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内容范围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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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协议离婚内容范围有哪些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协议离婚内容范围有哪些

一、协议离婚内容范围有哪些

一、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二、子女与何方共同生活,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养育应承担的费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

三、共同财产的分割(归各方的数量和价值并附清单);

四、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责任;

五、住房问题的解决方案;

六、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的方法、期限;

七、不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探望权实行的方式及另一方协助的义务;

八、其他需要在协议中明确的事项;

九、双方当事人的签名(盖章或手印);

十、离婚协议书制作的时间。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协议离婚要符合的条件有哪些

协议离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离婚的当事人双方应是自愿离婚。对于一方要求离婚,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受理。

2、申请离婚的当事人双方应对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对于双方要求离婚,但是对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事项未达成协议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受理。

3、申请离婚的当事人在中国内地办理过结婚登记,属于合法的夫妻关系。未办理过结婚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受理。

4、双方当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受理。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三、民法典规定离婚协议包括哪些内容

离婚协议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一、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二、子女与何方共同生活,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养育应承担的费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

三、共同财产的分割(归各方的数量和价值并附清单);

四、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责任;

五、住房问题的解决方案;

六、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的方法、期限;

七、不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探望权实行的方式及另一方协助的义务;

八、其他需要在协议中明确的事项;

九、双方当事人的签名(盖章或手印);

