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村宅基地超面积该如何处理?
1、农村宅基地超面积一般可以通过如下方法处理:
(1)宅田相抵政策。宅基地多占了,那么就用耕地来弥补,保持总量的平衡;
(2)另外还可以采取缴费补偿的方式继续使用宅基地,在和村集体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报上级部门批准;
(3)村民自治协商原则。由村集体共同商定,决定处理方案,然后上报上级部门。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二、农村宅基地可以继承吗
农村在基地不可以继承。宅基地是农民集体财产,村民个人只有使用权,其不属于遗产,不得继承,但建造在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村民个人所有,是可以被继承的。如果继承人是本村集体组织成员,但是不符合申请宅基地的条件,比如继承的子女在农村已经另立门户,已经有了宅基地,基于“一户一宅”的原则,父母的宅基地就不能再继承。
三、宅基地怎么处理?
农村宅基地只有农民才能享受到这种福利,而农民只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权,宅基地的使用权是归集体所有的。只有达到一定条件的农民,才能无偿的从村委会中申请宅基地,用于修建住房。如果户口迁出去了,原有的宅基地不会被确权登记,会被村委会重新分配。但是实际上,还要根据不同情况来处理。
1、宅基地是属于村集体的,农民只拥有使用权,如果户口迁出去之后,想要放弃宅基地的使用权,可以和村里说清楚具体情况,有偿的退出宅基地,或者将宅基地流转给其他人,获得一笔可观的收益。
2、房子是属于农村个人的,而目前我国实行的是的地随房走的政策,意思是只要房子是,房子还在,你就仍然拥有宅基地的使用权。但是户口迁出去之后,不能提出重建房子的申请。
3、子女可以继承父母的房子,老人户口如果还在农村,子女拥有房子的使用权和继承权,但是不能重新再建。
如果户口转移到城市去了,农村宅基地最好的办法是将其流转给其他人,这样既可以获得收益,也不用担心农村宅基地的使用。
农村宅基地超面积该如何处理,这个问题在上述文章当中已经给出了明确的解答,现实生活当中,如果农村的宅基地超过了一定的面积,那么是和耕地抵消的。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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