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申请强制执行会驳回吗?

最新修订 | 2024-03-04
浏览10w+
李兵律师
李兵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63人
专家导读 申请强制执行会驳回吗要视具体的情况来确定,一般执行依据不具有给付内容或者是给付内容不明;再者就是法律文书未生效的情形;以及还有本法院重复立案的情形,只要不符合条件就会被驳回。
一般申请强制执行会驳回吗?

一、一般申请强制执行会驳回吗

视案件的情况来定;会被强制执行驳回申请的情形有:

1、执行依据不具有给付内容或给付内容不明确。不具有给付内容如确权判决,判决内容只在于消除当事人之间对权益归属的争议。给付内容不明确,包括义务履行的主体不明确和给付标的不明确,因此造成执行的不确定性。

2、执行申请内容与执行依据内容不相符合的情况,如执行依据确定的是行为履行,当事人却要求对方进行金钱给付,申请内容于法无据。

3、法律文书未生效的情形。未生效法律文书因其效力呈现不确定性,而不具有可执行性,但这种不确定性上的障碍,可在其效力被确认后消除,法律文书生效后当事人亦可重新申请法院执行。故当执行阶段发现执行依据未生效时,采用驳回执行申请为宜。

4、本法院重复立案的情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立案后发现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已经立案的,应当撤销案件;已经采取执行措施的,应当将控制的财产交先立案的执行法院处理。对于本法院重复立案的情形相关法律却未作出规定。

二、申请强制执行程序有哪些

第一步:申请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第二步:法院受理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第三步:申请复议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步: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

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有可能隐匿、转移财产的,执行员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第五步:采取强制措施

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执行法院可以通过以下强制执行的措施: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等措施。

三、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后果有哪些

其实,申请法院执行的后果和可能发生的情形有很多种,这里只是列出几种常见情形:

1、如果对方名下具有财产(如银行账户款项充裕),一般情况下可通过向法院申请执行的方式,强制从对方银行账户获得相应款项。

2、如果对方名下财产不足以支付全部的费用的,在执行了现有费用之后,会终止本次执行;如果后续发现被执行人有新的财产线索,可向法院申请恢复强制执行。

3、如果对方名下的房产(车辆等)有抵押,或者在此之前有被其他案件保全或者执行的,可向法院申请参与分配。后期财产变现的情况下,可参与分配变卖后的财产。

4、依据法律规定申请强制执行是需要在判决生效之后2年之内的,逾期申请强制执行,对方是可以抗辩的;如果对方抗辩说自己没有在2年内没有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就会驳回自己的强制执行申请