十、离婚协议书制作的时间。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根据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已经解答了协议离婚内容范围有哪些的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要多了解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有法律问题时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才可以更好的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还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律图网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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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内容范围有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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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离婚协议书内容有什么,离婚协议书的范围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在协议离婚中,离婚协议书具有相当重要的地位。因为,对协议离婚来说,“双方自愿”是基本条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是必要条件。而离婚协议书中它不仅应明确是表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愿,同时还应明确双方离婚后比较重要的问题,如孩子如何抚养,财产如何分割等。离婚协议书写得好,将为双方日后的平静生活创造良好基础。反之,可能会虽然离婚,但是还有许多遗留问题给双方带来麻烦。 离婚协议书范文 协议人(男方):  身份证号: 协议人(女方):  身份证号: 协议人为明确婚前婚后双方财产所有权、债权债务承担及其他与财产权益相关的法律事宜,经双方平等自愿协商,特作如下协议: 一、双方婚前各自名下的财产,不论双方在订立本协议后是否结婚,均归各自所有,另一方无论在任何条件下,均无权主张分割。 截止到协议签订时,男方名下已有的婚前财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财产: (一)不动产: (二)动产: 截止到协议签订时,女方名下已有的婚前财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财产: (一)不动产: (二)动产: 二、协议人双方婚后实行财产分别制,即婚后各自的财产收入、所得、购置的动产、不动产归各自所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婚后取得的: 以上一方财产所得另一方无权以“夫妻共同财产”为由主张分割,完全由取得一方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行使完全财产所有权。基于一方名义购得的财产所附权利义务完全由一方享有和承担,与另外一方无关。如在以一方名义购置不动产时,可由一方以自己名义签订买卖合同及贷款,该不动产所有权利义务以及产权完全由一方享有和承担,与另一方无关,若有必要,另一方有义务协助购买方办理抵押贷款手续。一方婚前婚后的房屋贷款还贷部分,另一方不得再作为共同财产予以分割。 三、婚前婚后,双方各自的债权债务由各自享有和承担。若在婚后借债,任何一方在形成债务时,有向债权人告知“夫妻婚内财产分别制”的义务,即明确告知债权人,所借财物还债责任仅由借款借物人一人承担,与配偶无关,配偶不承担连带责任,并保证债权人在知悉此事实前提下出借财物,否则,若由于保护善意第三人利益原因,致使非借款借物一方承担连带责任时,出借方应按另一方承担和履行连带义务的双倍向另一方支付补偿金。 四、为保证双方婚后共同生活所需经济支持,双方婚后可就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用于存放共同财产的银行账户等事项进行书面约定,该书面约定作为本协议的附件,同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五、双方所生子女的开支由双方承担,具体承担的数额和比例可由双方在子女出生后另行书面约定。该书面约定作为本协议的附件,同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六、本协议虽名为“婚前财产约定协议”,但不影响协议中关于子女抚养、婚后财产处理等本协议约定相关事宜的效力。 七、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本协议签订地的。 八、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存档一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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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的仲裁仲裁协议的范围和内容有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民商事仲裁不实行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而实行协议管辖。通过仲裁解决合同纠纷,前提条件是当事人之间存在有效的仲裁协议,仲裁协议包括合同中设置的仲裁条款和在合同之外就解决该合同纠纷专门达成的仲裁协议。根据我国《仲裁法》的规定,仲裁协议应当具备下列内容:
(一)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
(二)仲裁事项
(三)选定的仲裁委员会。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和仲裁委员会应当明确约定。
对照上述要求,你公司与某金融机构所签合同中的仲裁约定是无效的。
首先,“可依约定向有关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并非明确的仲裁意思表示,且仲裁机构约定不明。
其次,该条款中“或向合同签订地的基层人民”的约定,与约定仲裁是矛盾的。一般认为,在仲裁法生效以后,民商事争议解决方式中,要么选择仲裁,要么选择诉讼,不能作或然的选择。诉讼是一种强制管辖,假若合同中没有有效的仲裁条款,也没有另外达成有效的仲裁协议,即使合同中没有约定诉讼,当事人仍有权就该合同纠纷向人民。你公司与某金融机构之间如果不能补充达成有效仲裁协议,那么该合同纠纷不能提交仲裁。鉴于该合同标的额超过了基层人民的管辖范围,“向合同签订地的基层人民”的约定也属无效,而只能向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今后,如果你公司有意通过仲裁快捷地、不公开地解决可能发生的合同争议,建议你们在签订合同时注意依照《仲裁法》的规定,在解决合同争议方式项下设置有效的仲裁条款。如果对方提供了格式合同文本,你们有权对合同条款提出修改,有权增加或减少条款,也当然有权修改仲裁条款。武汉仲裁委员会的标准示范仲裁条款为:“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或者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以将该争议提交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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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范围的内容有哪些
行政复议范围主要涵盖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当行政相对人认为这些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时,可提出复议。这是寻求权利救济的边界,也是复议机关重新审查和处理的权利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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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类
