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AI技术伪造他人肖像的构成侵权,侵犯了他人的肖像权。
被侵权的当事人可以要求伪造者停止侵权行为,并向自己配偶到期;如果损害了自己名誉的,可以要求侵权者为自己恢复名誉;如果给自己造成损失的,可以要求侵权人赔偿相应的损失。
《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五条
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的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二、用AI换脸技术伪造他人的脸恶搞,是否构成侵权
侵犯肖像权。根据法律规定,公民的肖像权的内容主要包括肖像制作权、肖像使用权、肖像拥有权、肖像维护权。AI换脸技术伪造他人的脸恶搞正是侵犯了他人的肖像维护权,是对其肖像进行毁损、玷污、丑化的行为,权利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侵权人损害权利人肖像权并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权利人有权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三、利用网络侮辱他人是否是侵权行为
首先,网络用户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以添加侮辱性内容、诽谤性信息、不当标题或者通过增删信息、调整结构、改变顺序等方式致人误解,被侵权人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其次,诽谤罪是指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该种行为就包括在网络侮辱他人,具体而言:
(一)捏造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
(二)将信息网络上涉及他人的原始信息内容篡改为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
(三)明知是捏造的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情节恶劣的,以“捏造事实诽谤他人”论。
最后,一年内多次实施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行为未经处理,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转发次数累计计算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定罪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
网络用户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根据国家机关依职权制作的文书和公开实施的职权行为等信息来源所发布的信息,有下列情形之一,侵害他人人身权益,被侵权人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网络用户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以添加侮辱性内容、诽谤性信息、不当标题或者通过增删信息、调整结构、改变顺序等方式致人误解;
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时,可以通过运用法律知识或者是相关专业人员的帮助来解决,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上述的文章内容中已经对用AI技术伪造他人肖像是否侵权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对于该问题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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