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生女儿可以继承遗产吗

最新修订 | 2024-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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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独生女儿可以继承遗产吗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独生女儿可以继承遗产吗

一、独生女儿可以继承遗产吗

独生子女是否可以继承遗产看具体情况。

1、在我国,继承分为遗嘱继承法定继承。在有遗嘱的情况下,优先进行遗嘱继承,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实行法定继承。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2、无法证明自己是唯一合法继承人

我国法律规定,诉讼案件中需要明确的其他顺位继承人作为被告方,正因为没有兄弟姐妹等被告主体,所以独生子女无法通过诉讼来获得唯一继承权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孙子可以继承爷爷的遗产吗

孙子是否可以继承爷爷的遗产取决于爷爷是否立有遗嘱并在遗嘱中写明遗产由孙子继承。如果爷爷在遗嘱中写明孙子可以继承遗产的,则孙子可以继承爷爷的遗产;

如何爷爷没有这么写或者没立遗嘱的,则孙子一般不可以继承爷爷的遗产,因为孙子不是爷爷的法定继承人;除非孙子的爸爸去世,孙子代位继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三、遗产机动车牌照可以继承吗

车牌只是车辆的标识,是一种许可,所以在法律上是不能作为遗产继承的,但是机动车可以作为遗产继承。继承遗产时,如果被继承人生前订有有效遗嘱的,应当按照遗嘱确定的顺序和份额继承遗产。如果没有订立有效遗嘱的,应当按照法定顺序继承遗产。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是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

继承开始时,应当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时,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之间继承的份额应当均等,但是如果各方继承人同意的,继承的份额可以不均等。

