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破产对债权人的影响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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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企业破产对债权人的影响有哪些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企业破产对债权人的影响有哪些

一、企业破产对债权人的影响有哪些

法人被宣告破产的,对债权人发生如下效果:

(一)未到期的债权视为到期;

(二)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可以随时由担保物获得清偿;

(三)对破产企业负有债务的债权人享有破产抵销权

(四)无担保债权人依破产分配方案获得清偿。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六条规定,债权人的债权到期前,债务人的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存在诉讼时效期间即将届满或者未及时申报破产债权等情形,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代位向债务人的相对人请求其向债务人履行、向破产管理人申报或者作出其他必要的行为。

二、破产对债务人的影响有哪些

1、对债务人有关民事诉讼仲裁程序的影响。《企业破产法》第二十条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

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后,该诉讼或者仲裁继续进行。此处的“中止”为“暂停”之意。中止的时间自破产申请受理之日起,至管理人接管债务人财产之日止。

管理人完成财产接管后,诉讼或仲裁程序恢复进行。

2、对债务人财产的影响。

(1)债务人丧失对破产财产处分权,转由管理人行使,

债务人做出的任何影响破产财产的行为,包括转让财产、免除债务、签订合同物权登记、债权让与、债务履行等等不被允许。

(2)债务人个别清偿行为无效。

(3)管理人负责对债务人财产的受领,破产程序开始后,债务人的债务人应向破产管理人履行债务,债务人财产的持有人应当向破产管理人交付财产。

(4)对未履行完毕的合同的影响。管理人对于破产受理前成立而债务人和双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有选择履行权,以避免破产前债务人签订一些对债权人不利的合同。

(5)保全措施的解除与执行程序的中止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对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不仅包括民事执行,也包括行政执行和刑事执行,

目的是扩大破产财产的范围,防止破产财产的减损。

《企业破产法》第二十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后,该诉讼或者仲裁继续进行。

根据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已经解答了企业破产对债权人的影响有哪些的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要多了解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有法律问题时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才可以更好的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还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律图网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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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企业向职工借款,对员工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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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以现金清偿某项债务的,从一定意义上讲会导致实收资本或资本公积虚增、可使企业所有者权益增加,从而降低企业的资产负债率。但资产负债率的降低,并不是正常偿债的结果您好,如减少债务本金,减记部分作为资本公积;大于或等于重组债务账面价值时。企业在债务重组过程中会获得以下两种收益、导致所有者权益的结构变化,影响未来利益分配关系,导致企业实收资本或资本公积增多,债务重组并没有增加务人的资产总量,也没有增加资产的变现能力,而是由于企业与债权人达成协议或的裁决,分担了企业的部分经济负担,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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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以非现金资产清偿某项债务的,企业用于抵偿债务的非现金资产的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之和与应付债务账面价值的差额作为资本公积或直接计入营业外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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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对于企业债务的承担,虽然个人独资企业和一人公司比较相似,但是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对企业债务承担起责任来和公司出资人相比却差别很大。公司以企业财产承担民事责任,公司出资人仅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而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却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无限责任是指个人独资企业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投资人以个人的其他财产清偿,直至全部清偿。 我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2 条规定:本法所称的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投资人以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个人独资企业不是法人,它的民事权利义务由投资人享有和承担。在投资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方式上,有学者认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主体的单一性和业主对企业控制的单独性,决定了法律将独资企业人格与业主人格视为一体.其无限责任可由投资人直接承担。但是个人独资企业和业主毕竟不能等同,作为投资人,其投入到独资企业的财产是有定数的,既可以是业主的全部财产也可以是业主的部分财产,个人独资企业的收益也不一定是业主的全部收益。 业主人格和独资企业人格只能是视为一体,而不能在二者之间画等号。对于独资企业来说,其财产相对固定与业主个人财产有所区别。我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 31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不足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其他财产予以清偿。因此,当个人独资企业对企业债务承担责任时,要以企业全部财产予以清偿,不足清偿时,才由投资人其他财产清偿。可见对于个人独资企业债务我国立法在坚持投资人承担无限责任的同时,却改变了要求其承担连带责任的作法,采取了补充主义,这意味者只有当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时,才以个人的其他财产清偿.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承担无限责任的方式,是通过个人独资企业来传递,在穷尽个人独资企业财产后,不足部分才以投资人的其他财产清偿。而不是把这种责任直接叠加到投资人身上,由投资人的任意财产承担责任。 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的债务承担问题,个人独资企业法第14条有明确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可以设立分支机构,其分支机构的民事责任由个人独资企业承担. 家庭出资经营个人独资企业的,要以家庭共有财产承担清偿债务的无限责任.司法实践中认定家庭共同经营是有严格限制的,《个人独资企业法》第18条规定: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其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出资的,应当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它要求必须有明确证据证明是以家庭共同财产出资经营才可以。也就是说只有在申请设立企业登记申请书或有关证明文件中注明,而不是其后实际意义上的家庭共同经营.否则,不能以家庭共有财产清偿个人独资企业债务. 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的无限责任,还体现在企业的解散和清算中,该法第28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5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清偿请求的,该责任消灭.
什么是股份制企业破产,股份制公司破产条件及其影响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股份制公司宣布破产有哪些条件 1、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2、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中的规定 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第七条 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申请破产清算。 第十五条自人民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送达债务人之日起至破产程序终结之日,债务人的有关人员承担下列义务: (一)妥善保管其占有和管理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 (二)根据人民、管理人的要求进行工作,并如实回答询问; (三)列席债权人会议并如实回答债权人的询问; (四)未经人民许可,不得离开住所地; (五)不得新任其他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前款所称有关人员,是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经人民决定,可以包括企业的财务管理人员和其他经营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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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破产对法人的影响有哪些
法人是一种在法律意义上独有的概念,法人不一定是人,还可能是社会团体或者组织。法人代表就享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义务的社会团体组织或自然人,常见的法人类别就是企业法人,除此之外还有别的类别。那么在我国,企业破产对法人的影响有哪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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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债务重组对企业财务的影响有哪些
[律师回复] 对于债务重组对企业财务的影响有哪些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暂不作处理:

