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感情破裂离婚怎么分割家产

最新修订 | 2024-03-04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4人
专家导读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夫妻感情破裂离婚怎么分割家产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夫妻感情破裂离婚怎么分割家产

一、夫妻感情破裂离婚怎么分割家产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夫妻感情不和离婚,财产怎样分配

夫妻感情不和离婚,财产按照以下标准分割:

1.离婚时个人财产如果没有特别约定的不予分割,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夫妻双方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的,按照约定处理。

3.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时,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4.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5.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三、两夫妻感情破裂一方不肯离婚怎么处理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就被告是离婚案件管辖的一般原则。但是,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法院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夫妻感情破裂离婚怎么分割家产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以在线为您解答。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5.5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741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夫妻感情破裂离婚怎么分割家产
一键咨询
  • 153****225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220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346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346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375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244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853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347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854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51****862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257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525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202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513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720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感情破裂夫妻离婚家产怎么分
夫妻离婚时家产的分割问题可以先由双方自行协商,双方协商不成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法院判决夫妻财产分割的原则包括照顾无过错方,照顾子女及女方的相关原则,如果离婚时有转移、损毁或隐藏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应判决当事人少分共同财产。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夫妻感情破裂财产如何分割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可判决离婚的条件如有: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6、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有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7、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8、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久治不愈的,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
9、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10、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1
1、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1
2、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离婚,或者过错方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1
3、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1
4、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
5、一方下落不明满2年,对方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1
6、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
1
7、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一条
【自愿离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提出离婚诉讼。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当前6741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夫妻感情破裂离婚怎么分割财产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包含了以下两个方面的内容:  
一、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只要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论其对财产收益贡献的大小,夫妻双方均有平等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二、在夫妻离婚时,只要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共同财产的分割的权利是均等的,但这绝不意味着平均分配,那么,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应依据什么进行呢  
1、依《婚姻法》
第三十九条
第一款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也就是说,离婚时夫妻对财产的分割,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不能由一方决定。  
2、依《婚姻法》
第二条
第一款的规定“男女平等”的原则,不能歧视妇女,认为妇女挣的少,应少分,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尊重妇女的权利,保护妇女权利。  
3、依《婚姻法》
第三十九条
第二款的规定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以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4、给予补偿的原则。依《婚姻法》
第四十条的规定“……,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的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是指依法分割夫妻财产时,付出较多义务的一方,可向另一方要求补偿,补偿是从分割后的财产中支付,分割的财产不足支付的,从其个人财产中补足。  
5、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由一方的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而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提出婚姻损害赔偿。《婚姻法》
