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民事诉讼前会有调解吗

最新修订 | 2024-02-19
浏览10w+
李兵律师
李兵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676人
专家导读 提起民事诉讼前会有调解吗这个问题并不是法律统一规定的,调解不是起诉的前置程序,即使没有经过调解,原告也可以直接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开庭之后法院的调解也不是强制性的。
提起民事诉讼前会有调解吗

一、提起民事诉讼前会有调解吗?

法律没有强制规定,法律没有规定过在起诉之前必须先进行调解,不经调解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满足法定条件法院就会立案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民事诉讼开庭后调解流程有哪些?

1、法院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主动依职权开始调解;

2、调解开始后,审判人员应当认真听取双方当事人,关于案件事实和理由的陈述,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明确双方各自的责任;

3、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的,将调解协议的内容记入笔录,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名。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协议不被人民法院认可的,结束调解程序恢复审判。

三、提起民事诉讼后法院审理流程有哪些?

(1)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2)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

(3)举证质证: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

(4)法庭辩论: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

(5)法庭调解: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如果达成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当事人履行调解书内容或申请执行;未达成调解协议,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宣判)。

四、提起民事诉讼适用举证责任倒置的案件有哪些?

(一)因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由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承担举证责任;

(二)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加害人就受害人故意造成损害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三)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由加害人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四)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对其无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五)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就受害人有过错或者第三人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六)因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产品的生产者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承担举证责任;