1)以现金清偿某项债务的,从一定意义上讲会导致实收资本或资本公积虚增、可使企业所有者权益增加,从而降低企业的资产负债率。但资产负债率的降低,并不是正常偿债的结果您好,如减少债务本金,减记部分作为资本公积;大于或等于重组债务账面价值时。企业在债务重组过程中会获得以下两种收益、导致所有者权益的结构变化,影响未来利益分配关系,导致企业实收资本或资本公积增多,债务重组并没有增加务人的资产总量,也没有增加资产的变现能力,而是由于企业与债权人达成协议或的裁决,分担了企业的部分经济负担,1。

3)债务转为资本的,企业应奖应付债务的账面价值与债权人放弃债权而享有股权份额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

4)以修改其他债务条件进行债务重组的,小于重组债务账面价值时,企业应将重组应付债务的账面价值减记为将来应付金额、可使企业的负债减少。3,企业应将债务重组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现金之间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所以负债与所有者权益的转换应征得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的同意。5、可以盘活部分闲置资产,使企业的原所有者权益结构发生变化,将影响到企业未来利益分配关系。由于债务重组可采取将债权转换为产权的方式进行,这个过程只是负债与所有者权益的转换,并没有实际新增企业资产,而新资产的注入恰恰是面临财务困境的企业所迫切需要的。负债转化为所有者权益。《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规定,债务重组可通过修改有关债务条件来实现,提高资产利用率、减少债务利息等、销售渠道、经营管理等影响企业盈利能力的根本因素,降低了企业未来的财务费用,从而降低资产使用成本。《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规定。由此可见,由于债务重组过程中,企业不确认重组收益,债务重组并没有改善企业的产品质量。负债是企业的未来经济负担,负债本金和利息的减少就是减轻了企业未来的经济负担,并不意味着企业偿债能力的增强,因为。由于债务重组可以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企业可以用闲置的资产而刚好是债权人需要的非现金资产来抵债。2:债务重组收益;资产处理收益,实现资产重组,从而盘活部分闲置资产、能够减轻企业的未来财务负担。4。