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协议时应同时对债权债务进行分割,不得因离婚而损害他人和国家、集体的利益,这不仅是法律的规定,也是道德的要求,每个公民都应自觉遵守。以上就是夫妻感情破裂离婚分割财产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夫妻感情破裂有哪些证据可以证明夫妻感情破裂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 (一)、证明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证据。 1. “保证书”“道歉书”等,婚外情被曝光,一方情急之下写下的表示悔改的书面证据。 2. 嫖娼被查处,警方的笔录。 3. 单位查实职工的婚外情后,对其生活作风进行处理的材料。 4. 双方来往的书信、短信、电子邮件、博客、日记、QQ聊天记录等,此类证据除书面证据外,短信、电子邮件、博客、QQ聊天记录等最好先做一个公证,再提交给为宜;条件不允许也应该尽量自己固定保存起来,手机短信可以连着手机一起用数码相机拍下来,电脑和网络资料可以截取全屏保存。 5. 捉奸在床的证据,这类证据搜集难度大,可以采取拍照、录像取得,但是要注意不要侵犯隐私权。 6. 人民对一方认定重婚的的法律文件。 7. 夫妻双方就婚外情交涉的录音资料。 8. 夫妻一方与 第三者在公共场所出双入对、携手拥抱、进出房间等行为的录像或照片。 9. 物管人员、邻居、街坊人员、亲朋好友等的证人证言。 (二)、证明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证据。 1. 实施暴力者的悔过书。 2. 向妇联、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投诉及调解的证据。 3. 遭受家庭暴力后的报警记录或询问笔录,及公安机关出具的伤检报告。 4. 医院的伤残、伤情鉴定。 5. 家人、邻居等目击证人的证言。 (三)、证明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证据 1. 亲属、朋友、邻居的证人证言。 2. 所在单位、居委会、村委会对赌博、吸毒等行为的教育材料。 3. 公安机关作出的处罚决定或劳动教养委员会作出的劳动教养决定书。 4. 司法机关的有罪判决书。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证据 1. 分居后另行租房的租房协议,或房东的证明,其他同居人的证明。 2. 当地居委会的证明。 3. 所在小区物业管理处的证明。 4. 亲朋好友、邻居的证人证言。 5. 双方的书信往来、录用等证据。 6. 分居期间一方在外地打工而办理的暂住证。 7. 另外,如一方当事人提出曾在分居期间过夜,分居时效已经中断的主张,对此事实,其应当承担举证责任。 (五)、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诉讼离婚的证据 1. 公安机关对一方失踪的证明。 2. 人民对一方失踪的判决书。 (六)、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的证据 1. 县以上医院出具的患有法律禁止结婚的疾病的诊断书。 2. 患有精神病且无法治愈的医院证明。 3. 草率结婚当事人自诉及有关知情人证言、婚后仍无感情的陈述。 4. 一方因犯罪被判刑的判决书。 离婚的条件之一是“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调解无效的.”这是指夫妻因分居而离婚的理由,这条法定的离婚理由由两个必备要件组成,缺一不可.因此,分居两年并不会自动离婚. 两个必须要件是: 1、因感情不和; 2、分居满两年的。 夫妻分居有两种类型: 第一种是因客观原因造成的,如夫妻俩分别在两个城市工作,没有同居的条件,这种夫妻分居的情形,不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即是夫妻分居时间满两年也不符合“因感情不和分居”的法定提出离婚的理由。 第二种是主观原因造成的,如婚姻基础不牢固,婚后没有培养起夫妻感情而分居满两年的,符合“因感情不和分居”的法定离婚的理由。 分居时间应连续计算。因关于分居的举证比较困难,一般要双方共同认可. 根据我国《电子签名法》 第七条规定:“数据电文不得仅因为其是以电子、光学、磁或者类似手段生成、发送、接收或者储存的而被拒绝作为证据使用。”据此可知,你与男方之间来往短信可作为证据使用。手机短信可以被当作证据使用至少还应当收集下列证据:发送短信的手机系你所有;回复短信的手机系男方所有;多次来往短信的时间上要吻合,内容上要有连贯性。此外,为了确保该证据有效,你最好将该短信办理公证,因为数据电文证据容易被篡改,单凭数据电文证据认定法律事实时往往十分慎重。
夫妻感情破裂离婚财产该如何分割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夫妻感情破裂离婚财产该如何分割
离婚财产如何分割《婚姻法》
第十七条在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时作出明确规定后指出“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包含了以下两个方面的内容:
一、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只要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论其对财产收益贡献的大小,夫妻双方均有平等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二、在夫妻离婚时,只要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共同财产的分割的权利是均等的,但这绝不意味着平均分配,那么,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应依据什么进行呢?
1、依《婚姻法》
第三十九条
第一款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也就是说,离婚时夫妻对财产的分割,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不能由一方决定。
2、依《婚姻法》
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男女平等”的原则,不能歧视妇女,认为妇女挣的少,应少分,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尊重妇女的权利,保护妇女权利。
3、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以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4、给予补偿的原则。依《婚姻法》
第四十条的规定“……,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的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是指依法分割夫妻财产时,付出较多义务的一方,可向另一方要求补偿,补偿是从分割后的财产中支付,分割的财产不足支付的,从其个人财产中补足。
5、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由一方的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而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提出婚姻损害赔偿。《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
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协议时应同时对债权债务进行分割,不得因离婚而损害他人和国家、集体的利益,这不仅是法律的规定,也是道德的要求,每个公民都应自觉遵守。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怎样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夫妻感情破裂要看哪?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怎样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夫妻感情破裂要看哪?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有哪些,夫妻感情破裂的原因及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有哪些 离婚案件中,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相对其他方面证据而言是比较难收集的,尤其是涉及婚外情、第三者等一方存在过错的情形。证据有:夫妻中任何一方存在、与他人同居、遗弃、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并屡教不改的,以及夫妻已经分居两年,都属于法定判离的情节。是否存在上述情况,要看双方出示证据而定。 离婚案件中,有关重婚、同居、婚外情等情感过错的证据最难收集。一般存在这种情形的当事人都比较隐蔽,轻易不会暴露自己,许多受害方当事人无奈地放弃了取证。那么,在实践中这部分情况需要什么证据证实呢?从传统的证据来说,能够证明过错一方存在上述情况的,一般是经常居住地的邻居、朋友、街道或居委会的证明。随着网络的发展,电子证据这一证据形式也随之进入司法领域,像手机短信、MSN、QQ的聊天记录、电子邮件、录音录像等在一定条件下都可以作为证据。 二、离婚证据怎么搜集 1、书证,指用文字、符号、图形记载或表示的能够证明案件特征事实的书面材料。如:情书日记、在外开房的发票等证据。 2、物证,指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物品。 3、视听资料,指以录音或录像、磁带所反映的声音或图像,或以电子计算机储存的信息资料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如配偶和情人在一起拍摄的照片、录像、录音等。 4、证人证言,是指证人就自己知道的案件事实向人民所作的口头或书面的陈述。如:配偶的不法行为亲友、同事、邻居观察到的所见所闻等。 5、当事人陈述,指当事人就案件的事实向人民所作的陈述。如:当事人和法官的谈话笔录等。 6、鉴定结论,指鉴定部门运用专业知识对当事人和人民提出的专门性问题进行研究后所做出的科学判断结论。对专门性的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交由鉴定部门进行鉴定。鉴定部门和鉴定人应当提出书面鉴定结论,并在鉴定书上签名或盖章。
我帮我朋友问一下,双方夫妻感情破裂了,请问一下离婚时夫妻财产分割是怎样的?有什么是属于一方所有?
[律师回复] 根据《婚姻法》的立法精神以及各国的立法例,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过程中应坚持以下原则:
  