申请强制执行会驳回吗上文中已给予了明确的回答,申请强制执行不仅要符合条件,而且还需要在时效之内提起,如果法律文书未生效或者是执行申请内容与执行依据内容不相符等相关的情形,那么就会被驳回,所以,在申请时就可以多咨询一下,这样才能保障到自己的利益。阅读完上文内容如果还没有解答您的问题,您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5.8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208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一般申请强制执行会驳回吗?
一键咨询
  •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470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003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755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671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353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562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034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477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233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818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820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231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623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458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142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连云港135****2534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徐州134****5746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泰州180****1254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申请强制执行能驳回么?
申请强制执行能驳回,我们国家法律当中明确的规定,在发现不符合强制执行条件的情况之下,是可以裁定对此进行驳回的,比如做执行申请的内容和执行的依据内容不符合。申请强制执行能驳回么,这个问题可以参考本文内容。
10w+浏览
诉讼仲裁
法院强制执行已被驳回,怎么申请申请强制执行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已胜诉如何申请强制执行 针对财产,人民在执行中可以采取冻结、划拨存款,提留收入;搜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财产;强制迁出房屋等多种方式。但人民在采取这些措施时,会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要费用。被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有义务到人民接受询问。被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经两次传票传唤不到场的,人民可以对其拘传。被执行人或其他人有下列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或者妨害执行行为之一的,人民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对其予以罚款、拘留,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隐匿、转移、变卖、毁损向人民提供执行担保的财产的; (二)案外人与被执行人恶意串通转移被执行人财产的; (三)故意撕毁人民执行公告、封条的; (四)伪造、隐匿、毁灭有关被执行人履行能力的重要证据,妨害人民查明被执行人财产状况的; (五)指使、贿买、胁迫他人对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和履行义务的能力作伪证的; (六)妨害人民依法搜查的; (七)以暴力、威胁或其他方法妨碍或抗拒执行的; (八)哄闹、冲击执行现场的; (九)对人民执行人员或协助执行人员进行侮辱、诽谤、诬陷、围攻、威胁、殴打或者的; (十)毁损、抢夺执行案件材料、执行公务车辆、其他执行器械、执行人员服装和执行公务证件的。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的,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隐匿、转移、变卖、故意毁损已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申请执行期限 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立案须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双方当事人或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为一年,双方都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为六个月,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开始计算。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当前3208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申请强制执行被驳回,怎么办?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强制执行申请被驳回可以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在执行案件中,如果案外人发现自己的财产被他人申请强制执行,损害他的利益了,他有二种救济方法:一是向负责执行的提出执行异议,二是当执行异议不被支持或没有全部获得支持的,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那么,如何提起执行异议呢? 首先需要掌握的是执行异议必须是在案外人提出执行异议,依法做出裁定之后,案外人、当事人对执行异议裁定不服,案外人、当事人才能提出异议之诉。如果案外人没有对执行提出异议,或虽然提出异议但没有对异议做出裁定,那么,案外人或当事人是无权提起异议之诉的。 上面是执行异议之诉的前提条件。执行异议之诉有严格的时间要求:案外人和当事人必须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提起执行异议之诉。超过这个期限就不能再行使这项诉讼权利。 执行异议的管辖是负责案件执行的,《民事诉讼法》中的其他管辖规定不适用于执行异议之诉。 有权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原告既可以是提出执行异议的案外人,也可以是执行程序中的申请人。 案外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时必须符合下列所有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管辖。 (五)案外人的执行异议申请已经被人民裁定驳回; (六)有明确的排除对执行标的执行的诉讼请求,且诉讼请求与原判决、裁定无关; (七)自执行异议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起。 