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欠条丢了如何办

最新修订 | 2024-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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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借款人欠条丢了如何办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借款人欠条丢了如何办

一、借款人欠条丢了如何办

欠条弄丢了可以和对方协商进行补救。

1、可以要求补张欠条,如果对方愿意补借条的话,直接补写。如果不愿意补的,可以事先做好一些准备,带好有录音功能的手机,录音后将录音证据进行公证以保证证据的固定;

2、搜集固定其它证据,如有其他人知道你们之间有欠款事实的,可以找人证作证;

3、有相关证据证明欠款事实或者欠款人对其债务承认、认可的都可以要求给付,如转账记录、短信记录以及QQ留言等均可。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二、借钱没写欠条如何办

1、借钱没打欠条,建议通过协商补签欠条。如果不补欠条,由借款合同等其它能够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也是可行的。如果一旦产生纠纷,提起诉讼时以上材料都可以作为证据提交。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规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3、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三、借贷的款逾期了如何办

1、在发现逾期后第一时间把欠缴的金额还上,然后致电银行说明原因,一般3天以内可以有个宽限时间,3天以上的,可以让银行开具非恶意逾期证明。

2、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3、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3、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三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四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对于借款人欠条丢了如何办的问题的答案,上述文章内容中已经作出了详细的解答,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是需要对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了解的,这样才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律图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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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朋友借钱不还,要是借条丢失还可以吗 借贷关系没有借条,并不妨碍。一般来讲,只需要满足条件就可以了,借条作为其中的证据,是不影响的,但是可能对最后的判决产生影响。 要符合相关条件,与有无借条无关 1、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自己的民事权益受到分割或者发生争议,而向人民提出诉讼请求,要求人民行使国家审判权予以保护的诉讼行为。 2、的条件 (1) 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简单地讲,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财产权利或人身权或其他权益直接遭到他人的侵害或者直接与之发生了权利、义务归属的争执。 (2) 有明确的被告。 所谓明确的被告,是指原告必须明确指出被告是谁,也就是要明确谁侵害了他的民事权益,或者谁与他发生民事权益的争议。只有被告明确,诉讼方能成立。但是需明确的一点是,法律要求有明确的被告,重点在“有”字,而不论被告是否“正当”,也就是说即使当事人告错了人,选错了被告,并不妨碍诉讼的成立。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有具体的诉讼请求,是指原告要求人民予以确认或保护的民事权益的内容和范围应当明确、具体,请求人民保护什么、支付什么、反对什么,应清楚、明白,不允许模模糊糊、模棱两可,否则,人民难以确定审判保护的对象和范围,因而难以提供审判保护的方法。事实和理由是指原告必须向人民陈述的“案件事实”和“证据事实”以及支持该诉讼请求的理由。法律要求原告持有事实理由,就是要求原告说明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发展、变更、消灭的情况及所持的观点、理由,并提供有关证据。至于原告所持观点是否正确、理由是否充分、证据是否确凿,在审查阶段不问。这些是法庭开庭审理时需要查明的事实,这关系到能否胜诉,但与能否无关。 (4)属于人民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管辖。 