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协议离婚需要如何办
协议离婚流程:
1、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婚姻登记机关必须是在其中一方当事人的常住户口所在地。
2、婚姻登记机关在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且已经对子女和财产问题进行处理的,不符合离婚条件的不能办理离婚,符合离婚条件,等待30天的离婚冷静期,期间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3、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协议离婚需要的手续有什么
协议离婚需要的手续如下:
1.离婚协议书。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2.申请受理。男女双方需拿着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等材料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3.冷静期。自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4.审查和发证。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三、离婚程序如何办理
离婚需要经过下列流程:
一、协议离婚:
(一)想要离婚的夫妻双方需要就离婚达成一致,并且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协商一致,写好离婚协议书,然后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离婚登记。
(二)申请离婚登记后需要经过三十天的冷静期。在冷静期内随时可以撤销离婚申请。
(三)冷静期过后双方再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四)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后认定符合离婚调解的发给离婚证。
二、诉讼离婚:
(一)一方向对方住所地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提起起诉状和证据材料。如果对方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需要到其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三)法院受理后向被告送达起诉状,被告进行答辩。
(四)法院根据情况安排开庭时间。
(五)双方根据法院的开庭通知参加诉讼。
(六)法院进行庭审。
(七)法院经审理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就会判决离婚;反之判决不准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对于协议离婚需要如何办的问题的答案,上述文章内容中已经作出了详细的解答,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是需要对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了解的,这样才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律图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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