不符合上述各项条件就不能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强制执行的申请人如果想对执行异议提讼的,他必符合如下条件: (一)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即上述 (一)至 (四)项条件; (二)依案外人执行异议申请,人民裁定中止执行; (三)有明确的对执行标的继续执行的诉讼请求,且诉讼请求与原判决、裁定无关; (四)自执行异议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起。 对执行标的裁定中止执行后,申请执行人如果没有在法律规定的期间内未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应当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七日内解除对该执行标的采取的执行措施。因此,做为执行申请人必须注意提起执行异议的期限。 立案的应当在收到状之日起十五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执行异议的案件象其他普通民事案件一样应当有原、被告。此类案件如果是由案外人提起的,以申请执行人为被告。被执行人反对案外人异议的,被执行人为共同被告;被执行人不反对案外人异议的,可以列被执行人为第三人。 案件如果是申请执行人提起的,以案外人为被告。被执行人反对申请执行人主张的,以案外人和被执行人为共同被告;被执行人不反对申请执行人主张的,可以列被执行人为第三人。 在执行案中,如果案外人的异议获得了的支持,做出了中止执行的裁定,一般情况下申请执行人是会提起执行异议的。但是,凡事都有例外。现实中你会遇到申请执行人就是不提起执行异议之诉,而这种却又直接影响到了被执行人的利益。在这情况下,被执行人所能做的是另行,但不能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执行异议之诉的案件不得适用简易程序,必须适用普通程序。 执行异议之诉案件的举证责任人为案外异议人。他应当就其对执行标的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民事权益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原告是案外异议人的,对于执行异议之诉会做出以下几种处理: (一)案外人就执行标的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民事权益的,判决不得执行该执行标的; (二)案外人就执行标的不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民事权益的,判决驳回诉讼请求。 对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如果判决准许对该执行标的执行的,执行异议裁定失效,执行可以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恢复执行。 需要注意的是在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审理期间,不得对执行标的进行处分。但是,如果申请执行人请求继续执行并提供相应担保的,人民可以准许。 在现实中会遇到被执行人与案外人恶意串通,通过执行异议、执行异议之诉妨害执行的情况。遇到这种情况后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处理。申请执行人因此受到损害的,可以提讼要求被执行人、案外人赔偿。
强制执行申请被驳回怎么办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强制执行申请被驳回怎么办问题解答如下, 强制执行申请被驳回怎么办
强制执行申请被驳回可以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在执行案件中,如果案外人发现自己的财产被他人申请强制执行,损害他的利益了,他有二种救济方法:一是向负责执行的提出执行异议,二是当执行异议不被支持或没有全部获得支持的,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那么,如何提起执行异议呢?
首先需要掌握的是执行异议必须是在案外人提出执行异议,依法做出裁定之后,案外人、当事人对执行异议裁定不服,案外人、当事人才能提出异议之诉。如果案外人没有对执行提出异议,或虽然提出异议但没有对异议做出裁定,那么,案外人或当事人是无权提起异议之诉的。
上面是执行异议之诉的前提条件。执行异议之诉有严格的时间要求:案外人和当事人必须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提起执行异议之诉。超过这个期限就不能再行使这项诉讼权利。
执行异议的管辖是负责案件执行的,《民事诉讼法》中的其他管辖规定不适用于执行异议之诉。
有权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原告既可以是提出执行异议的案外人,也可以是执行程序中的申请人。
案外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时必须符合下列所有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管辖。
(五)案外人的执行异议申请已经被人民裁定驳回;
(六)有明确的排除对执行标的执行的诉讼请求,且诉讼请求与原判决、裁定无关;
(七)自执行异议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起。
不符合上述各项条件就不能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强制执行的申请人如果想对执行异议提讼的,他必符合如下条件:
(一)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即上述
(一)至
(四)项条件;
(二)依案外人执行异议申请,人民裁定中止执行;
(三)有明确的对执行标的继续执行的诉讼请求,且诉讼请求与原判决、裁定无关;
(四)自执行异议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起。
对执行标的裁定中止执行后,申请执行人如果没有在法律规定的期间内未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应当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七日内解除对该执行标的采取的执行措施。因此,做为执行申请人必须注意提起执行异议的期限。
立案的应当在收到状之日起十五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执行异议的案件象其他普通民事案件一样应当有原、被告。此类案件如果是由案外人提起的,以申请执行人为被告。被执行人反对案外人异议的,被执行人为共同被告;被执行人不反对案外人异议的,可以列被执行人为第三人。
案件如果是申请执行人提起的,以案外人为被告。被执行人反对申请执行人主张的,以案外人和被执行人为共同被告;被执行人不反对申请执行人主张的,可以列被执行人为第三人。
在执行案中,如果案外人的异议获得了的支持,做出了中止执行的裁定,一般情况下申请执行人是会提起执行异议的。但是,凡事都有例外。现实中你会遇到申请执行人就是不提起执行异议之诉,而这种却又直接影响到了被执行人的利益。在这情况下,被执行人所能做的是另行,但不能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执行异议之诉的案件不得适用简易程序,必须适用普通程序。
执行异议之诉案件的举证责任人为案外异议人。他应当就其对执行标的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民事权益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原告是案外异议人的,对于执行异议之诉会做出以下几种处理:
(一)案外人就执行标的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民事权益的,判决不得执行该执行标的;
(二)案外人就执行标的不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民事权益的,判决驳回诉讼请求。
对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如果判决准许对该执行标的执行的,执行异议裁定失效,执行可以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恢复执行。
需要注意的是在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审理期间,不得对执行标的进行处分。但是,如果申请执行人请求继续执行并提供相应担保的,人民可以准许。
