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导致他人的伤情为轻伤一级、二级的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轻伤案件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以撤销案件的。对于轻伤案件,被害人可以自行直接向法院起诉。
如果符合一定的条件,公安机关可以撤案,检察阶段可以作相对不起诉。可见,对轻伤案件,国家慎用强制措施,慎用刑罚。对轻伤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社会危害性已经消除、没有逮捕必要的,不得采取逮捕措施。
3、对于轻微伤,国家做为民事纠纷或者治安案件处理,对于轻伤或重伤案件,才会追究刑事责任。
对多人参与的伤害案件,不能查明具体哪个行为致伤,但是确有证据证明行为人都实施了伤害行为的,按照共同犯罪论处,同时按照行为人在伤害中的地位、作用确定罪责。
二、因过失导致他人受到轻伤的损害构成犯罪吗?
1、因过失导致他人受到轻伤的损害不构成犯罪。
故意伤害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结果,而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在一般情况下,行为人事先对于自己的伤害行为能给被害人造成何种程度的伤害,不一定有明确的认识和追求。无论造成何种程度的结果都在其主观犯意之内,所以,一般可按实际伤害结果来确定是故意轻伤还是故意重伤。故意轻伤的犯罪还存在犯罪未遂问题。但对重伤意图非常明显,例如企图严重毁容,并已着手实施的行为,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即使未造成任何实际伤害,也应按故意重伤罪(未遂)定罪量刑。
在故意伤害致死情况下,行为人主观上存在混合罪过形式,即同时具有伤害故意和致人死亡的过失,这是区别故意伤害致死同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死同过失致人死亡的主要标志。
2、区分故意伤害罪中罪与非罪的界限、还应注意轻伤害与轻微伤害的界限。
故意伤害罪的构成,除未遂形态外,都必须以造成被害人伤害为前提。故意伤害罪中的伤害,并不包括轻微伤害在内,在一般情说下,对被害人造成的损伤是轻伤还是轻微伤,决定了对人应否追究刑事责任,应否认定为故意伤害罪。
三、具体什么情况构成轻伤?
1、一般来说颅骨凹陷性或者粉碎性骨折等就属于轻伤,此外以下情形也会被认定为是轻伤:
(1)眼睑损伤影响面部或功能;
(2)单纯性眼眶骨折;
(3)泪腺器官损伤及功能障碍;
(4)眼球结构损伤影响面部或功能;
(5)损伤所致视力损害,2只眼矫正视力降至0.7以下(较伤前下降0.2以上),1只眼矫正视力降至0.5以下(较伤前下降0.3),伤后原单眼低视力下降1级。
(6) 外伤性斜视。
2、轻伤是物理、化学、生物等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对组织器官结构造成一定程度损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碍的伤情。
尚未构成重伤,不属于轻伤的伤害,包括受伤时的伤害,损伤引起的并发症和后遗症,综合分析,综合评价。
实施的侵权行为,如果导致受害者的伤情为轻伤一级、或者是二级等的伤害,可能会被法院认定为犯了故意伤害罪。若是对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的量刑标准存在其他相关疑问的,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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