,另一方一般则需要承担抚养费。抚养费,是指父母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负担部分或全部的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等费用。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当事人应当负担的抚养费数额和给付方式,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母对子女抚养费的负担,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的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抚养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八条,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直接抚养子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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