1、有利于生产和生活的原则。
  随着近年来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常常涉及生产资料。因此,分割共同财产时,应注意从有利于生产和生活的需要出发,不损害财产的效用和价值。生产资料应尽可能地分给从事生产和经营的一方,对另一方可分给其他财产和作价补偿。对各种生活资料应考虑双方和子女的生活需要,实事求是地合理分割。
  
2、夫妻均等分割原则。
  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如果个人专用物品价值较大,归专用人所有显失公平的,可以适用抵偿原则。这是男女平等原则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上的重要体现。我国法律规定,男女平等。既然夫妻共同财产的权利主体是夫妻双方,那么,原则上,夫妻共同财产应由夫妻双方均等分割。
  
3、夫妻对夫妻共同财产协议不成时,由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判决。
  法律授权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是正确的,也是符合实际的。法院在“夫妻均等分割、适当照顾女方”的原则下,合情合理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还需要把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与债务清偿、子女抚养经济帮助等联系起来统盘考虑。同时,法院还应考虑到判决后离婚夫妻对判决的实际履行能力和条件。
  
4、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
  对一方有过错引起的离婚诉讼,不仅要分清是非责任,而且在分割财产时,要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利益。
  
5、适当照顾女方和子女利益的原则。
  这是由我国当前妇女经济地位所决定的。夫妻均等分割,并不是夫妻绝对平均,也不是简单地对夫妻共同财产对半分割离婚时,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适当照顾女方是必要的,在司法实践上也是可行的。而保障子女的利益,则是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需要。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741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夫妻感情破裂离婚房产怎样分割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夫妻感情破裂离婚房产怎样分割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2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8.一方与他人通奸、与他人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离婚,或者过错方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
10.一方好逸恶劳、有吸毒、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1
1.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
2.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1
3.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
1
4.一方有家庭暴力行为的。
1
5.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快速解决“其他”问题
当前6741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夫妻感情尚未破裂,判决驳回诉讼请求的情形: 1、第一次离婚,被告表示不同意离婚,没有原则性矛盾,夫妻感情尚未完全破裂的; 2、正在下岗待业的职工,对方因另一方下岗,经济困难第一次离婚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一方被宣告失踪的; 6、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7、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8、婚前隐瞒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9、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10、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1 1、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1 2、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1 3、一方与他人通奸、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离婚,或者过错方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1 4、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 5、被诉方经本院依法传唤无故不到庭,且没有提出书面答辩意见,经依法缺席开庭审理,请求方离婚态度坚决,可以判决离婚。
夫妻感情确未破裂怎么办,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有哪些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3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8.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离婚,或者过错方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
10.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1
1.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
2.一方下落不明满2年,对方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1
3.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 1
4.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夫妻感情破裂离婚房产怎么分割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夫妻感情破裂离婚房产怎么分割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有哪些夫妻感情破裂的原因及处理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有哪些 1、一方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对方提出离婚的。 2、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离婚,或者过错方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 5、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6、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7、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8、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9、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10、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1 1、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吸毒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1 2、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 3、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1 4、一方被宣告失踪,对方离婚的。 1 5、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 1 6、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夫妻感情破裂的依据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依据《婚姻法》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所谓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如果以夫妻名义了,则构成重婚。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所谓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合分居满两年的。