在现实中会遇到被执行人与案外人恶意串通,通过执行异议、执行异议之诉妨害执行的情况。遇到这种情况后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处理。申请执行人因此受到损害的,可以提讼要求被执行人、案外人赔偿。
强制执行申请被驳回该怎样办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强制执行申请被驳回怎么办
强制执行申请被驳回可以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在执行案件中,如果案外人发现自己的财产被他人申请强制执行,损害他的利益了,他有二种救济方法:一是向负责执行的提出执行异议,二是当执行异议不被支持或没有全部获得支持的,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那么,如何提起执行异议呢?
首先需要掌握的是执行异议必须是在案外人提出执行异议,依法做出裁定之后,案外人、当事人对执行异议裁定不服,案外人、当事人才能提出异议之诉。如果案外人没有对执行提出异议,或虽然提出异议但没有对异议做出裁定,那么,案外人或当事人是无权提起异议之诉的。
上面是执行异议之诉的前提条件。执行异议之诉有严格的时间要求:案外人和当事人必须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提起执行异议之诉。超过这个期限就不能再行使这项诉讼权利。
执行异议的管辖是负责案件执行的,《民事诉讼法》中的其他管辖规定不适用于执行异议之诉。
有权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原告既可以是提出执行异议的案外人,也可以是执行程序中的申请人。
案外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时必须符合下列所有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管辖。
(五)案外人的执行异议申请已经被人民裁定驳回;
(六)有明确的排除对执行标的执行的诉讼请求,且诉讼请求与原判决、裁定无关;
(七)自执行异议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起。
不符合上述各项条件就不能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强制执行的申请人如果想对执行异议提讼的,他必符合如下条件:
(一)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即上述
(一)至
(四)项条件;
(二)依案外人执行异议申请,人民裁定中止执行;
(三)有明确的对执行标的继续执行的诉讼请求,且诉讼请求与原判决、裁定无关;
(四)自执行异议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起。
对执行标的裁定中止执行后,申请执行人如果没有在法律规定的期间内未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应当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七日内解除对该执行标的采取的执行措施。因此,做为执行申请人必须注意提起执行异议的期限。
立案的应当在收到状之日起十五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执行异议的案件象其他普通民事案件一样应当有原、被告。此类案件如果是由案外人提起的,以申请执行人为被告。被执行人反对案外人异议的,被执行人为共同被告;被执行人不反对案外人异议的,可以列被执行人为第三人。
案件如果是申请执行人提起的,以案外人为被告。被执行人反对申请执行人主张的,以案外人和被执行人为共同被告;被执行人不反对申请执行人主张的,可以列被执行人为第三人。
在执行案中,如果案外人的异议获得了的支持,做出了中止执行的裁定,一般情况下申请执行人是会提起执行异议的。但是,凡事都有例外。现实中你会遇到申请执行人就是不提起执行异议之诉,而这种却又直接影响到了被执行人的利益。在这情况下,被执行人所能做的是另行,但不能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执行异议之诉的案件不得适用简易程序,必须适用普通程序。
执行异议之诉案件的举证责任人为案外异议人。他应当就其对执行标的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民事权益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原告是案外异议人的,对于执行异议之诉会做出以下几种处理:
(一)案外人就执行标的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民事权益的,判决不得执行该执行标的;
(二)案外人就执行标的不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民事权益的,判决驳回诉讼请求。
对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如果判决准许对该执行标的执行的,执行异议裁定失效,执行可以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恢复执行。
需要注意的是在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审理期间,不得对执行标的进行处分。但是,如果申请执行人请求继续执行并提供相应担保的,人民可以准许。
在现实中会遇到被执行人与案外人恶意串通,通过执行异议、执行异议之诉妨害执行的情况。遇到这种情况后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处理。申请执行人因此受到损害的,可以提讼要求被执行人、案外人赔偿。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重复申请强制执行如何驳回?
重复申请强制执行可以通过裁定书的方式驳回,按照我们国家民事诉讼法当中的规定强制执行,是只能够申请一次的,是不能够反复的重复的申请的。重复申请强制执行如何驳回,这个问题可以参考本文内容。
10w+浏览
诉讼仲裁
强制执行申请被驳回该怎么办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强制执行申请被驳回可以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在执行案件中,如果案外人发现自己的财产被他人申请强制执行,损害他的利益了,他有二种救济方法:一是向负责执行的提出执行异议,二是当执行异议不被支持或没有全部获得支持的,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那么,如何提起执行异议呢? 首先需要掌握的是执行异议必须是在案外人提出执行异议,依法做出裁定之后,案外人、当事人对执行异议裁定不服,案外人、当事人才能提出异议之诉。如果案外人没有对执行提出异议,或虽然提出异议但没有对异议做出裁定,那么,案外人或当事人是无权提起异议之诉的。 上面是执行异议之诉的前提条件。执行异议之诉有严格的时间要求:案外人和当事人必须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提起执行异议之诉。超过这个期限就不能再行使这项诉讼权利。 执行异议的管辖是负责案件执行的,《民事诉讼法》中的其他管辖规定不适用于执行异议之诉。 有权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原告既可以是提出执行异议的案外人,也可以是执行程序中的申请人。 案外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时必须符合下列所有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管辖。 (五)案外人的执行异议申请已经被人民裁定驳回; (六)有明确的排除对执行标的执行的诉讼请求,且诉讼请求与原判决、裁定无关; (七)自执行异议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起。 不符合上述各项条件就不能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强制执行的申请人如果想对执行异议提讼的,他必符合如下条件: (一)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即上述 (一)至 (四)项条件; (二)依案外人执行异议申请,人民裁定中止执行; (三)有明确的对执行标的继续执行的诉讼请求,且诉讼请求与原判决、裁定无关; (四)自执行异议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起。 