合作协议范本的内容
[律师回复] 对于合作协议范本的内容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合作协议范本
甲方: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本着互利共赢,团结合作的精神,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事宜达成如下合伙协议:
第一条合伙宗旨
利用合伙人自身积累的经营管理经验和人脉关系,共同经营,使合伙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合伙组织名称、合伙经营项目
合伙组织名称为:_______________
合伙经营项目为: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合伙期限
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止。
第四条合伙组织财产份额分配
各合伙人占有合伙组织财产份额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工资、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奖金分配:合伙组织经营期间,各合伙人工资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随着合伙经营的深入,利润可观后,年底将发放奖金,奖金数额根据收入现状和个人贡献经合伙人会议决定。
2、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伙创收盈余,此为合伙分配的重点,将以各合伙人占有的合伙组织财产份额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3.、债务承担:如在合伙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占有的合伙组织财产份额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除名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2)未履行出资义务;
(3)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组织造成经济损失;
(4)执行合伙组织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5)合伙人有违反本协议
第九条之规定的行为。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合伙人退伙后,即视为放弃其在该合伙组织中占有的财产份额,并不再参与本年度合伙组织利润盈余分配,其他合伙人即自动拥有该财产份额,但不免除其因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二)合伙组织财产份额的转让
合伙期间,未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合伙人不得随意转让其在合伙组织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如经其他合伙人书面同意该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
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伙对待。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组织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组织的合伙人。
第七条合伙人会议、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一)合伙人会议制度
1、召集:合伙人会议由合伙事务执行人____召集和主持,合伙负责人可根据情况需要决定召开合伙人会议;
2、时间:一般情况下每月一次,具体召开时间由合伙负责人根据情况决定;
3、表决权:每个合伙人在合伙人会议中均享有表决权,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重大事项决定应由占合伙组织财产份额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同意方可通过,一般事项决定由占合伙组织财产份额比例二分之一以上的合伙人同意即可;
4、重大事项:须经合伙人会议中占合伙组织财产份额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同意方可通过的重大事项是指:
(1)推举合伙事务执行人;
(2)增加、减少经营种类,调整、转换经营项目,扩展业务;
(3)对各合伙人占有合伙组织财产份额和利润分配比例进行适当调整;
(4)决定合伙组织的内部机构设置和财务收支计划
(5)决定合伙组织的经营价格和工资、奖金、福利制度
(6)其它
5、其它工作会议:
(1)合伙事务执行人每月主持召开一次有各合伙人及合伙组织主管职员参加的工作会议;
(2)合伙事务执行人每月主持召开一次有各合伙人及合伙组织全体职员参加的工作会议;
(3)业务经理每月主持召开一次有下属职员参加的工作会议。
(二)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_____为合伙事务执行人,其权限为:
1、召集主持合伙人会议,对合伙组织的重大事项(如扩展业务、调整、转换经营项目等)享有最后的决定权
2、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3、对其他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进行检查监督,根据合伙人会议决定任免和调整其职务和负责事项;
4、根据合伙事务执行人的提名任免合伙组织的业务经理,并决定其所应享有的报酬;
5、根据合伙组织的盈利情况和合伙事务执行人的个人表现,有权对合伙事务执行人占有的合伙组织财产份额和利润分配做出适当调整。
(三)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______担任合伙内部行政事务的负责人,负责合伙组织的内部经营和管理。其权限为:
1、组织实施合伙人会议;
2、对合伙组织经营进行全面日常管理;
3、制定合伙组织的内部管理制度;
4、拟定合伙组织的内部机构设置方案和奖惩激励制度;
5、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合伙组织的业务经理;
6、审核现金收付凭证和及日常财务开支情况;
7、合伙人会议授予的其他职权。
(四)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______担任合伙组织的财务、后勤负责人,并协助其他合伙人参与合伙组织的日常经营和管理。
1、对合伙事务执行人负责,主持合伙组织的日常财务、后勤等工作;
2、制定合伙组织的财务制度,编制合伙组织的财务收支计划,检查监督财务制度的执行,并及时向其他合伙人通报财务计划执行情况;
3、督促合伙组织相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合理使用资金,对合伙组织的年度经营成本和利润进行预测,并形成预测报告,供合伙人会议决策参考;
4、拟定财务机构设置方案及财务收银人员的的岗位职责;
5、负责人事档案管理。对相关资料(如人事资料、文件、凭证、账薄、报表)进行整理、收集和立卷归档,并按规定手续报请销毁或存档;
6、拟订合伙组织经营价格及工资、奖金、福利制度,管理营业发票;
7、管理合伙组织现金流动及与银行的存兑资金往来,及时核对,保证账目清楚、账实相符;
8、合伙人会议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八条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参加合伙人会议,并对合伙事务的执行进行监督;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其占有合伙组织财产份额比例或者按本协议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组织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伙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九条禁止行为
(一)未经本合伙协议或合伙人会议授权,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组织名义进行业务活动,私自进行业务获得利益归全体合伙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伙人个人全额进行赔偿;
