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前的债务结婚后不需要共同承担。夫妻一方婚前所欠个人债务,是其与债权人之间因特定法律事实而形成的一种债权债务关系,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产生之前与债权人这种特定主体之间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根据债权相对性的原理,债权人只能向特定的债务人主张权利,而不能在债务人结婚后向其配偶主张权利。一方婚前欠有的债务,是以其个人名义所欠的,并且也是用于个人,所以这就属于婚前个人债务。
如果一方婚前所欠债务与婚后夫妻共同生活具有必然的因果关系,且婚前所欠债务中的资金、财物已转化为婚后夫妻共同财产或已成为婚后夫妻共同的物质生活条件的,婚前一方所欠的个人债务即转化为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共同偿还。但债权人对此应当承担举证责任。根据相关规定,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什么债务可以认定为个人债务
1.夫妻一方婚前债务;
夫妻一方在结婚前所负的债务,应当属于婚前个人债务,除非是因为结婚而负债,比如购买的房屋在婚后有夫妻双方共同使用等。
2.夫妻一方不合理的债务,不如因为赌博、吸毒而负的债务;
3.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赠与他人或为资助没有抚养义务的人而负的债;
三、婚前个人债务谁来还
婚前个人债务谁来还,则要取决于夫妻一方是否将婚前个人债务用于了婚后夫妻共同生活。以下是具体的情况:
(一)夫妻一方未将婚前个人债务用于婚后夫妻共同生活。
这种情况下,夫妻一方婚前所欠个人债务,是其与债权人之间因特定法律事实而形成的一种债权债务关系,它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产生之前与债权人这种特定主体之间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根据债权相对性的原理,债权人只能向特定的债务人主张权利,而不能在债务人结婚后向其配偶主张权利。
(二)夫妻一方将婚前个人债务用于婚后夫妻共同生活。
在司法实践中,婚前个人债务向婚后共同债务的转化主要有以下类型:
1、一方婚前按揭贷款买房,婚后夫妻双方使用的;
2、一方婚前举债购置大量结婚用品,婚后为夫妻双方共同生活所需的;
3、一方婚前借款装修房屋,该房屋供夫妻双方婚后共同居住或共同使用的。
如果夫妻一方将婚前债务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这时,一方婚前债务性质也因财产性质的变化而转变为夫妻共同债务,此时债权人是有权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夫妻双方应共同承担偿还责任。
夫妻个人的婚前债务婚后另一方没有义务返还,如果能证明是男方为了结婚而产生的个人债务,这个是需要女方共同偿还的。以上就是关于婚前男方有债务,婚后属共同债务吗的相关介绍。如果还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律图网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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