(七)因共同危险行为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实施危险行为的人就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八)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提起民事诉讼前会有调解吗这个问题就介绍到这里,民事纠纷在起诉之前可以自行选择协商或者调解,但调解不是必不可少的流程。本篇文章内容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如果还存在疑问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与专业律师进行沟通。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5.1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896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提起民事诉讼前会有调解吗
一键咨询
  •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880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587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633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407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658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658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224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586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663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58****185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427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527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837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701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555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民事诉讼开庭前调解吗?
民事诉讼开庭之前是会进行调解的,同时在开庭之后人民法院也可以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的。人民法院的调解是建立在双方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之上的,达成调解之后就需要开具调解书。
10w+浏览
诉讼仲裁
民事诉讼调节不成功可以提交原告的证据吗
[律师回复] 民事诉讼调解不成功原告又提交了新的证据可以吗 如果民事诉讼调解不成功原告又提交了新的证据的,在法定的举证期限届满以前是可以提交的。 民事诉讼的举证期限: 一、举证时限的一般规定 1、被告应当在答辩期届满前提出书面答辩,阐明其对原告诉讼请求及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的意见。 2、人民应当在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同时向当事人送达举证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应当载明举证责任的分配原则与要求、可以向人民申请调查取证的情形、人民根据案件情况指定的举证期限以及逾期提供证据的法律后果。 3、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认可。 4、由人民指定举证期限的,指定的期限不得少于30日,自当事人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次日起计算。 5、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 6、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7、当事人变更诉讼请求的,人民应当重新指定举证期限。 8、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确有困难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申请延期举证,经人民准许,可以适当延长举证期限。当事人在延长的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仍有困难的,可以再次提出延期申请,是否准许由人民决定。 二、证据交换的时限规定 1、经当事人申请,人民可以组织当事人在开庭审理前交换证据。 2、人民对于证据较多或者复杂疑难的案件,应当组织当事人在答辩期届满后、开庭审理前交换证据。 3、交换证据的时间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认可,也可以由人民指定。人民组织当事人交换证据的,交换证据之日举证期限届满。当事人申请延期举证经人民准许的,证据交换日相应顺延。 4、当事人收到对方交换的证据后提出反驳并提出新证据的,人民应当通知当事人在指定的时间进行交换。证据交换一般不超过两次。但重大、疑难和案情特别复杂的案件,人民认为确有必要再次进行证据交换的除外。 三、提举新证据的时限规定 1、当事人在一审程序中提供新的证据的,应当在一审开庭前或者开庭审理时提出。当事人在二审程序中提供新的证据的,应当在二审开庭前或者开庭审理时提出;二审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应当在人民指定的期限内提出。 2、一方当事人提出新的证据的,人民应当通知对方当事人在合理期限内提出意见或者举证。 四、证人出庭的时限规定 1、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十日前提出,并经人民许可。人民对当事人的申请予以准许的,应当在开庭审理前通知证人出庭作证,并告知其应当如实作证及作伪证的法律后果。 2、证人应当出庭作证,接受当事人的质询。证人在人民组织双方当事人交换证据时出席陈述证言的,可视为出庭作证。 3、开庭时,当事人可以向人民申请由一至二名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出庭就案件的专门性问题进行说明。