(二)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项目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如违反规定经营,应向本合伙组织支付前两年内经营所得利润最高月份利润(或平均利润)12倍的违约金;
(三)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如有违反,交易所得利益归合伙组织所有,给合伙组织造成的损失应该双倍赔偿;
(四)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书面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的合伙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二)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该合伙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三)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应先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长沙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二条其他
(一)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约定;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本协议一份四页,各合伙人各执一份;
(三)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全体合伙人签章处: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年___月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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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的范围包括哪些内容?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劳动争议范围 劳动争议的范围,在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规定。根据中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条规定,劳动争议的范围是: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 (七)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劳动关系后发生的纠纷; (八)劳动者退休后,与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统筹的原用人单位因追索养老金、医疗费、工伤保险待遇和其他社会保险而发生的纠纷;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二、劳动争议的定义 劳动关系当事人之间因劳动的权利与义务发生分歧而引起的争议,又称劳动争议。其中有的属于既定权利的争议,即因适用劳动法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既定内容而发生的争议;有的属于要求新的权利而出现的争议,是因制定或变更劳动条件而发生的争议。 劳动合同纠纷属民事纠纷,纠纷一般是民事行为由合同和侵权造成的。 三、不属于劳动争议的纠纷 1、劳动者请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社会保险金的纠纷; 2、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住房制度改革产生的公有住房转让纠纷; 3、劳动者对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伤残等级鉴定结论或者对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职业病诊断鉴定结论的异议纠纷; 4、家庭或者个人与家政服务人员之间的纠纷; 5、个体工匠与帮工、学徒之间的纠纷; 6、农村承包经营户与受雇人之间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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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范围的内容有哪些
行政复议主要范畴涉及行政相对人认为行政机关的特定行政行为可能侵犯其合法权益,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向具有复议职能的机关提出重新审查的申请。这涵盖了行政复议机关行使和界定复议权的权力范围与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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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类
劳动争议的范围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劳动争议范围
劳动争议的范围,在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规定。根据中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条规定,劳动争议的范围是: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
(七)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劳动关系后发生的纠纷;
(八)劳动者退休后,与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统筹的原用人单位因追索养老金、医疗费、工伤保险待遇和其他社会保险而发生的纠纷;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二、劳动争议的定义
劳动关系当事人之间因劳动的权利与义务发生分歧而引起的争议,又称劳动争议。其中有的属于既定权利的争议,即因适用劳动法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既定内容而发生的争议;有的属于要求新的权利而出现的争议,是因制定或变更劳动条件而发生的争议。
劳动合同纠纷属民事纠纷,纠纷一般是民事行为由合同和侵权造成的。
三、不属于劳动争议的纠纷
1、劳动者请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社会保险金的纠纷;
2、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住房制度改革产生的公有住房转让纠纷;
3、劳动者对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伤残等级鉴定结论或者对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职业病诊断鉴定结论的异议纠纷;
4、家庭或者个人与家政服务人员之间的纠纷;
5、个体工匠与帮工、学徒之间的纠纷;
6、农村承包经营户与受雇人之间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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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处理的内容范围包含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劳动争议处理的内容范围包含什么?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第
一,协商。
劳动争议发生后,尤其是工伤待遇争议发生后,双方当事人应当首先进行协商,以达成解决方案。这是最为常见的、也往往是双方都容易接受的。事实上,矛盾不太尖锐的工伤待遇争议,常常都是以这个程序来解决的。对职工来讲,尤其要注意使用协商的方式解决纠纷,因为发生工伤的职工,往往还要在该用人单位工作,如果过分强调用诉讼的方式解决问题,可能会为今后的工作带来不便。当然,我们并不是说要对用人单位作不恰当的妥协,而是想要强调,协商是双方最易接受,效果也最好的方式。