对执行标的裁定中止执行后,申请执行人如果没有在法律规定的期间内未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应当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七日内解除对该执行标的采取的执行措施。因此,做为执行申请人必须注意提起执行异议的期限。 立案的应当在收到状之日起十五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执行异议的案件象其他普通民事案件一样应当有原、被告。此类案件如果是由案外人提起的,以申请执行人为被告。被执行人反对案外人异议的,被执行人为共同被告;被执行人不反对案外人异议的,可以列被执行人为第三人。 案件如果是申请执行人提起的,以案外人为被告。被执行人反对申请执行人主张的,以案外人和被执行人为共同被告;被执行人不反对申请执行人主张的,可以列被执行人为第三人。 在执行案中,如果案外人的异议获得了的支持,做出了中止执行的裁定,一般情况下申请执行人是会提起执行异议的。但是,凡事都有例外。现实中你会遇到申请执行人就是不提起执行异议之诉,而这种却又直接影响到了被执行人的利益。在这情况下,被执行人所能做的是另行,但不能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执行异议之诉的案件不得适用简易程序,必须适用普通程序。 执行异议之诉案件的举证责任人为案外异议人。他应当就其对执行标的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民事权益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原告是案外异议人的,对于执行异议之诉会做出以下几种处理: (一)案外人就执行标的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民事权益的,判决不得执行该执行标的; (二)案外人就执行标的不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民事权益的,判决驳回诉讼请求。 对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如果判决准许对该执行标的执行的,执行异议裁定失效,执行可以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恢复执行。 需要注意的是在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审理期间,不得对执行标的进行处分。但是,如果申请执行人请求继续执行并提供相应担保的,人民可以准许。 在现实中会遇到被执行人与案外人恶意串通,通过执行异议、执行异议之诉妨害执行的情况。遇到这种情况后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处理。申请执行人因此受到损害的,可以提讼要求被执行人、案外人赔偿。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当前3208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被驳回强制执行的申请怎么办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强制执行申请被驳回可以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在执行案件中,如果案外人发现自己的财产被他人申请强制执行,损害他的利益了,他有二种救济方法:一是向负责执行的提出执行异议,二是当执行异议不被支持或没有全部获得支持的,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那么,如何提起执行异议呢? 首先需要掌握的是执行异议必须是在案外人提出执行异议,依法做出裁定之后,案外人、当事人对执行异议裁定不服,案外人、当事人才能提出异议之诉。如果案外人没有对执行提出异议,或虽然提出异议但没有对异议做出裁定,那么,案外人或当事人是无权提起异议之诉的。 上面是执行异议之诉的前提条件。执行异议之诉有严格的时间要求:案外人和当事人必须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提起执行异议之诉。超过这个期限就不能再行使这项诉讼权利。 执行异议的管辖是负责案件执行的,《民事诉讼法》中的其他管辖规定不适用于执行异议之诉。 有权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原告既可以是提出执行异议的案外人,也可以是执行程序中的申请人。 案外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时必须符合下列所有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管辖。 (五)案外人的执行异议申请已经被人民裁定驳回; (六)有明确的排除对执行标的执行的诉讼请求,且诉讼请求与原判决、裁定无关; (七)自执行异议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起。 不符合上述各项条件就不能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强制执行的申请人如果想对执行异议提讼的,他必符合如下条件: (一)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即上述 (一)至 (四)项条件; (二)依案外人执行异议申请,人民裁定中止执行; (三)有明确的对执行标的继续执行的诉讼请求,且诉讼请求与原判决、裁定无关; (四)自执行异议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起。 对执行标的裁定中止执行后,申请执行人如果没有在法律规定的期间内未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应当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七日内解除对该执行标的采取的执行措施。因此,做为执行申请人必须注意提起执行异议的期限。 立案的应当在收到状之日起十五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执行异议的案件象其他普通民事案件一样应当有原、被告。此类案件如果是由案外人提起的,以申请执行人为被告。被执行人反对案外人异议的,被执行人为共同被告;被执行人不反对案外人异议的,可以列被执行人为第三人。 案件如果是申请执行人提起的,以案外人为被告。被执行人反对申请执行人主张的,以案外人和被执行人为共同被告;被执行人不反对申请执行人主张的,可以列被执行人为第三人。 在执行案中,如果案外人的异议获得了的支持,做出了中止执行的裁定,一般情况下申请执行人是会提起执行异议的。但是,凡事都有例外。现实中你会遇到申请执行人就是不提起执行异议之诉,而这种却又直接影响到了被执行人的利益。在这情况下,被执行人所能做的是另行,但不能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执行异议之诉的案件不得适用简易程序,必须适用普通程序。 执行异议之诉案件的举证责任人为案外异议人。他应当就其对执行标的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民事权益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原告是案外异议人的,对于执行异议之诉会做出以下几种处理: (一)案外人就执行标的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民事权益的,判决不得执行该执行标的; (二)案外人就执行标的不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民事权益的,判决驳回诉讼请求。 对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如果判决准许对该执行标的执行的,执行异议裁定失效,执行可以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恢复执行。 需要注意的是在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审理期间,不得对执行标的进行处分。但是,如果申请执行人请求继续执行并提供相应担保的,人民可以准许。 在现实中会遇到被执行人与案外人恶意串通,通过执行异议、执行异议之诉妨害执行的情况。遇到这种情况后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处理。申请执行人因此受到损害的,可以提讼要求被执行人、案外人赔偿。