原告的案件应该属于人民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也就是说,应当属于由人民主管,人民依法有权对这一案件进行审判。而应当由或企业内部处理的纠纷则不属于人民管辖。 看完上文的介绍后,相信大家已经比较清楚,在借钱不还的情况下,当事人也是可以向的,此时即使没有借条,也不影响,只不过可能对最后的判决有所影响,因此当事人需要提供其他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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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欠条弄丢了如何补救借条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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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丢了应该如何办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借条丢了怎么办
1.务必做好“保密”工作,不要让对方觉察借条已经丢失;
2.可态度从容地要求债务人订立还款计划或签订还款协议;
3.请了解情况的单位和个人出具书面证实材料或作为证人出庭作证,证人必须与双方当事人无利害关系;
4.委托律师事务所。
一、没有借条,证人可作证
案情简介:
原告张某称,被告王某跟他借款1500元。考虑是熟人,张某碍于情面没有让王某立借款字据。两个月之后,借款人王某并没有按照约定按时还款,也没有作出任何说明。又过了很长时间,张某看到王某还没有还钱的意思,就找到王某催要借款,但王某以手头没钱为由加以推托。之后张某多次催要此款,王某却以各种借口一拖再拖。告上法庭后,王某辩称:我只欠原告400元钱,已经还给他了,现在我不欠原告钱了。法庭之上,原告张某为证明自己的主张,向提供了廖某的一份证言作为证据。被告王某对此份证据提出异议。在审理过程中,为查明案件事实,传唤证人廖某到庭,当庭陈述作证,并经双方当事人进行质证。最终,审理后判决,被告王某应当履行还款义务,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判决王某在判决生效后给付张某借款1100元。
我所认为:
原、被告双方虽没有书面借款合同,但无利害关系第三人廖某的证言足以证明借款事实的存在及借款数额,所以原、被告双方的借款关系成立。被告应当履行还款义务。借条和证人证言都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其效力主要看是否能证明案件的真实情况。司法实践中,所以如果有证人可以作证而且属实的,一样可以作为证据来使用。
二、没有借条,录音可成为证据
案情简介:
“她不记得了,没关系,我这里有录音。”听到媳妇向法官说“从未借过钱”,婆婆陆某即刻拿出早已准备好的电话录音,呈给法庭,当庭揭穿了欠钱媳妇的谎言。婆婆陆某表示,媳妇沈某去年8月与儿子结婚前,曾向她借款3万元,但当时考虑到即将成为一家人,就没有好意思让未来媳妇出具借条。婚后,陆某多次向媳妇沈某暗示欠钱之事,媳妇都佯装不知。庭审中,媳妇沈某辩称,她从未向婆婆陆某借过钱。听到媳妇一如往常的否认,婆婆陆某当即向法庭提供了她与沈某的电话通话录音、电话详单、短信息及证人证言等证据,据此作出判决,媳妇沈某于判决生效15日内归还婆婆陆某3万元。
我所认为:
媳妇沈某在婚前向婆婆陆某借款的事实,由两人之间的通话录音予以证实。媳妇沈某以不记得为由否认通话事实,但又不愿对该录音进行技术鉴定。而婆婆陆某在提供该录音的同时,还提供了录音时在场证人朱某的证言及电信部门的电话详单予以佐证该录音的真实性,故该录音是客观真实的,具有证明效力。
三、借条丢失后四招讨债
快速解决“债权债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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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弄丢了该怎样办?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及时补办。
1、想办法找到丢失护照和签证的复印件。
护照和签证等复印件能在后面的自救过程中减少很多不必要的麻烦,更好的配合工作人员提高办事效率。如果找不到复印件,最好是能找到签证号CD。
2、到离你最近的警察局(C)报案。
报案的目的一方面是为了能让警察帮忙看是否有人捡到护照后交到警察局,另一方面是为了防止不良分子盗用护照进行不合法的行为,如果在警察局有遗失证明的话就不用担心了。
3、补办签证
大部分人的签证都是在护照里的,所以护照和签证往往会同时丢失。去加拿大移民局(aCaada)网站下载补办需要的表格,按要求填写完表格之后,附上报案时的ca,原护照以及原签证的复印件。将以上资料亲自送或者邮寄到加拿大移民处理中心。建议亲自送去,这样能减少补办的时间,而且防止在邮寄的时候信件丢失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4、在等待补办签证的同时准备补办护照需要的资料
需要的材料包括以下:
申请表格:如实、完整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回国证明申请表》1份