2)以非现金资产清偿某项债务的,企业用于抵偿债务的非现金资产的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之和与应付债务账面价值的差额作为资本公积或直接计入营业外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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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申请法院判决对债权人有什么影响
[律师回复] 破产申请对债务人有什么影响破产申请对债务人的法律效力是: 一、丧失对财产的处分权。这是一种对债权人有利的保护措施。因为在此时,债务人具有现实的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动机,故不应再让其处分和管理财产。在这一点上,我国现行破产法的规定有所疏漏,在破产申请到破产宣告之间的长时间里,没有剥夺债务人对财产的管理和处分权,只有到破产宣告时才成立清算组,由清算组接管债务人财产。这势必造成了对债权人利益的不周全保护,笔者建议在新破产法起草过程中予以充分注意。 二、不得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因为破产程序是对债务人财产的概括执行程序,具有对全体债权人公平保护的旨意,如果允许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无疑会破坏破产法的这一制度价值,故不允许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但债务人正常生产所必需的除外。但何为“债务人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笔者认为,必须具备两个要件: 第一,债务人对部分债权人的清偿以在不损害债权人利益而继续进行生产经营为前提; 第二,债务人对部分债权人的清偿必须征得或专门机构同意。 三、对债务人人身的限制。为保证破产程序的顺利进行和对债权人的保护,应对债务人的人身自由(这里主要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财务人员、文秘人员)等进行必要的限制。具体地讲自受理破产案件之日起,债务人应承担以下义务: 第一,妥善保管其占有和管理的所有财产,帐册、文书、资料、印章和其他物品; 第二根据、管理人或破产清算人的要求进行工作,并如实回答询问; 第三,列席债权人会议,并如实回答债权人或监督人的询问; 第四,未经许可,不得擅自离开住所地。
债务重组对企业财务管理有多大影响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暂不作处理:

1)以现金清偿某项债务的,从一定意义上讲会导致实收资本或资本公积虚增、可使企业所有者权益增加,从而降低企业的资产负债率。但资产负债率的降低,并不是正常偿债的结果您好,如减少债务本金,减记部分作为资本公积;大于或等于重组债务账面价值时。企业在债务重组过程中会获得以下两种收益、导致所有者权益的结构变化,影响未来利益分配关系,导致企业实收资本或资本公积增多,债务重组并没有增加务人的资产总量,也没有增加资产的变现能力,而是由于企业与债权人达成协议或的裁决,分担了企业的部分经济负担,1。

3)债务转为资本的,企业应奖应付债务的账面价值与债权人放弃债权而享有股权份额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

4)以修改其他债务条件进行债务重组的,小于重组债务账面价值时,企业应将重组应付债务的账面价值减记为将来应付金额、可使企业的负债减少。3,企业应将债务重组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现金之间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所以负债与所有者权益的转换应征得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的同意。5、可以盘活部分闲置资产,使企业的原所有者权益结构发生变化,将影响到企业未来利益分配关系。由于债务重组可采取将债权转换为产权的方式进行,这个过程只是负债与所有者权益的转换,并没有实际新增企业资产,而新资产的注入恰恰是面临财务困境的企业所迫切需要的。负债转化为所有者权益。《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规定,债务重组可通过修改有关债务条件来实现,提高资产利用率、减少债务利息等、销售渠道、经营管理等影响企业盈利能力的根本因素,降低了企业未来的财务费用,从而降低资产使用成本。《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规定。由此可见,由于债务重组过程中,企业不确认重组收益,债务重组并没有改善企业的产品质量。负债是企业的未来经济负担,负债本金和利息的减少就是减轻了企业未来的经济负担,并不意味着企业偿债能力的增强,因为。由于债务重组可以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企业可以用闲置的资产而刚好是债权人需要的非现金资产来抵债。2:债务重组收益;资产处理收益,实现资产重组,从而盘活部分闲置资产、能够减轻企业的未来财务负担。4。

2)以非现金资产清偿某项债务的,企业用于抵偿债务的非现金资产的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之和与应付债务账面价值的差额作为资本公积或直接计入营业外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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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破产对股东的影响是怎样的?
企业破产对股东的影响,主要在出资或者认购的股份范围内承担债务的连带责任,具体情况下对于公司破产一般对股东不会有很大的影响,可以根据企业的股权情况来进行合法的认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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