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故科处理交通事故流程是什么
事故科处理交通事故流程:
1、报警、受理和处警;
2、现场处置;
3、现场调查(侦查)、取证;
4、立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现场勘查,属于交通事故的,应当自勘查现场之时起24小时内办理立案手续,填写《交通事故立案登记表》,经批准予以立案。
5、交通事故认定与复核;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10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6、处罚裁决;对交通事故违法当事人的行政处罚包括警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行政拘留。
7、损害赔偿调解;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合法、公正、自愿、及时的原则,并采取公开方式进行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
8、制作案卷文书。交通事故案卷,是指将处理交通事故案件过程中所形成的有关法律文书和材料按规定程序分类整理,装订成册的书面材料总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
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未造成人身伤亡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在记录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对方当事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驾驶证号、保险凭证号、碰撞部位,并共同签名后,撤离现场,自行协商损害赔偿事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应当迅速报警。
二、酒驾发生交通事故撞死人怎么处理
1、因无证驾驶发生重大事故,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3、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三、交通事故现场勘验取证程序有什么
交通事故现场勘验取证的程序如下:
1、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案后,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制作勘查材料、寻找证人、收集物证、清点现场遗留物品,消除障碍,恢复交通;
2、各方当事人应如实向公安机关陈述事故经过,并交验驾驶证、行驶证、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向当事人公开事故现场图、现场照片、鉴定材料。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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