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包方是否承担违约责任
发包方会承担违约责任。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胞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人应当采彩取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赔偿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三条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胞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有权请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
二、违约责任有什么承担方式
违约责任有下列承担方式:
一、继续履行,也就是违约方根据对方当事人的请求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的违约责任形式。
二、采取补救措施,也就是矫正合同不适当履行(质量不合格)、使履行缺陷得以消除的具体措施。
三、赔偿损失,也就是违约方以支付金钱的方式弥补受害方因违约行为所减少的财产或者所丧失的利益的责任形式。
四、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是指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时应当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量的金钱或财物。
五、定金责任,也就是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三、延期交房是否要承担违约责任
延期交房要承担违约责任。
如果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的,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如果双方没有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应当按照自己的违约行为为守约方实际造成的损失承担违约责任。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所面临发包方是否承担违约责任的问题。平常我们可以多多学习了解法律知识,这样在面临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时,我们就能够通过学习到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想要了解更多相关的法律问题,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为您匹配专业律师在线为您提供帮助。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