强制执行申请被驳回了怎么办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强制执行申请被驳回可以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在执行案件中,如果案外人发现自己的财产被他人申请强制执行,损害他的利益了,他有二种救济方法:一是向负责执行的提出执行异议,二是当执行异议不被支持或没有全部获得支持的,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那么,如何提起执行异议呢? 首先需要掌握的是执行异议必须是在案外人提出执行异议,依法做出裁定之后,案外人、当事人对执行异议裁定不服,案外人、当事人才能提出异议之诉。如果案外人没有对执行提出异议,或虽然提出异议但没有对异议做出裁定,那么,案外人或当事人是无权提起异议之诉的。 上面是执行异议之诉的前提条件。执行异议之诉有严格的时间要求:案外人和当事人必须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提起执行异议之诉。超过这个期限就不能再行使这项诉讼权利。 执行异议的管辖是负责案件执行的,《民事诉讼法》中的其他管辖规定不适用于执行异议之诉。 有权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原告既可以是提出执行异议的案外人,也可以是执行程序中的申请人。 案外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时必须符合下列所有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管辖。 (五)案外人的执行异议申请已经被人民裁定驳回; (六)有明确的排除对执行标的执行的诉讼请求,且诉讼请求与原判决、裁定无关; (七)自执行异议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起。 不符合上述各项条件就不能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强制执行的申请人如果想对执行异议提讼的,他必符合如下条件: (一)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即上述 (一)至 (四)项条件; (二)依案外人执行异议申请,人民裁定中止执行; (三)有明确的对执行标的继续执行的诉讼请求,且诉讼请求与原判决、裁定无关; (四)自执行异议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起。 对执行标的裁定中止执行后,申请执行人如果没有在法律规定的期间内未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应当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七日内解除对该执行标的采取的执行措施。因此,做为执行申请人必须注意提起执行异议的期限。 立案的应当在收到状之日起十五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执行异议的案件象其他普通民事案件一样应当有原、被告。此类案件如果是由案外人提起的,以申请执行人为被告。被执行人反对案外人异议的,被执行人为共同被告;被执行人不反对案外人异议的,可以列被执行人为第三人。 案件如果是申请执行人提起的,以案外人为被告。被执行人反对申请执行人主张的,以案外人和被执行人为共同被告;被执行人不反对申请执行人主张的,可以列被执行人为第三人。 在执行案中,如果案外人的异议获得了的支持,做出了中止执行的裁定,一般情况下申请执行人是会提起执行异议的。但是,凡事都有例外。现实中你会遇到申请执行人就是不提起执行异议之诉,而这种却又直接影响到了被执行人的利益。在这情况下,被执行人所能做的是另行,但不能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执行异议之诉的案件不得适用简易程序,必须适用普通程序。 执行异议之诉案件的举证责任人为案外异议人。他应当就其对执行标的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民事权益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原告是案外异议人的,对于执行异议之诉会做出以下几种处理: (一)案外人就执行标的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民事权益的,判决不得执行该执行标的; (二)案外人就执行标的不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民事权益的,判决驳回诉讼请求。 对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如果判决准许对该执行标的执行的,执行异议裁定失效,执行可以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恢复执行。 需要注意的是在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审理期间,不得对执行标的进行处分。但是,如果申请执行人请求继续执行并提供相应担保的,人民可以准许。 在现实中会遇到被执行人与案外人恶意串通,通过执行异议、执行异议之诉妨害执行的情况。遇到这种情况后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处理。申请执行人因此受到损害的,可以提讼要求被执行人、案外人赔偿。
申请强制执行,被法院驳回怎么办?
[律师回复] 强制执行申请被驳回可以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在执行案件中,如果案外人发现自己的财产被他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损害他的利益了,他有二种救济方法:一是向负责执行的法院提出执行异议,二是当执行异议不被支持或没有全部获得支持的,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那么,如何提起执行异议呢?
首先需要掌握的是执行异议必须是在案外人提出执行异议,法院依法做出裁定之后,案外人、当事人对执行异议裁定不服,案外人、当事人才能提出异议之诉。如果案外人没有对执行提出异议,或虽然提出异议但法院没有对异议做出裁定,那么,案外人或当事人是无权提起异议之诉的。
上面是执行异议之诉的前提条件。执行异议之诉有严格的时间要求:案外人和当事人必须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超过这个期限就不能再行使这项诉讼权利。
执行异议的管辖法院是负责案件执行的法院,《民事诉讼法》中的其他管辖规定不适用于执行异议之诉。
有权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原告既可以是提出执行异议的案外人,也可以是执行程序中的申请人。
案外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时必须符合下列所有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五)案外人的执行异议申请已经被人民法院裁定驳回
(六)有明确的排除对执行标的执行的诉讼请求,且诉讼请求与原判决、裁定无关
(七)自执行异议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起。
不符合上述各项条件就不能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强制执行的申请人如果想对执行异议提起诉讼的,他必符合如下条件:
(一)起诉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即上述
(一)至
(四)项条件
(二)依案外人执行异议申请,人民法院裁定中止执行
(三)有明确的对执行标的继续执行的诉讼请求,且诉讼请求与原判决、裁定无关
(四)自执行异议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起。
法院对执行标的裁定中止执行后,申请执行人如果没有在法律规定的期间内未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法院应当自起诉期限届满之日起七日内解除对该执行标的采取的执行措施。因此,做为执行申请人必须注意提起执行异议的期限。
立案的法院应当在收到起诉状之日起十五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执行异议的案件象其他普通民事案件一样应当有原、被告。此类案件如果是由案外人提起的,以申请执行人为被告。被执行人反对案外人异议的,被执行人为共同被告被执行人不反对案外人异议的,可以列被执行人为第三人。