民事诉讼法院调解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民事诉讼会调解吗 答案是肯定的。 调解概述 是指在人民审判员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自愿就民事权益争议,平等协商,达成协议,从而解决纠纷所进行的活动。 调解的原则 1、当事人自愿原则,包括程序和实体两方面; 2、查清事实,分清是非的原则; 3、合法原则,包括程序合法和实体合法两方面。 调解的程序 1、调解的开始、调解的进行、调解的开始是由当事人申请,也可以依职权主动提出建议,经当事人同意后开始、调解是在审判人员的主持下进行。 2、调解的结束、调解因未达成协议或者双方达成协议而结束、 调解书及调解的效力 1、调解书:是由人民制作的,以调解协议为主要内容的法律文书。 2、调解书的基本内容:调解书应写明诉讼请求、案件事实和调解的结果,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印章。 3、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情况: (1)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 (2)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 (3)能够即时履行的案件; (4)其他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案件。 4、调解的效力:调解具有与判决同等的效力。 目前调解之不足 1、调解无期限和法官职权主义色彩过重。《民事诉讼法》第九十四条规定:“人民进行调解,可以由审判员一人主持,也可以由合议庭主持”,第九十九条规定:“调解未达成协议的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人民应当及时判决”。但在实践中经常出现审判员一人主持调解和调解无期限的现象。由于实行审调合一制度,审判员往往在获得当事人调解意愿表示后,便自行提出调解方案,并利用其优势身份和调解无明确期限的缺陷,给予当事人以时间压力、经济压力、名誉压力等,迫使当事人一方牺牲部分合法利益达成协议,以解决纠纷。 2、变相剥夺了当事人的上诉权。《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第三款规定:“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也就是说,双方当事人在签收后,调解书便对双方产生约束力,当事人不得反悔和上诉,即便是显失公平也无法救济。如此以来便出现了变相剥夺当事人上诉权的现象,对于法官专横和调解无期限的缺点造成的不自愿调解也就缺乏监督和解决方法。 3、当事人的民事权利易受侵害。因为法官的职权影响等原因,使得调解的成功往往是以权利人作更多的让步为代价的。实践中常出现的情况便是法官“以判压调”,由于的考核中,调解结案越多,政绩越好,为了绩效考核,很多法官经常违背当事人的意愿,以判决相要挟,或者诱使当事人双方服从法官的调解方案,导致双方权利失衡。 4、不利于提高审判工作质量,虽然《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事实,进行调解”,但在实际上调解往往不需要查明事实,分清是非,只要当事人能达成协议就行,由此便会造成部分是非不分甚至违法的调解案件。 5、双方合意中会存在非法选择。由于双方当事人的妥协退让以及对法律法规的不了解,协议内容有可能违反法律规定,倘若法官急于求成只管高效结案,不注意合法性审查,则会导致调解协议的内容违法。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民事诉讼开庭前调解吗
民事诉讼开庭前是否进行调解在民事诉讼立案伊始直至法庭裁决下达之前,当事人均享有通过协商处理争议事项的权利。哪怕已经到了强制执行阶段,依然有可能达成自愿的执行和解协议。此外,案件一旦流转至二审、再审等程序阶段,同样允许调解。这说明,对争议解决的调停与斡旋实际上构成了民事诉讼中公平公正的重要组成部分,贯穿于整个司法流程之中。
10w+浏览
诉讼仲裁
民事诉讼法庭调解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民事诉讼会调解吗 答案是肯定的。 调解概述 是指在人民审判员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自愿就民事权益争议,平等协商,达成协议,从而解决纠纷所进行的活动。 调解的原则 1、当事人自愿原则,包括程序和实体两方面; 2、查清事实,分清是非的原则; 3、合法原则,包括程序合法和实体合法两方面。 调解的程序 1、调解的开始、调解的进行、调解的开始是由当事人申请,也可以依职权主动提出建议,经当事人同意后开始、调解是在审判人员的主持下进行。 2、调解的结束、调解因未达成协议或者双方达成协议而结束、 调解书及调解的效力 1、调解书:是由人民制作的,以调解协议为主要内容的法律文书。 2、调解书的基本内容:调解书应写明诉讼请求、案件事实和调解的结果,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印章。 3、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情况: (1)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 (2)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 (3)能够即时履行的案件; (4)其他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案件。 