二,调解。
就是企业调解委员会对本单位发生的劳动争议进行调解。从法律、法规的规定看,这并不是必经的程序。但它对于劳动争议的解决却起到很大作用,特别是对希望继续留在本单位工作的职工来说,能够通过调解来解决劳动争议,也不失为一种理想的选择。

三,仲裁。
劳动争议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也可以不经调解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根据规定,当事人从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6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书之起7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决定。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自组成仲裁庭之日起60日内结束。对于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报仲裁委员会批准,可以适当延期,但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30日。需要强调的是,仲裁是劳动争议处理的必经程序。就是说,当事人未经仲裁程序不得直接向人民,否则,人民不予受理。

四,诉讼。
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人民民事审判庭则依据民事诉讼法和劳动法等的规定,受理和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审理期限为6个月,如果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当事人如果对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不服,可以提起上诉,二审判决是终审判决,当事人必须执行。
劳动争议的范围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劳动争议范围 劳动争议的范围,在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规定。根据中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条规定,劳动争议的范围是: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 (七)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劳动关系后发生的纠纷; (八)劳动者退休后,与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统筹的原用人单位因追索养老金、医疗费、工伤保险待遇和其他社会保险而发生的纠纷;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二、劳动争议的定义 劳动关系当事人之间因劳动的权利与义务发生分歧而引起的争议,又称劳动争议。其中有的属于既定权利的争议,即因适用劳动法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既定内容而发生的争议;有的属于要求新的权利而出现的争议,是因制定或变更劳动条件而发生的争议。 劳动合同纠纷属民事纠纷,纠纷一般是民事行为由合同和侵权造成的。 三、不属于劳动争议的纠纷 1、劳动者请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社会保险金的纠纷; 2、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住房制度改革产生的公有住房转让纠纷; 3、劳动者对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伤残等级鉴定结论或者对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职业病诊断鉴定结论的异议纠纷; 4、家庭或者个人与家政服务人员之间的纠纷; 5、个体工匠与帮工、学徒之间的纠纷; 6、农村承包经营户与受雇人之间的纠纷
合作协议书的范本及内容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合作协议范本 甲方: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本着互利共赢,团结合作的精神,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事宜达成如下合伙协议: 第一条合伙宗旨 利用合伙人自身积累的经营管理经验和人脉关系,共同经营,使合伙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合伙组织名称、合伙经营项目 合伙组织名称为:_______________ 合伙经营项目为: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合伙期限 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止。 第四条合伙组织财产份额分配 各合伙人占有合伙组织财产份额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工资、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奖金分配:合伙组织经营期间,各合伙人工资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随着合伙经营的深入,利润可观后,年底将发放奖金,奖金数额根据收入现状和个人贡献经合伙人会议决定。 2、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伙创收盈余,此为合伙分配的重点,将以各合伙人占有的合伙组织财产份额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3.、债务承担:如在合伙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占有的合伙组织财产份额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除名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2)未履行出资义务; (3)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组织造成经济损失; (4)执行合伙组织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5)合伙人有违反本协议 第九条之规定的行为。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合伙人退伙后,即视为放弃其在该合伙组织中占有的财产份额,并不再参与本年度合伙组织利润盈余分配,其他合伙人即自动拥有该财产份额,但不免除其因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二)合伙组织财产份额的转让 合伙期间,未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合伙人不得随意转让其在合伙组织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如经其他合伙人书面同意该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 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伙对待。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组织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组织的合伙人。 第七条合伙人会议、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一)合伙人会议制度 1、召集:合伙人会议由合伙事务执行人____召集和主持,合伙负责人可根据情况需要决定召开合伙人会议; 2、时间:一般情况下每月一次,具体召开时间由合伙负责人根据情况决定; 3、表决权:每个合伙人在合伙人会议中均享有表决权,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重大事项决定应由占合伙组织财产份额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同意方可通过,一般事项决定由占合伙组织财产份额比例二分之一以上的合伙人同意即可; 4、重大事项:须经合伙人会议中占合伙组织财产份额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同意方可通过的重大事项是指: (1)推举合伙事务执行人; (2)增加、减少经营种类,调整、转换经营项目,扩展业务; (3)对各合伙人占有合伙组织财产份额和利润分配比例进行适当调整; (4)决定合伙组织的内部机构设置和财务收支计划 (5)决定合伙组织的经营价格和工资、奖金、福利制度 (6)其它 5、其它工作会议: (1)合伙事务执行人每月主持召开一次有各合伙人及合伙组织主管职员参加的工作会议; (2)合伙事务执行人每月主持召开一次有各合伙人及合伙组织全体职员参加的工作会议; (3)业务经理每月主持召开一次有下属职员参加的工作会议。 (二)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_____为合伙事务执行人,其权限为: 1、召集主持合伙人会议,对合伙组织的重大事项(如扩展业务、调整、转换经营项目等)享有最后的决定权 2、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3、对其他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进行检查监督,根据合伙人会议决定任免和调整其职务和负责事项; 4、根据合伙事务执行人的提名任免合伙组织的业务经理,并决定其所应享有的报酬; 5、根据合伙组织的盈利情况和合伙事务执行人的个人表现,有权对合伙事务执行人占有的合伙组织财产份额和利润分配做出适当调整。 (三)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______担任合伙内部行政事务的负责人,负责合伙组织的内部经营和管理。其权限为: 1、组织实施合伙人会议; 2、对合伙组织经营进行全面日常管理; 3、制定合伙组织的内部管理制度; 4、拟定合伙组织的内部机构设置方案和奖惩激励制度; 5、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合伙组织的业务经理; 6、审核现金收付凭证和及日常财务开支情况; 7、合伙人会议授予的其他职权。 (四)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______担任合伙组织的财务、后勤负责人,并协助其他合伙人参与合伙组织的日常经营和管理。 1、对合伙事务执行人负责,主持合伙组织的日常财务、后勤等工作; 2、制定合伙组织的财务制度,编制合伙组织的财务收支计划,检查监督财务制度的执行,并及时向其他合伙人通报财务计划执行情况; 3、督促合伙组织相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合理使用资金,对合伙组织的年度经营成本和利润进行预测,并形成预测报告,供合伙人会议决策参考; 4、拟定财务机构设置方案及财务收银人员的的岗位职责; 5、负责人事档案管理。对相关资料(如人事资料、文件、凭证、账薄、报表)进行整理、收集和立卷归档,并按规定手续报请销毁或存档; 6、拟订合伙组织经营价格及工资、奖金、福利制度,管理营业发票; 7、管理合伙组织现金流动及与银行的存兑资金往来,及时核对,保证账目清楚、账实相符; 8、合伙人会议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八条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参加合伙人会议,并对合伙事务的执行进行监督;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其占有合伙组织财产份额比例或者按本协议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组织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伙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九条禁止行为 (一)未经本合伙协议或合伙人会议授权,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组织名义进行业务活动,私自进行业务获得利益归全体合伙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伙人个人全额进行赔偿; (二)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项目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如违反规定经营,应向本合伙组织支付前两年内经营所得利润最高月份利润(或平均利润)12倍的违约金; (三)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如有违反,交易所得利益归合伙组织所有,给合伙组织造成的损失应该双倍赔偿; (四)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书面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的合伙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二)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该合伙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三)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应先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长沙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二条其他 (一)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约定;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本协议一份四页,各合伙人各执一份; (三)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全体合伙人签章处: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年___月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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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范围的内容是什么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行政复议范围的内容是什么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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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类
你好,我朋友最近遇到一件烦心事,收到了行政处罚,申请了行政复议,请问浅议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具体内容是什么?
[律师回复] 第九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