案件如果是申请执行人提起的,以案外人为被告。被执行人反对申请执行人主张的,以案外人和被执行人为共同被告被执行人不反对申请执行人主张的,可以列被执行人为第三人。
在执行案中,如果案外人的异议获得了法院的支持,法院做出了中止执行的裁定,一般情况下申请执行人是会提起执行异议的。但是,凡事都有例外。现实中你会遇到申请执行人就是不提起执行异议之诉,而这种不作为却又直接影响到了被执行人的利益。在这情况下,被执行人所能做的是另行起诉,但不能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执行异议之诉的案件不得适用简易程序,必须适用普通程序。
执行异议之诉案件的举证责任人为案外异议人。他应当就其对执行标的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民事权益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原告是案外异议人的,法院对于执行异议之诉会做出以下几种处理:
(一)案外人就执行标的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民事权益的,判决不得执行该执行标的
(二)案外人就执行标的不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民事权益的,判决驳回诉讼请求。
对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法院如果判决准许对该执行标的执行的,执行异议裁定失效,执行法院可以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恢复执行。
需要注意的是在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审理期间,法院不得对执行标的进行处分。但是,如果申请执行人请求法院继续执行并提供相应担保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
在现实中会遇到被执行人与案外人恶意串通,通过执行异议、执行异议之诉妨害执行的情况。遇到这种情况后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处理。申请执行人因此受到损害的,可以提起诉讼要求被执行人、案外人赔偿。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208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上诉驳回如何申请强制执行
上诉驳回后当事人需要申请强制执行,先向法院递交申请执行书,说明申请执行的事项、理由和要求,并尽可能提供被执行人的开户银行账号及财产情况。若是依旧不知道上诉驳回如何申请强制执行可以选择参考如下相关内容。
10w+浏览
诉讼仲裁
被强制执行后申请被驳回了怎么办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强制执行申请被驳回可以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在执行案件中,如果案外人发现自己的财产被他人申请强制执行,损害他的利益了,他有二种救济方法:一是向负责执行的提出执行异议,二是当执行异议不被支持或没有全部获得支持的,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那么,如何提起执行异议呢? 首先需要掌握的是执行异议必须是在案外人提出执行异议,依法做出裁定之后,案外人、当事人对执行异议裁定不服,案外人、当事人才能提出异议之诉。如果案外人没有对执行提出异议,或虽然提出异议但没有对异议做出裁定,那么,案外人或当事人是无权提起异议之诉的。 上面是执行异议之诉的前提条件。执行异议之诉有严格的时间要求:案外人和当事人必须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提起执行异议之诉。超过这个期限就不能再行使这项诉讼权利。 执行异议的管辖是负责案件执行的,《民事诉讼法》中的其他管辖规定不适用于执行异议之诉。 有权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原告既可以是提出执行异议的案外人,也可以是执行程序中的申请人。 案外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时必须符合下列所有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管辖。 (五)案外人的执行异议申请已经被人民裁定驳回; (六)有明确的排除对执行标的执行的诉讼请求,且诉讼请求与原判决、裁定无关; (七)自执行异议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起。 不符合上述各项条件就不能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强制执行的申请人如果想对执行异议提讼的,他必符合如下条件: (一)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即上述 (一)至 (四)项条件; (二)依案外人执行异议申请,人民裁定中止执行; (三)有明确的对执行标的继续执行的诉讼请求,且诉讼请求与原判决、裁定无关; (四)自执行异议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起。 对执行标的裁定中止执行后,申请执行人如果没有在法律规定的期间内未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应当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七日内解除对该执行标的采取的执行措施。因此,做为执行申请人必须注意提起执行异议的期限。 立案的应当在收到状之日起十五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执行异议的案件象其他普通民事案件一样应当有原、被告。此类案件如果是由案外人提起的,以申请执行人为被告。被执行人反对案外人异议的,被执行人为共同被告;被执行人不反对案外人异议的,可以列被执行人为第三人。 案件如果是申请执行人提起的,以案外人为被告。被执行人反对申请执行人主张的,以案外人和被执行人为共同被告;被执行人不反对申请执行人主张的,可以列被执行人为第三人。 在执行案中,如果案外人的异议获得了的支持,做出了中止执行的裁定,一般情况下申请执行人是会提起执行异议的。但是,凡事都有例外。现实中你会遇到申请执行人就是不提起执行异议之诉,而这种却又直接影响到了被执行人的利益。在这情况下,被执行人所能做的是另行,但不能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执行异议之诉的案件不得适用简易程序,必须适用普通程序。 执行异议之诉案件的举证责任人为案外异议人。他应当就其对执行标的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民事权益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原告是案外异议人的,对于执行异议之诉会做出以下几种处理: (一)案外人就执行标的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民事权益的,判决不得执行该执行标的; (二)案外人就执行标的不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民事权益的,判决驳回诉讼请求。 对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如果判决准许对该执行标的执行的,执行异议裁定失效,执行可以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恢复执行。 需要注意的是在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审理期间,不得对执行标的进行处分。但是,如果申请执行人请求继续执行并提供相应担保的,人民可以准许。 在现实中会遇到被执行人与案外人恶意串通,通过执行异议、执行异议之诉妨害执行的情况。遇到这种情况后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处理。申请执行人因此受到损害的,可以提讼要求被执行人、案外人赔偿。