4、调解的效力:调解具有与判决同等的效力。 目前调解之不足 1、调解无期限和法官职权主义色彩过重。《民事诉讼法》第九十四条规定:“人民进行调解,可以由审判员一人主持,也可以由合议庭主持”,第九十九条规定:“调解未达成协议的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人民应当及时判决”。但在实践中经常出现审判员一人主持调解和调解无期限的现象。由于实行审调合一制度,审判员往往在获得当事人调解意愿表示后,便自行提出调解方案,并利用其优势身份和调解无明确期限的缺陷,给予当事人以时间压力、经济压力、名誉压力等,迫使当事人一方牺牲部分合法利益达成协议,以解决纠纷。 2、变相剥夺了当事人的上诉权。《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第三款规定:“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也就是说,双方当事人在签收后,调解书便对双方产生约束力,当事人不得反悔和上诉,即便是显失公平也无法救济。如此以来便出现了变相剥夺当事人上诉权的现象,对于法官专横和调解无期限的缺点造成的不自愿调解也就缺乏监督和解决方法。 3、当事人的民事权利易受侵害。因为法官的职权影响等原因,使得调解的成功往往是以权利人作更多的让步为代价的。实践中常出现的情况便是法官“以判压调”,由于的考核中,调解结案越多,政绩越好,为了绩效考核,很多法官经常违背当事人的意愿,以判决相要挟,或者诱使当事人双方服从法官的调解方案,导致双方权利失衡。 4、不利于提高审判工作质量,虽然《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事实,进行调解”,但在实际上调解往往不需要查明事实,分清是非,只要当事人能达成协议就行,由此便会造成部分是非不分甚至违法的调解案件。 5、双方合意中会存在非法选择。由于双方当事人的妥协退让以及对法律法规的不了解,协议内容有可能违反法律规定,倘若法官急于求成只管高效结案,不注意合法性审查,则会导致调解协议的内容违法。
快速解决“诉讼仲裁”问题
当前6896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民事诉讼调节不成功,原告可以提供新的证据吗
[律师回复] 民事诉讼调解不成功原告又提交了新的证据可以吗 如果民事诉讼调解不成功原告又提交了新的证据的,在法定的举证期限届满以前是可以提交的。 民事诉讼的举证期限: 一、举证时限的一般规定 1、被告应当在答辩期届满前提出书面答辩,阐明其对原告诉讼请求及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的意见。 2、人民应当在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同时向当事人送达举证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应当载明举证责任的分配原则与要求、可以向人民申请调查取证的情形、人民根据案件情况指定的举证期限以及逾期提供证据的法律后果。 3、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认可。 4、由人民指定举证期限的,指定的期限不得少于30日,自当事人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次日起计算。 5、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 6、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7、当事人变更诉讼请求的,人民应当重新指定举证期限。 8、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确有困难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申请延期举证,经人民准许,可以适当延长举证期限。当事人在延长的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仍有困难的,可以再次提出延期申请,是否准许由人民决定。 二、证据交换的时限规定 1、经当事人申请,人民可以组织当事人在开庭审理前交换证据。 2、人民对于证据较多或者复杂疑难的案件,应当组织当事人在答辩期届满后、开庭审理前交换证据。 3、交换证据的时间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认可,也可以由人民指定。人民组织当事人交换证据的,交换证据之日举证期限届满。当事人申请延期举证经人民准许的,证据交换日相应顺延。 4、当事人收到对方交换的证据后提出反驳并提出新证据的,人民应当通知当事人在指定的时间进行交换。证据交换一般不超过两次。但重大、疑难和案情特别复杂的案件,人民认为确有必要再次进行证据交换的除外。 三、提举新证据的时限规定 1、当事人在一审程序中提供新的证据的,应当在一审开庭前或者开庭审理时提出。当事人在二审程序中提供新的证据的,应当在二审开庭前或者开庭审理时提出;二审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应当在人民指定的期限内提出。 2、一方当事人提出新的证据的,人民应当通知对方当事人在合理期限内提出意见或者举证。 四、证人出庭的时限规定 1、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十日前提出,并经人民许可。人民对当事人的申请予以准许的,应当在开庭审理前通知证人出庭作证,并告知其应当如实作证及作伪证的法律后果。 2、证人应当出庭作证,接受当事人的质询。证人在人民组织双方当事人交换证据时出席陈述证言的,可视为出庭作证。 3、开庭时,当事人可以向人民申请由一至二名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出庭就案件的专门性问题进行说明。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896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民事诉讼已交费但开庭前人民调解
人民调解也是大多数朋友的选择,选择人民调解,不仅可以解决问题,也可以缓解诉讼给人民法院带来的,也容易造成法律的资源浪费能进行调解的不要走诉讼程序,降低资源浪费,也是提高法院为民服务的重要方式。
10w+浏览
诉讼仲裁