(一)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

(三)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法规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

(四)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者不予答复的;

(五)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六)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

(八)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的;

(九)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或者可以申请复议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

第十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不服,不能依照本条例申请复议:

(一)对行政法规、规章或者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不服的;

(二)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不服的;

(三)对民事纠纷的仲裁、调解或者处理不服的;

(四)对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不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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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在外地工作的时候进行了劳务分包,需要签订一份劳务分包的协议,企业劳务分包协议范本怎么写的
[律师回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制   签 约 须 知   
1.用人单位不得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2.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十五日;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三十日;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十日。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3.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得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为 元/月(小时)。( 年度)   
4.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劳动者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劳动者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支付劳动者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5.当用人单位有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等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用人单位用工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投诉电话: 。   
6.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7.双方应当仔细阅读合同条款,以明确其权利和义务。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本劳动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   
(一)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___种形式确定劳动合同期限:   
1. 有固定期限:自_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2. 无固定期限:自___年__月__日起至 止。   其中,试用期自___年__月__日至___年__月__日。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   
(二)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和任职要求,乙方同意在__________岗位上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双方签署的变更协议或者通知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三)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四)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甲方应当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1日。   甲方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部分值班人员等因工作需要或者职责范围的关系不能按照前款执行的职工,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三、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   
(五)甲方按月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每月__日前支付工资。   
(六)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__________元/月。   
(七)甲方提供食宿条件或者等同于提供食宿条件的,不得折算为乙方工资。   
(八)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等各项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生育保险政策规定执行。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九)甲方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十)甲方为乙方提供的食宿等基本生活条件必须达到安全、卫生要求。   (十
一)甲方必须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十
二)用人单位应当将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以上便是关于企业劳务分包协议范本的相关内容,相信您看了本文后已有所收获。合同签订的风险较大,这就要求当事人在签订合同同时一定要谨慎,最大限度地减少漏洞。
我想问一下税务行政复议范围的内容具体有哪些?我的一个朋友最近准备要申请税务行政复议。
[律师回复] 第四十四条 行政复议申请符合下列规定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受理:
  
