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分配遗嘱如果符合系列条件的就会生效,如果不符合下列条件就是无效的:
一、立遗嘱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我国法律规定,只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才有设立遗嘱的行为能力即遗嘱能力,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具有遗嘱能力。因此,遗嘱人须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二、遗嘱内容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遗嘱是否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原则上应以遗嘱人最后于遗嘱中作出的意思表示为准。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三、遗嘱没有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如果遗嘱人未保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遗产份额,则遗产处理时,应当为该继承人留下必要的遗产,剩余的部分,才可参照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处理。
四、遗嘱处分的财产是立遗嘱人的合法财产。
五、遗嘱内容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二、预期财产立遗嘱是否有效
预期财产不属于当事人的财产,立遗嘱的,该部分无效。
遗嘱一般只能处分当事人现有的财产。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因此,预期财产订立遗嘱的,该部分属于无效部分。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三、分家协议是否算是遗嘱
分家协议不算是遗嘱,遗嘱是指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理,并于创立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通过上述文章中的内容,详细大家已经对财产分配遗嘱是否生效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建议大家可以多多了解一些这方面相关的法律知识,才可以在遇到法律问题的时候可以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针对上述文章中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和律师进行在线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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