照片:近期正面免冠2张彩色照片(照片尺寸为48×33毫米,头部宽度为21至24毫米,头部长度为28至33毫米,相片的背景为白色)
遗失护照的复印件,合法出入境证明,如出入境印记、加拿大签证复印件。如无护照复印件,须提供遗失护照的号码、签发日期和签发机关及护照有效期
下列一种证件或其复印件:国内身份证、国内户口簿、或出生公证书
在加拿大的居留证件(如枫叶卡、工作或学习许可、签证等)的原件及复印件。如原件一并遗失,应向加拿大政府有关部门申请补发枫叶卡需要复印正反面
签证复印件(学习,工作,旅游签证或者枫叶卡)
如护照已过期,还需提交护照过期的情况说明
如因更名申请换发护照,还需提交在加拿大使用新名的相关证明文件、国内户口簿复印件(国内出生者)和申请人申请更名的书面声明。
5、带好所有资料到中国大使馆或领事馆办理补办护照手续。
6、所需时间和取件方式
护照的办理时间大约需要两周,申请人在取证单标注的日期,或在接到电话通知,或自行网上查询护照已办妥后,由本人或委托他人凭取证单原件交相关费用(据加拿大大使馆2015年显示补办护照费用:每本140加元。)并领取证件。护照办妥一年后未取证者,证件将被作废销毁,并将可能影响申请人下次证件申请。
借条丢失,还能起诉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朋友借钱不还,要是借条丢失还可以吗 借贷关系没有借条,并不妨碍。一般来讲,只需要满足条件就可以了,借条作为其中的证据,是不影响的,但是可能对最后的判决产生影响。 要符合相关条件,与有无借条无关 1、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自己的民事权益受到分割或者发生争议,而向人民提出诉讼请求,要求人民行使国家审判权予以保护的诉讼行为。 2、的条件 (1) 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简单地讲,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财产权利或人身权或其他权益直接遭到他人的侵害或者直接与之发生了权利、义务归属的争执。 (2) 有明确的被告。 所谓明确的被告,是指原告必须明确指出被告是谁,也就是要明确谁侵害了他的民事权益,或者谁与他发生民事权益的争议。只有被告明确,诉讼方能成立。但是需明确的一点是,法律要求有明确的被告,重点在“有”字,而不论被告是否“正当”,也就是说即使当事人告错了人,选错了被告,并不妨碍诉讼的成立。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有具体的诉讼请求,是指原告要求人民予以确认或保护的民事权益的内容和范围应当明确、具体,请求人民保护什么、支付什么、反对什么,应清楚、明白,不允许模模糊糊、模棱两可,否则,人民难以确定审判保护的对象和范围,因而难以提供审判保护的方法。事实和理由是指原告必须向人民陈述的“案件事实”和“证据事实”以及支持该诉讼请求的理由。法律要求原告持有事实理由,就是要求原告说明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发展、变更、消灭的情况及所持的观点、理由,并提供有关证据。至于原告所持观点是否正确、理由是否充分、证据是否确凿,在审查阶段不问。这些是法庭开庭审理时需要查明的事实,这关系到能否胜诉,但与能否无关。 (4)属于人民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管辖。 原告的案件应该属于人民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也就是说,应当属于由人民主管,人民依法有权对这一案件进行审判。而应当由或企业内部处理的纠纷则不属于人民管辖。 看完上文的介绍后,相信大家已经比较清楚,在借钱不还的情况下,当事人也是可以向的,此时即使没有借条,也不影响,只不过可能对最后的判决有所影响,因此当事人需要提供其他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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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丢了应该怎么样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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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请了解情况的单位和个人出具书面证实材料或作为证人出庭作证,证人必须与双方当事人无利害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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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被告双方虽没有书面借款合同,但无利害关系第三人廖某的证言足以证明借款事实的存在及借款数额,所以原、被告双方的借款关系成立。被告应当履行还款义务。借条和证人证言都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其效力主要看是否能证明案件的真实情况。司法实践中,所以如果有证人可以作证而且属实的,一样可以作为证据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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