(一)属于本规则规定的行政复议范围。
  
(二)在法定申请期限内提出。
  
(三)有明确的申请人和符合规定的被申请人。
  
(四)申请人与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
  
(五)有具体的行政复议请求和理由。
  
(六)符合本规则第三十三条和第三十四条规定的条件。
  
(七)属于收到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的职责范围。
  
(八)其他行政复议机关尚未受理同一行政复议申请,人民法院尚未受理同一主体就同一事实提起的行政诉讼。
  第四十五条 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以后,应当在5日内审查,决定是否受理。对不符合本规则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对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提出。
  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以后未按照前款规定期限审查并作出不予受理决定的,视为受理。
  第四十六条 对符合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自行政复议机构收到之日起即为受理;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
  第四十七条 行政复议申请材料不齐全、表述不清楚的,行政复议机构可以自收到该行政复议申请之日起5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补正。补正通知应当载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申请人放弃行政复议申请。
  补正申请材料所用时间不计入行政复议审理期限。
  第四十八条 上级税务机关认为行政复议机关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的理由不成立的,可以督促其受理;经督促仍然不受理的,责令其限期受理。
  上级税务机关认为行政复议申请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应当告知申请人。
  第四十九条 上级税务机关认为有必要的,可以直接受理或者提审由下级税务机关管辖的行政复议案件。
  第五十条 对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复议机关决定不予受理或者受理以后超过行政复议期限不作答复的,申请人可以自收到不予受理决定书之日起或者行政复议期满之日起15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依照本规则第八十三条规定延长行政复议期限的,以延长以后的时间为行政复议期满时间。
  第五十一条 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停止执行:
  
(一)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三)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
  
(四)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
你好,我对税务局做的行政处罚不服,想申请行政复议,但对这方面实在不懂,请问税务行政复议的范围具体内容是什么?
[律师回复] 税务行政复议是指当事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及其他税务当事人)不服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作出的税务具体行政行为,依法向上一级税务机关(复议机关)提出申请,复议机关经审理对原税务机关具体行政行为依法作出维持、变更、撤销等决定的活动。那么,税务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有哪些呢?
  
(一)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
  包括确认纳税主体、征税对象、征税范围、减税、免税、退税、抵扣税款、适用税率、计税依据、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和税款征收方式等具体行政行为,以及征收税款、加收滞纳金,扣缴义务人、受税务机关委托的单位和个人作出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代征行为等。
  
(二)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为
  
(三)发票管理行为,包括发售、收缴、代开发票等
  
(四)税务机关作出的税收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
  
(五)税务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行为:
  
1.罚款;
2.没收财物和违法所得;
3.停止出口退税权
  
(六)税务机关不依法履行下列职责的行为:
  
1.颁发税务登记证;
  
2.开具、出具完税凭证、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3.行政赔偿;
  
4.行政奖励;
  