诉讼外调解和民事调解的区别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调解与诉讼外调解的区别 与诉讼外的调解相比较,调解有这样的一些特点: 1、调解发生在诉讼过程中。 因此,当事人在此过程人所进行的行为,属诉讼行为,对当事人产生诉讼上的约束力;诉讼外的调解发生在诉讼之外,当事人的行为无诉讼上的意义。 2、调解是在人民的审判人员的主持下进行的。 人民进行该活动,依据的是其审判职权,所进行的活动属于审判活动,具有审判上的意义,具有司法的性质;后者的主持者是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委员、的官员、仲裁机构的仲裁员,所进行的活动不具有审判性,不具有司法的性质。 应当注意的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民事调解规定》),在诉讼中经各方当事人同意,人民可以委托与当事人有特定关系或者与案件有一定联系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和具有专门知识、特定社会经验、与当事人有特定关系的个人对案件进行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人民应当依法予以确认。 3、调解要遵循一定的法律原则和程序。 在我国,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调解要遵循当事人自愿和合法的原则,应当在事实清楚、责任分明的基础上进行,组织调解还需要有一定的程序;诉讼外的调解虽然也要求要当事人自愿和合法,但这对它们而言不是法律规定的原则,在查清事实和分清责任的问题上也不像调解那样严格,在程序上,诉讼外调解也不如调解规范。 4、调解如果成功,其所形成的调解协议或调解书生效后与生效的判决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并签收了送达的调解书的,诉讼结束。具有给付内容的调解书具有执行力。诉讼外的调解,除仲裁机构制作的调解书对当事人有拘束力外,其他机构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而形成的调解书,均无拘束力,而只有一定的见证力,当事人反悔的,可以就该争议问题向人民。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民事诉讼之前调解期限是多久?
民事诉讼之前调解期限是3~6个月左右的时间,因为根据我们国家法律当中明确规定,如果双方当事人自愿调解的情况之下,那么就可以完成调解的流程,并且将案件结束,但是必须是双方同意。
10w+浏览
诉讼仲裁
民事诉讼调解的功能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民事诉讼调解的功能
民事诉讼调解是指诉讼双方当事人在人民审判组织的主持下,就双方所诉标的进行和解协商,并试图达成相关协议的民事诉讼行为。民事诉讼调解具有以下几方面的功能:
一是有利于及时化解争议,节约司法资源。调解结案与判决结案相比,最为显著的一个特点就是及时、快捷、简便。以调解方式解决民事纠纷,使当事人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调解协议,减少了诉讼程序,节省了人力、物力和时间,提高了人民的办案效率,节约了司法资源。
二是有利于减轻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对抗性,从根本上化解矛盾。双方当事人在人民的主持下,在平等协商,双方都做一定让步的基础上,自愿达成的协议,比依法所做出的判决在情感上更易于接受,一般情况下不会激化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如果案件经过法庭调查及激烈的法庭辩论后,双方当事人之间未能达成协议,则矛盾有可能被激化。在开庭结束后,如果双方当事人还未能冷静下来,被激化的矛盾就可能进一步演变为暴力事件,甚至更为严重的后果。
三是有利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预防和减少纠纷。调解的过程,也是向当事人和人民群众宣传国家法律、政策的过程,使广大群众知法、守法,树立法制观念,增强法制意识,从而做到调解一案,教育一片,减少诉讼和预防纠纷的目的。
二、民事诉讼调解的缺陷
(一)法律及司法解释对调解的规定过于简单,审判实践中难以操作
(二)调解要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进行不切实际
(三)诉讼调解无具体期限的限制
(四)“调审合一”影响司法公正
三、民事诉讼调解制度的完善
(一)确立当事人意思自治为主的调解制度。
首先,充分尊重当事人的自主处分权。在没有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情况下,当事人依法达成的调解协议,是当事人对自己实体权利和诉讼权利自主处分的结果,应当认可。
其次,全面落实调解的自愿原则。在法律、法规中明确规定,是否调解的选择权在当事人,是否再次调解的选择权也在当事人,不得在当事人未申请调解的情况下通知其到庭进行调解。
(二)取消“查明事实、分清是非”原则。“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是判决的前提条件。调解和判决手段不同、程序不同、当事人行使处分权的范围也不同,其前提条件也应该有所区别。调解本身是对某些界限不清的事实,以互谅互让、责任含糊不究的方式,达到既解决纠纷,又减少诉讼成本,同时又不伤和气的目的。所以,开庭前的调解是不可能以“查明事实、分清是非”为前提条件的。
(三)规定调解时限。《民事诉讼法》仅第九条规定“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此外没有明确规定调解时限。为杜绝以拖压调、久调不决的现象,应对调解的时限作出明确的规定,超过规定期限调解不成的应当依法判决。
(四)建立“调审分离”制度。调解程序讲究的是“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但如果将其与审判程序捆绑在一起,势必会受到审判程序严肃性的影响,调解的高效、简便、廉价等优势就很难发挥出来。实行调审分离,既兼顾了审判过程中适用法律上的严肃性,也充分运用了调解过程中适用法律上的灵活性。所以,应在保留调解制度的前提下,将法官职能进一步细化分工,把整个诉讼过程分为审前调解程序和审判程序,两个阶段相对又相互联系。审前调解法官只调不审,在审判程序中不再进行调解,而是依法作出判决,除非各方当事人在审判程序中均向申请和解。