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对于独生女儿可以继承遗产吗的问题的答案,上述文章内容中已经作出了详细的解答,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是需要对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了解的,这样才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律图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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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女儿继承父母遗产可以通过遗嘱继承或者是法定继承的方式来完成。我国法律当中所规定的关于遗嘱继承,就需要在合法有效的遗嘱情况之下来发生继承就可以,除此之外,关于法定继承对于子女来说的话,是第一顺位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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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怎样继承父母遗产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因计划生育政策原因,80、90后绝大多数都是独生子女,而中国一般没有立遗嘱的习惯,只能通过公证继承或诉讼继承方式继承,但公证继承又严格要求继承人出示各种证明文件,有些继承人根本无法提供,所以只有通过诉讼方式办理继承,但诉讼必须有明确的被告,而独生子女有可能面临无人可告的困境。比如A君是家里的独生子,父母早亡,祖父母、外祖父母已先于父母去世,A君向房管局要求继承父母名下房产时,房管部门以无法确认A君为唯一继承人为由拒绝办理,不得已A君考虑以诉讼方式继承,根据《继承法》的规定,
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父母、子女,但是,A君祖父母、外祖父母早于父母去世,而A君又是独生子女,没有兄弟姐妹,A君陷入无人可告的困境。
另外,很多人想当然的认为,独生子女是父母唯一继承人,当然可以继承父母的全部遗产,这种认识是错误的,根据《继承法》的规定,如果祖父母、外祖父母在父母去世后死亡的,那么,父母的兄弟姐妹都有继承权,即独生子女不是父母唯一继承人,遗产分配将变得复杂。
解决上面的困境的最好的办法就是,在生前办理公证遗嘱。
法律依据:《继承法》
第十条继承人范围及继承顺序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十七条遗嘱的形式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公证法》三十六条
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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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是独生子女有继承权吗
独生子女是可以继承财产的,有遗嘱的,按遗嘱内容继承,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一般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平均分割遗产。若是依旧不知道女儿是独生子女有继承权吗可以选择继续阅读此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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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如何继承房产遗嘱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独生子女如何继承房产遗嘱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因计划生育政策原因,80、90后绝大多数都是独生子女,而中国一般没有立遗嘱的习惯,只能通过公证继承或诉讼继承方式继承,但公证继承又严格要求继承人出示各种证明文件,有些继承人根本无法提供,所以只有通过诉讼方式办理继承,但诉讼必须有明确的被告,而独生子女有可能面临无人可告的困境。比如A君是家里的独生子,父母早亡,祖父母、外祖父母已先于父母去世,A君向房管局要求继承父母名下房产时,房管部门以无法确认A君为唯一继承人为由拒绝办理,不得已A君考虑以诉讼方式继承,根据《继承法》的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父母、子女,但是,A君祖父母、外祖父母早于父母去世,而A君又是独生子女,没有兄弟姐妹,A君陷入无人可告的困境。
另外,很多人想当然的认为,独生子女是父母唯一继承人,当然可以继承父母的全部遗产,这种认识是错误的,根据《继承法》的规定,如果祖父母、外祖父母在父母去世后死亡的,那么,父母的兄弟姐妹都有继承权,即独生子女不是父母唯一继承人,遗产分配将变得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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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如何继承房产遗嘱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独生子女如何继承房产遗嘱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因计划生育政策原因,80、90后绝大多数都是独生子女,而中国一般没有立遗嘱的习惯,只能通过公证继承或诉讼继承方式继承,但公证继承又严格要求继承人出示各种证明文件,有些继承人根本无法提供,所以只有通过诉讼方式办理继承,但诉讼必须有明确的被告,而独生子女有可能面临无人可告的困境。比如A君是家里的独生子,父母早亡,祖父母、外祖父母已先于父母去世,A君向房管局要求继承父母名下房产时,房管部门以无法确认A君为唯一继承人为由拒绝办理,不得已A君考虑以诉讼方式继承,根据《继承法》的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父母、子女,但是,A君祖父母、外祖父母早于父母去世,而A君又是独生子女,没有兄弟姐妹,A君陷入无人可告的困境。
另外,很多人想当然的认为,独生子女是父母唯一继承人,当然可以继承父母的全部遗产,这种认识是错误的,根据《继承法》的规定,如果祖父母、外祖父母在父母去世后死亡的,那么,父母的兄弟姐妹都有继承权,即独生子女不是父母唯一继承人,遗产分配将变得复杂。
解决上面的困境的最好的办法就是,在生前办理公证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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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能否独立继承遗产
独生子女不一定能单独继承父母遗产,继承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两种,在法定继承中,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父母,子女,配偶同为第一顺位继承人,享有相同的继承权,子女不能单独继承,在遗嘱继承当中,死者生前立下的有效遗嘱是继承时的重要依据,继承时要根据遗嘱执行。关于独生子女能否独立继承遗产可以参考如下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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胎儿是否可以作为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
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陈某在弥留之际,叫来二个儿子陈乙和陈甲和二个媳妇、5岁的长孙及族老黄某6人在场,宣布:把自己的全部遗产10万元和4间房屋由二个儿子和长孙共同继承,因为按传统观念,长孙当晚儿享受继承遗产同等的份额,言毕死亡。后陈乙不服诉至,认为其5岁的侄儿不应与其同等继承父亲的遗产。后经开庭审理,认为陈某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陈某的遗产应由他的两个儿子共同继承,即每人分得现金5万元和二间房屋。
对此,一些人不理解,为什么陈某立的口头遗嘱无效呢 为什么长孙没有继承爷爷财产的权利
1、继承法第17条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18条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1)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2)继承人、受遗赠人
(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厉害关系的人。据此,本案只有黄某可以作为见证人,不符合口头遗嘱有效的条件,所以该口头遗嘱无效。
2、我国遗产继承方式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当被继承人死亡时没有设立遗嘱或遗嘱无效时,遗产继承应按法定继承方式进行。据此本案应采取法定继承的方式。我国《继承法》依据血缘关系和姻亲关系确定了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该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案有第一继承人陈乙和陈甲,因此陈某的财产应由陈乙和陈甲共同继承。因此的判决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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胎儿是否可以作为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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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