5.其它不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
  
(七)税务机关作出的资格认定行为
  
(八)税务机关不依法确认纳税担保行为
  
(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
  
(十)税务机关作出的纳税信用等级评定行为
  (十一)税务机关作出的通知出入境管理机关阻止出境行为
  (十二)税务机关作出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
  纳税人认为税务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规定不合法,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有关规定的审查申请。
  前款中的规定不包括规章。
以上是我对税务行政复议的范围具体内容是什么的问题答复,希望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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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协议书范本的内容
出租人(甲方):承租人(乙方):身份证编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房屋坐落:依据 民法典 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写出相关协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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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有一个朋友,她是学习美容专业的,毕业之后找到了一个合伙人,两个人开了一个美容院,美容多人合伙经营协议书范本内容有什么?
[律师回复] 甲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
乙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
第一章: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条件下,同意合作,甲方为经营方,乙方为合作方.
第二章:甲方公司的一切经济、业务、活动,必须遵守中国政府法律法令,及相关条例规定,并受其保护.
乙方必须为合法的单位或者个人,所从事的职业和活动必须遵守中国政府法律法规.
第三章: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实物设备,应经甲方主管部门审查.
甲方责任:
1.向中国政府授权机关申请批准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
2.甲方负责公司经营及相关事务.甲方负责乙方技术.设备方面的监管.
3.甲方负责通知乙方关于公司的一些情况.保持与乙方合作的长久性(无特殊情况不得解除本合同).
4.按照双方协议(甲方按单个人培训费的百分之五十)给予乙方.至签约之日起二年内不变,二年后
可经商议另行决定.
乙方责任:
1.乙方负责计算机系统的正常运转.并负责日常维护.做到随叫随到.若因计算计系统问题造成公司
损失由乙方负责.
2.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公司的规章制度及日常管理.
3.乙方必须维护公司形象,不得有损坏公司形象的行为,为公司着想.为公司排忧解难.
3.乙方与甲方共同承担经营风险.
甲乙双方无特殊情况不得单方面解除合同,否则将承担对方一切损失及后果.
此合同一经签约据有法律效果.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__(盖章)
代表:__(签字)
乙方:__(盖章)
代表:__(签字)
__年__月__日订立
家里面有一套闲置的房子,现在决定将房子长期租出去,这样好歹会有份收入,反正房子闲着也是闲着。但是无奈不知道房屋长期租赁协议该如何书写,大家有相关的范本可以借鉴吗?
[律师回复] 《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长期房屋租赁合同范本
  出租方房东:
  联系电话:
  承租方房客:
  联系电话:
  兹有甲房房屋一套,地址: 户型:门面房,自愿租给乙方使用。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长期租房合同:
  一。租期暂定10年。即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先付后住。
  二。租期内房租每月人民币 元整。由乙方按 付给甲方。不得拖欠。乙方不得转租。如转租必须提前通知甲方,甲方同意方可转租。如不同意,乙方无权转租。租期内。如乙方拖欠房租过期天不交。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出租房。后果乙方自负。
  三。租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随意加价。并将 年 月 日以前水,电。等房屋费用一次结清。乙方概不承担 .租期内等一切费用有乙方自付,按时交纳。如按时不交拖欠。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后收回房子。
  四。甲方必须出示房产证和身份证。以证明房屋的所有权。如发生房屋纠纷事件。由甲方解决。乙方概不负责。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的由甲方承担。乙方必须提供身份证的复印件。
  五。甲。乙双方如不租或续租,都应提前壹个月通知对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租权。
  六。乙方不得损坏房屋结构。如须装璜。需经得甲方同意。
  七。租期内,甲方应帮助乙方协调水。电等的供应问题,保证正常畅通。当面检查,一切正常交给乙方使用。租期内的安全有乙方自付。
  八。租房押金: 元。如甲方违约,赔偿乙方经济损失人民币: 元。如乙方违约。赔偿甲方人民币 元。乙方到期不租。费用结清。甲方应将押金退还给乙方。
  九。租期内乙方如发生火灾,造成经济损失应有乙方按价赔偿给甲方。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十。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共同遵守。不得违约。
  十一。租期内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
  十二。房租费和押金以收据为准。
  水表底数: 吨。 电表底数: 度
  甲方: 身份证:
  乙方: 身份证: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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