法院强制执行申请被驳回该怎么办?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强制执行申请被驳回可以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在执行案件中,如果案外人发现自己的财产被他人申请强制执行,损害他的利益了,他有二种救济方法:一是向负责执行的提出执行异议,二是当执行异议不被支持或没有全部获得支持的,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那么,如何提起执行异议呢? 首先需要掌握的是执行异议必须是在案外人提出执行异议,依法做出裁定之后,案外人、当事人对执行异议裁定不服,案外人、当事人才能提出异议之诉。如果案外人没有对执行提出异议,或虽然提出异议但没有对异议做出裁定,那么,案外人或当事人是无权提起异议之诉的。 上面是执行异议之诉的前提条件。执行异议之诉有严格的时间要求:案外人和当事人必须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提起执行异议之诉。超过这个期限就不能再行使这项诉讼权利。 执行异议的管辖是负责案件执行的,《民事诉讼法》中的其他管辖规定不适用于执行异议之诉。 有权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原告既可以是提出执行异议的案外人,也可以是执行程序中的申请人。 案外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时必须符合下列所有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管辖。 (五)案外人的执行异议申请已经被人民裁定驳回; (六)有明确的排除对执行标的执行的诉讼请求,且诉讼请求与原判决、裁定无关; (七)自执行异议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起。 不符合上述各项条件就不能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强制执行的申请人如果想对执行异议提讼的,他必符合如下条件: (一)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即上述 (一)至 (四)项条件; (二)依案外人执行异议申请,人民裁定中止执行; (三)有明确的对执行标的继续执行的诉讼请求,且诉讼请求与原判决、裁定无关; (四)自执行异议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起。 对执行标的裁定中止执行后,申请执行人如果没有在法律规定的期间内未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应当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七日内解除对该执行标的采取的执行措施。因此,做为执行申请人必须注意提起执行异议的期限。 立案的应当在收到状之日起十五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执行异议的案件象其他普通民事案件一样应当有原、被告。此类案件如果是由案外人提起的,以申请执行人为被告。被执行人反对案外人异议的,被执行人为共同被告;被执行人不反对案外人异议的,可以列被执行人为第三人。 案件如果是申请执行人提起的,以案外人为被告。被执行人反对申请执行人主张的,以案外人和被执行人为共同被告;被执行人不反对申请执行人主张的,可以列被执行人为第三人。 在执行案中,如果案外人的异议获得了的支持,做出了中止执行的裁定,一般情况下申请执行人是会提起执行异议的。但是,凡事都有例外。现实中你会遇到申请执行人就是不提起执行异议之诉,而这种却又直接影响到了被执行人的利益。在这情况下,被执行人所能做的是另行,但不能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执行异议之诉的案件不得适用简易程序,必须适用普通程序。 执行异议之诉案件的举证责任人为案外异议人。他应当就其对执行标的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民事权益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原告是案外异议人的,对于执行异议之诉会做出以下几种处理: (一)案外人就执行标的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民事权益的,判决不得执行该执行标的; (二)案外人就执行标的不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民事权益的,判决驳回诉讼请求。 对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如果判决准许对该执行标的执行的,执行异议裁定失效,执行可以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恢复执行。 需要注意的是在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审理期间,不得对执行标的进行处分。但是,如果申请执行人请求继续执行并提供相应担保的,人民可以准许。 在现实中会遇到被执行人与案外人恶意串通,通过执行异议、执行异议之诉妨害执行的情况。遇到这种情况后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处理。申请执行人因此受到损害的,可以提讼要求被执行人、案外人赔偿。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强制执行申请被驳回怎么办?
强制执行申请被驳回的,那么申请强制执行的权利人是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之诉的,因为如果是人民法院将强制执行的申请驳回的,此时就说明权利人和被执行人之间存在权利义务关系的纠纷,需要诉讼解决,具体的强制执行申请被驳回怎么办的回答可以参考下文。
10w+浏览
诉讼仲裁
我朋友的房产都被强行抵押了,驳回强制执行申请裁定书格式是如何的呢?有什么样的格式呢?要怎么写?
[律师回复] ××××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民×……号
申请人:×××,……。
……
被申请人:×××,……。
……
(以上写明申请人、被申请人及其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
……(写明当事人及案由)一案,本院于××××年××月××日立案。申请人×××向本院提出书面申请,请求本院责令×××提交……(写明证据名称),以证明……(写明证明对象)。
本院经审查认为,……(写明准许或者驳回书证提出命令申请的理由)。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申请的,写明:)
×××于××××年××月××日前向本院提交……。
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交的,本院可以认定申请人主张的书证内容为真实。
(驳回申请的,写明:)
驳回×××的申请。


审  判  长   ×××
审  判  员   ×××
审  判  员   ×××

××××年××月××日
(院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  记  员   ×××

【说明】
1.本样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一十二条制定,供人民法院审查书证提出命令申请后,裁定准许或者驳回书证提出命令申请用。
2.本裁定书案号用诉讼案件的类型代字。
3.申请理由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对方当事人提交,因提交书证所产生的费用,由申请人负担。对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交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申请人所主张的书证内容为真实。

以上是驳回强制执行申请裁定书的回答。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208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申请强制执行驳回有费用吗?
申请强制执行驳回是没有费用的,一般只有申请成功了才会由被执行人支付这笔执行费,在申请强制执行时一定要证据齐全,而且需要在时效之内提起,这样才能保障到自己的利益。遇到申请强制执行驳回有费用吗不清楚的,可以了解一下本文的内容。
10w+浏览
诉讼仲裁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诉讼仲裁 > 判决执行 > 一般申请强制执行会驳回吗?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