(五)赋予当事人对意思表示不真实的生效调解书的申请再审权。调解书违反自愿原则,除了来自的原因外,还可能来自对方当事人甚至当事人本人的原因。如调解协议是在对方当事人的欺诈或胁迫下达成的或是出于自身的重大误解。我国民事诉讼法作为再审事由的,仅限于违反自愿原则,而未把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方面的原因考虑进去。从审判实务看,因当事人方面的原因致使生效调解书违反一方当事人真实意思的情形是确实存在的。有的当事人为利用调解获得不正当利益,会故意向法官提供虚假情况和作不真实表态,使达成的调解协议完全可能着致使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的重大瑕疵。因此,有必要设置救济措施,赋予当事人申请再审权。
快速解决“行政类”问题
当前6896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民事诉讼调节不成功原告又提交了新的证据能吗
[律师回复] 民事诉讼调解不成功原告又提交了新的证据可以吗
如果民事诉讼调解不成功原告又提交了新的证据的,在法定的举证期限届满以前是可以提交的。
民事诉讼的举证期限:
一、举证时限的一般规定
1、被告应当在答辩期届满前提出书面答辩,阐明其对原告诉讼请求及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的意见。
2、人民应当在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同时向当事人送达举证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应当载明举证责任的分配原则与要求、可以向人民申请调查取证的情形、人民根据案件情况指定的举证期限以及逾期提供证据的法律后果。
3、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认可。
4、由人民指定举证期限的,指定的期限不得少于30日,自当事人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次日起计算。
5、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
6、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7、当事人变更诉讼请求的,人民应当重新指定举证期限。
8、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确有困难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申请延期举证,经人民准许,可以适当延长举证期限。当事人在延长的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仍有困难的,可以再次提出延期申请,是否准许由人民决定。
二、证据交换的时限规定
1、经当事人申请,人民可以组织当事人在开庭审理前交换证据。
2、人民对于证据较多或者复杂疑难的案件,应当组织当事人在答辩期届满后、开庭审理前交换证据。
3、交换证据的时间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认可,也可以由人民指定。人民组织当事人交换证据的,交换证据之日举证期限届满。当事人申请延期举证经人民准许的,证据交换日相应顺延。
4、当事人收到对方交换的证据后提出反驳并提出新证据的,人民应当通知当事人在指定的时间进行交换。证据交换一般不超过两次。但重大、疑难和案情特别复杂的案件,人民认为确有必要再次进行证据交换的除外。
三、提举新证据的时限规定
1、当事人在一审程序中提供新的证据的,应当在一审开庭前或者开庭审理时提出。当事人在二审程序中提供新的证据的,应当在二审开庭前或者开庭审理时提出;二审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应当在人民指定的期限内提出。
2、一方当事人提出新的证据的,人民应当通知对方当事人在合理期限内提出意见或者举证。
四、证人出庭的时限规定
1、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十日前提出,并经人民许可。人民对当事人的申请予以准许的,应当在开庭审理前通知证人出庭作证,并告知其应当如实作证及作伪证的法律后果。
2、证人应当出庭作证,接受当事人的质询。证人在人民组织双方当事人交换证据时出席陈述证言的,可视为出庭作证。
3、开庭时,当事人可以向人民申请由一至二名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出庭就案件的专门性问题进行说明。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896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一般的民事诉讼开庭前调解吗?
一般民事纠纷,现在都进行调解。不仅起诉前调解,起诉后开庭前调解,开庭后还可以调解。即使到执行阶段,也能进行执行和解。案件进入二审程序,进入再审程序,还可以调解。就是说,调解贯穿民事纠纷的始终。
10w+浏览
诉讼仲裁
民事诉讼调节不成功原告又提交了新的证据能吗
[律师回复] 民事诉讼调解不成功原告又提交了新的证据可以吗
如果民事诉讼调解不成功原告又提交了新的证据的,在法定的举证期限届满以前是可以提交的。
民事诉讼的举证期限:
一、举证时限的一般规定
1、被告应当在答辩期届满前提出书面答辩,阐明其对原告诉讼请求及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的意见。
2、人民应当在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同时向当事人送达举证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应当载明举证责任的分配原则与要求、可以向人民申请调查取证的情形、人民根据案件情况指定的举证期限以及逾期提供证据的法律后果。
3、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认可。
4、由人民指定举证期限的,指定的期限不得少于30日,自当事人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次日起计算。
5、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
