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只要到了双方约定的时间,有给付抚养费义务的一方没有给付抚养费的,另一方就可以起诉;
2、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等是不受诉讼时效限制的,所以不管过多久都可以追讨抚养费的;
3、但是如果被抚养人已经超过20周岁了,即超过了2年的诉讼时效,无论如何给付,原则上,都已经丧失了法律强制保护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孩子的抚养人只能是父母吗
孩子抚养权不一定父母所有,如果父母没有抚养条件,可以归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所有。对于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应考虑并尊重该子女的意愿。若父母双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大致相同,双方均要求取得子女的抚养权,但是子女单独同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亦有能力扶养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应优先考虑将抚养权交给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第二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第二十九条
第三十条
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之间可以协议确定监护人。协议确定监护人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
第三十一条
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
三、离婚后一方死亡孩子抚养权怎么办
离婚后带孩子的一方死亡,另一方作为孩子的亲生父母,对孩子具有监护抚养的权利。此时如果另一方对孩子有抚养监护的能力,那么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主张该未成年子女的监护权。同时,如果另一方没有能力抚养孩子的话,那么孩子的抚养监护责任就由死亡一方的父母家人来承担。如果死亡一方的父母也想要争夺孩子的抚养权时,那么需要举证另一方没有抚养监护的能力或者孩子同另一方生活不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否则法院将支持孩子的亲生父母对于孩子的抚养权。在实际出现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死亡,正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权问题的案件中,如果未成年子女已满十周岁以上的,法院在审理时也会充分尊重该未成年的意见。
抚养费逾期不付多久可以起诉,无论多久都可以起诉的,超过一个月没有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经过催要后仍然不予支付的,或者超过约定时间不知福抚养费的,另一方就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对于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阅读完上文内容如果还没有解答您的问题,您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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