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应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的14项内容中与现行《婚姻法》不冲突的情形,具体包括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两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一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8.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离婚,或者过错方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
10.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1
1.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
2.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1
3.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
1
4.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另外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741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夫妻感情破裂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夫妻感情破裂离婚房产如何分割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夫妻感情破裂的依据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依据《婚姻法》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所谓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如果以夫妻名义了,则构成重婚。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所谓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合分居满两年的。
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应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的14项内容中与现行《婚姻法》不冲突的情形,具体包括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两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一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8.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离婚,或者过错方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
10.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1
1.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
2.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1
3.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
1
4.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另外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当前6741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离婚案件中,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相对其他方面证据而言是比较难收集的,尤其是涉及婚外情、第三者等一方存在过错的情形。
我国 《婚姻法》第32条规定了五种应该判决离婚的情形,这五种情况下当事人只要有证据证实,在调解无效后一般应判离。如果不具备以上几种情形,第一次判离的希望就不大。所以存在上述情况的当事人都希望自己能收集到相关证据,尽快走出围城,在此我们谈一下面对这几种情形该如何取得证据?
这五种法定的情形是:夫妻中任何一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遗弃、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并屡教不改的,以及夫妻已经分居两年,都属于法定判离的情节。是否存在上述情况,要看双方出示证据而定。
离婚案件中,有关重婚、同居、婚外情等情感过错的证据最难收集。一般存在这种情形的当事人都比较隐蔽,轻易不会暴露自己,许多受害方当事人无奈地放弃了取证。
那么,在实践中这部分情况需要什么证据证实呢?从传统的证据来说,能够证明过错一方存在上述情况的,一般是经常居住地的邻居、朋友、街道或居委会的证明。
随着网络的发展,电子证据这一证据形式也随之进入司法领域,像手机短信、MSN、QQ的聊天记录、电子邮件、录音录像等在一定条件下都可以作为证据。那么,如何让这些作为证据使用呢?
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离婚案件中,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相对其他方面证据而言是比较难收集的,尤其是涉及婚外情、第三者等一方存在过错的情形。
我国 《婚姻法》第32条规定了五种应该判决离婚的情形,这五种情况下当事人只要有证据证实,在调解无效后一般应判离。如果不具备以上几种情形,第一次判离的希望就不大。所以存在上述情况的当事人都希望自己能收集到相关证据,尽快走出围城,在此我们谈一下面对这几种情形该如何取得证据?
这五种法定的情形是:夫妻中任何一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遗弃、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并屡教不改的,以及夫妻已经分居两年,都属于法定判离的情节。是否存在上述情况,要看双方出示证据而定。
离婚案件中,有关重婚、同居、婚外情等情感过错的证据最难收集。一般存在这种情形的当事人都比较隐蔽,轻易不会暴露自己,许多受害方当事人无奈地放弃了取证。
那么,在实践中这部分情况需要什么证据证实呢?从传统的证据来说,能够证明过错一方存在上述情况的,一般是经常居住地的邻居、朋友、街道或居委会的证明。
随着网络的发展,电子证据这一证据形式也随之进入司法领域,像手机短信、MSN、QQ的聊天记录、电子邮件、录音录像等在一定条件下都可以作为证据。那么,如何让这些作为证据使用呢?
夫妻感情破裂怎么办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以下证据可以证明夫妻感情已破裂:
  1 、证明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证明力较大的有:
  
