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针对担保责任的解除和解除合同的方式类似,如果担保人不愿意承担担保责任,想要解除担保时,需要先和债权人经过协商,如果债权人同意在协商一致后就可以解除担保合同,不用再继续承担担保责任了。
通常来说,在合同规定的担保期间,担保人和借款人的连带关系都是存在的,如果是贷款合同上担保规定的担保期限到期,那么担保关系在到期后就自动解除。
另外,在执行担保的过程中,必须是借贷和担保三方共同约定解除担保,才可以在担保执行的过程中解除担保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二、担保人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作为担保人,需要承担担保责任,其责任可分为一般担保和连带责任担保。在担保责任约定明确的情况下,担保人应按照约定承担相应的责任。若未明确约定,则应承担连带责任。
在一般担保的情况下,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即债权人未对债务人的财产申请强制执行或行使担保物权之前,保证人有权拒绝债权人的还款请求。然而,连带担保人则没有这种权利。
当撤销担保责任时,如果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且债权人在主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后未行使担保物权,导致担保物的价值减少、毁损或灭失,此时债权人被视为放弃了部分或全部物的担保,从而减轻或免除保证人的责任。
对于有多个保证人的同一债务,保证人需按照保证合同中规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若未明确保证份额,则保证人需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所有保证人都有承担全部债权实现义务的责任。
三、高利贷担保人需要承担还款责任吗
高利贷,顾名思义是利息高额的贷款。在民间借贷中双方可以约定利率,但不可超过法律规定的利率。对于高利贷,我国规定,对于所发生的贷款资金,如果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则属于违法的,不受国家法律的保护。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规定,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为他人做担保,成为担保人,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当然,有的人在为他人提供担保之后又反悔,就不想再担保。那么,担保人如果不想担保如何解除?上文已经针对该问题做出了详细解答,如果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点击页面上面的按钮,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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