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陈某在弥留之际,叫来二个儿子陈乙和陈甲和二个媳妇、5岁的长孙及族老黄某6人在场,宣布:把自己的全部遗产10万元和4间房屋由二个儿子和长孙共同继承,因为按传统观念,长孙当晚儿享受继承遗产同等的份额,言毕死亡。后陈乙不服诉至,认为其5岁的侄儿不应与其同等继承父亲的遗产。后经开庭审理,认为陈某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陈某的遗产应由他的两个儿子共同继承,即每人分得现金5万元和二间房屋。
对此,一些人不理解,为什么陈某立的口头遗嘱无效呢 为什么长孙没有继承爷爷财产的权利
1、继承法第17条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18条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1)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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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厉害关系的人。据此,本案只有黄某可以作为见证人,不符合口头遗嘱有效的条件,所以该口头遗嘱无效。
2、我国遗产继承方式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当被继承人死亡时没有设立遗嘱或遗嘱无效时,遗产继承应按法定继承方式进行。据此本案应采取法定继承的方式。我国《继承法》依据血缘关系和姻亲关系确定了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该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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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独生子女父母遗产房屋如何继承问题解答如下, 因计划生育政策原因,80、90后绝大多数都是独生子女,而中国一般没有立遗嘱的习惯,只能通过公证继承或诉讼继承方式继承,但公证继承又严格要求继承人出示各种证明文件,有些继承人根本无法提供,所以只有通过诉讼方式办理继承,但诉讼必须有明确的被告,而独生子女有可能面临无人可告的困境。比如A君是家里的独生子,父母早亡,祖父母、外祖父母已先于父母去世,A君向房管局要求继承父母名下房产时,房管部门以无法确认A君为唯一继承人为由拒绝办理,不得已A君考虑以诉讼方式继承,根据《继承法》的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父母、子女,但是,A君祖父母、外祖父母早于父母去世,而A君又是独生子女,没有兄弟姐妹,A君陷入无人可告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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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如何继承遗产
根据我国《民法典》(年实施)规定,有两种继承方式:遗嘱继承、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只要按照遗嘱人的意思进行遗产的处理即可;没有遗嘱就依据法定继承,法定继承就涉及到继承顺序。第一继承顺序不仅有子女,还有配偶、父母;第二继承顺序有兄弟姐妹、祖父祖母、外祖父外祖母。在有第一继承人的情况下,第二继承人是不参与继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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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怎么继承遗产?
按照法律的规定,在继承关系中,排在第一顺序继承的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这就意味着在祖孙三代关系中,一旦中间的父辈早逝,如果他们生前未立遗嘱,祖辈关系也没有放弃继承,那么原属于父亲的财产需要均分给祖辈和孙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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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死了,儿媳能继承公公的遗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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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顺序  我国《继承法》第10条明确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
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  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我国《继承法》只规定了两个继承顺序,  在同一个继承顺序中的继承不存在先后顺序之分,同一顺序中的继承人对被继承  人的遗产享有平等的继承权利。  
二、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一般原则  遗产须按法律规定的原则进行继承。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  顺序继承人继承。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  务,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继承法》第13条规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一般情况  下,应当按继承人的人数均等分配遗产数额。  所谓一般情况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彼此在生活状况、劳动能  力以及对被继承人所尽抚养、扶养或赡养义务等方面,情况基本相同,条件大致  相近。  所谓均等分配遗产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的法定继承人所取得的被继承人遗  产数额比例相同,没有明显差别。  
三、法定继承的特别规定  特殊情况下同一顺序的继承人可不均等分配遗产,这些特殊情况是指:  
1、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可以多分。  生活有特殊困难是指继承人因为没有的经济收入或其他生活来源,难以维  持其起码的物质生活条件。缺乏劳动能力是指继承人因尚未成年而不具备劳动能  力或因年迈、疾病等原因部分丧失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对于具备上述条件的继  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必须给予照顾,其实际取得遗产份额,应当较其他继承人  多。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或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  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是指对被继承人负有法定的扶养、抚养和赡养  义务的继承人,为被继承人的生活提供了主要经济来源或者提供了主要劳务扶  助。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是指继承人与被继承人在日常生活方面处于相互紧密  联系状态,彼此相互关心和照顾。对于符合上述情况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  以适当多分。  
3、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  不分或者少分。  对被继承人负有法定的扶养、抚养和赡养义务的继承人,在其具有履行扶  养、抚养和赡养义务的条件下,如果拒绝履行上述义务,那么在分配遗产时,不  应分给这类继承人任何遗产,或者仅分给其极少数额的遗产,以此作为对这类继  承人的法律制裁。但应注意,如果被继承人因有固定收入和劳动能力,明确表示  不要求其扶养的,分配遗产时一般不应因此而影响其所应取得的遗产份额。  
4、经继承人之间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分配。  在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的条件大致相当的情况下,继承人之间既可均等  分配也可以协商,在达成一致同意的基础上,对被继承人的遗产进行不均等分  配,这是继承人自主自愿的行使其继承权的结果,法律对此不加以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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