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侵权不适用过错推定原则,广告侵权适用过错责任原则。
所谓过错推定原则,是指受害人在诉讼中,能够举证证明损害事实、违法行为和因果关系三个要件的情况下,如果行为人不能证明对于损害的发生自己没有过错;
那么,就从损害事实的本身推定行为人在致人损害的行为中有过错,并就此承担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二、过错推定侵权责任包括什么情形
过错推定是过错原则适用的一种特殊情况,是指受害人若能证明其受损害是由行为人所造成的,而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对造成损害没有过错,则法律就推定其有过错并就此损害承担侵权责任。
下列情况适用过错推定:
1、建筑物及其他地上物致人损害责任。
2、共同危险行为致人损害责任。
4、下列情况的医疗损害适用过错推定:
(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3)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
三、著作权侵权案件处理原则是什么
著作权侵权案件处理原则有:
1.合法原则(即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2.保护方式多样化的原则;
3.公平的原则;
4.公众的原则;
5.公开的原则;
6.权责一致的原则;
7.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等。
《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可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还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三)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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