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转继承要满足的条件是什么
转继承的适用条件如下:
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遗产分割之前,因为某种缘故尚未实际取得遗产而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应继承份额转由他的法定继承人继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二、代位继承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代位继承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被代位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2、先死亡的被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
3、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
4、被代位人生前必须享有继承权;
5、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
6、代位继承人无论人数多少,原则上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份额。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三、房屋继承需要的证明是什么
房屋继承需要的证明如下:
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其他代理人需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
3、被继承房产的产权证明。
4、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5、法定继承人已死亡,需提交死亡证明及亲属关系证明。
6、被继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况证明及有关亲属关系证明。
7、公证人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8、被继承人的遗嘱书。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对于转继承要满足的条件是什么的问题的答案,上述文章内容中已经作出了详细的解答,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是需要对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了解的,这样才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律图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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