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逃逸判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交通肇事的具体情况是什么
1、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2、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3、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
三、交通肇事罪中哪些情形不适用缓刑
1、对醉酒驾驶机动车致死亡一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的。
2、有出于追逐取乐、竞技等动机,在道路上超速行驶50%以上的。
3、致死亡一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后逃逸的。
4、斑马线上致行人死亡一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
5、具有规定的“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
6、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四、交通肇事逃逸适用缓刑的因素有哪些
(1)考虑被告人在交通肇事中所负的责任大小。
从目前的法律规定看,只有负全部责任和主要责任、同等责任的才可能构成,那么在具体量刑时如果危害结果相同,而被告人所负的责任不同,量刑时亦应有所区别。
(2)考虑被告人犯罪后的态度,包括认罪态度、案发后能否如实供述犯罪事实。
犯罪后的态度直接反映行为人人身危险的程度。对案发后没有逃跑且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案情的被告人在量刑中应该予以考虑。
(3)考虑被告人是否对被害人及时抢救、治疗。
在司法实践中常常有这样的现象,案发后肇事人在慌乱中忘记报案、投案,而是主动将被害人送至医院抢救、治疗。及时抢救、治疗被害人并不是法定从轻、减轻情节,但效果却比自首更明显,其直接避免、防止了损失的扩大,因而必须对被告人的这一行为进行鼓励,即便抢救的行为并未能避免被害人的死亡,在量刑中必须予以考虑,而且酌情考虑的幅度应比照自首进行。
(4)考虑被告人是否对被害人进行积极主动的经济赔偿。
被告人积极主动对被害人及其家属进行经济赔偿,对被害人的健康或生命是一种补偿,对被害人的精神也是一种抚慰,一定程度上修复了被交通肇事破坏的社会秩序。同时,被告人积极主动赔偿的行为也是体现了对其自身过错行为的正确认识,反映了被告人的悔罪心理。
(5)考虑当时的犯罪时空和周围环境,如天气状况、地面路况等。
很显然,在冰天雪地和大雾天气,造成交通事故的可能性加大。分析肇事时客观因素和主观因素的对比程度,对于准确判断肇事人的过失大小,进而准确地定罪量刑都大有裨益。
交通肇事后逃逸量刑多少,按照我国《刑法》第133条当中的规定,将会对此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因为如果存在交通肇事逃逸的情况的话,就是属于有恶劣情况的。看完本篇文章内容,如果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问题,会有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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