①保证书、道歉书、悔过书等,婚外情被曝光,一方情急下写的表示悔改的书面证据材料。
  
②嫖娼事件被查出等,通常有警方介入,有警方的笔录;
  
③单位查实职工的婚外情后,有时会对其生活作风问题做出处理,会有一些处理材料;
  
④双方来往的书信、短信、电子邮件、电脑博客日记、聊天记录等,此类证据除书面证据外,短信、电子邮件、电脑博客日记、聊天记录等均应先作一公证,再提交为宜;条件不允许也应当尽量自己固定保存起来,手机短信可以连着手机以其用数码相机拍摄下来,电脑和网络资料可以截取全屏保存;
  
⑤捉奸在床,收集这类证据难度很大,可通过拍摄像取得,但要注意不能侵犯隐私权;
  
⑥人民对一方的重婚认定法律文书;
  
⑦证人证言
  
⑧夫妻双方就婚姻外遇相关情况交涉的录音资料、婚姻一方与第三者在共同场所出双如对、携手拥抱或进入房间等行为的录像和照片等。
  2 、证明遭受家庭暴力的证据有:
  ①遭受家庭暴力后,一方的悔过书,其中承认自己有家庭暴力行为;
  ②向妇联等机构投诉的证据、街道办事处或居委会进行调解的证据;
  ③遭受家庭暴力后的报警记录或询问笔录,及公安机关出具的伤检介绍信;
  ④遭受家庭暴力后,要及时到医院就诊,严重的要进行伤情、伤残鉴定,并保存好诊断证明书、验伤报告及伤残鉴定书;
  ⑤有家人、邻居等目击证人的,可以劝说证人出庭作证或提起证人证言,最好协同证人到公证处进行证据公证;
  ⑥无过错方事发当时留下视听资料,如照片、录像等。
  3 、证明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证据有:
  ①遭受虐待、遗弃后的报警记录或询问笔录;
  ②妇联或居委会进行调解的调解记录;
  ③因虐待或者遗弃导致的疾病或伤残而由医院出具的四诊断证明书、验伤报告及伤残鉴定书;
  ④对一方或双方有虐待对方亲属的事实,邻居等有关人员的证言。
  4 、有赌博、吸毒等恶心屡教不改的:
  ①亲属、朋友、邻居等证人证言或证明;
  ②所在单位、村委会或居委会对赌博或吸毒等行为的教育证明,如证人或证言;
  ③公安机关作出处罚决定或劳动教养委员会作出的劳动教养决定书;
  ④司法机关作出的有罪判决书。
  5 、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的:
  ①分居后另行租房的租房协议;
  ②当地居委会的证明;
  ③所居住小区物业管理处的证明
  ④知道了解分居事实的房东或、邻居亲自作证或由其出具的证言;
  ⑤双方的书信来往、录音等证据,需要注意的是录音谈话要涉及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实,只要对方也承认因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实,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但要和其他证据形成证据链;
  ⑥分居期间如有其他同居人,同居人的证明;
  ⑦分居期间一方在外打工而办理的暂住证等。
  另外,如一方当事人提出二人曾在分居期间过夜,分居时效已经中断的主张,对此事实,其应承担举证责任。
  6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
  ①机关对一方失踪的证明;
  ②人民对一方失踪的判决书。
  7 、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①县以上医疗单位出具的患有法律禁止结婚的疾病的诊断书;
  ②患有精神病人自述及有关知情人证言、婚后仍无感情的陈述;
  ③一方因犯罪被判刑的判决书或被判长期徒刑的判决书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财产分割 > 夫妻感情破裂离婚怎么分割家产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