6、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7、当事人变更诉讼请求的,人民应当重新指定举证期限。
8、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确有困难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申请延期举证,经人民准许,可以适当延长举证期限。当事人在延长的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仍有困难的,可以再次提出延期申请,是否准许由人民决定。
二、证据交换的时限规定
1、经当事人申请,人民可以组织当事人在开庭审理前交换证据。
2、人民对于证据较多或者复杂疑难的案件,应当组织当事人在答辩期届满后、开庭审理前交换证据。
3、交换证据的时间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认可,也可以由人民指定。人民组织当事人交换证据的,交换证据之日举证期限届满。当事人申请延期举证经人民准许的,证据交换日相应顺延。
4、当事人收到对方交换的证据后提出反驳并提出新证据的,人民应当通知当事人在指定的时间进行交换。证据交换一般不超过两次。但重大、疑难和案情特别复杂的案件,人民认为确有必要再次进行证据交换的除外。
三、提举新证据的时限规定
1、当事人在一审程序中提供新的证据的,应当在一审开庭前或者开庭审理时提出。当事人在二审程序中提供新的证据的,应当在二审开庭前或者开庭审理时提出;二审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应当在人民指定的期限内提出。
2、一方当事人提出新的证据的,人民应当通知对方当事人在合理期限内提出意见或者举证。
四、证人出庭的时限规定
1、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十日前提出,并经人民许可。人民对当事人的申请予以准许的,应当在开庭审理前通知证人出庭作证,并告知其应当如实作证及作伪证的法律后果。
2、证人应当出庭作证,接受当事人的质询。证人在人民组织双方当事人交换证据时出席陈述证言的,可视为出庭作证。
3、开庭时,当事人可以向人民申请由一至二名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出庭就案件的专门性问题进行说明。
快速解决“行政类”问题
当前6896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民事诉讼调节不成功原告又提交了新的证据可以吗?
[律师回复] 民事诉讼调解不成功原告又提交了新的证据可以吗 如果民事诉讼调解不成功原告又提交了新的证据的,在法定的举证期限届满以前是可以提交的。 民事诉讼的举证期限: 一、举证时限的一般规定 1、被告应当在答辩期届满前提出书面答辩,阐明其对原告诉讼请求及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的意见。 2、人民应当在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同时向当事人送达举证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应当载明举证责任的分配原则与要求、可以向人民申请调查取证的情形、人民根据案件情况指定的举证期限以及逾期提供证据的法律后果。 3、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认可。 4、由人民指定举证期限的,指定的期限不得少于30日,自当事人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次日起计算。 5、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 6、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7、当事人变更诉讼请求的,人民应当重新指定举证期限。 8、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确有困难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申请延期举证,经人民准许,可以适当延长举证期限。当事人在延长的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仍有困难的,可以再次提出延期申请,是否准许由人民决定。 二、证据交换的时限规定 1、经当事人申请,人民可以组织当事人在开庭审理前交换证据。 2、人民对于证据较多或者复杂疑难的案件,应当组织当事人在答辩期届满后、开庭审理前交换证据。 3、交换证据的时间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认可,也可以由人民指定。人民组织当事人交换证据的,交换证据之日举证期限届满。当事人申请延期举证经人民准许的,证据交换日相应顺延。 4、当事人收到对方交换的证据后提出反驳并提出新证据的,人民应当通知当事人在指定的时间进行交换。证据交换一般不超过两次。但重大、疑难和案情特别复杂的案件,人民认为确有必要再次进行证据交换的除外。 三、提举新证据的时限规定 1、当事人在一审程序中提供新的证据的,应当在一审开庭前或者开庭审理时提出。当事人在二审程序中提供新的证据的,应当在二审开庭前或者开庭审理时提出;二审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应当在人民指定的期限内提出。 2、一方当事人提出新的证据的,人民应当通知对方当事人在合理期限内提出意见或者举证。 四、证人出庭的时限规定 1、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十日前提出,并经人民许可。人民对当事人的申请予以准许的,应当在开庭审理前通知证人出庭作证,并告知其应当如实作证及作伪证的法律后果。 2、证人应当出庭作证,接受当事人的质询。证人在人民组织双方当事人交换证据时出席陈述证言的,可视为出庭作证。 3、开庭时,当事人可以向人民申请由一至二名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出庭就案件的专门性问题进行说明。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诉讼仲裁 > 办案流程 > 提起民事诉讼前会有调解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