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上没有载明出借人起诉法院受理吗

最新修订 | 2024-02-24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4人
专家导读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借条上没有载明出借人起诉法院受理吗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借条上没有载明出借人起诉法院受理吗

一、借条上没有载明出借人起诉法院受理吗

借条上没有载明出借人的,当事人去起诉法院会受理。在借条持有人最终与实际出借人系同一或者意志相一致的情况下,只要借款人无合理异议的,法院可以推定借条持有人为实际出借人,而无需深入到借条持有人与实际出借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当中进进行审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二、出借人写借条借款人签字有效吗

1、欠条自己写好让欠款人签字有效。欠款人签字之前要看清楚里面的内容。写欠条要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写明欠款信息、还款日期等重要内容,必要时可以找专业律师撰写。

2、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3、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三、只有银行转账记录,没有借条,法院会受理吗

只有银行转账记录,没有借条,向法院起诉,符合下列条件的,法院应当受理: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但是只有一个记录很难让取得胜诉,还需要其他证明提供佐证。

为了更大把握取得胜诉当事人可以从以下方面收集证据

1.手机短信线上聊天记录进行取证。例如,短信的内容包括提及还款,以及对方的答复是否已承认借款。

2.可以去银行领取相关的提款或转账单据。

3.双方交谈时录制的音频,例如在电话上提及借钱或者确认借钱。

4.确认是否有第三人在场,即借款时,第三人可以证明双方的借款关系。(证人证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

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债务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责任

根据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已经解答了借条上没有载明出借人起诉法院受理吗的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要多了解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有法律问题时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才可以更好的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还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律图网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服务。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4.8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325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借条上没有载明出借人起诉法院受理吗
一键咨询
  • 142****658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146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402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860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824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241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542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777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854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461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640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165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453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410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578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借条应载明哪些基本内容?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借条应载明哪些基本内容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10w+浏览
债权债务
借条未载明还款日期的有效期是多久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借条未载明还款日期的有效期是多久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在诉讼有效期内都一直有效。要看有没有过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是最后一次索要还款的日期至今有没有三年,如果超过三年,则表明过了诉讼时效,丧失胜诉权,但如果债务人主动还款是有效力的。其中的诉讼时效是可以中断的,中断事由是债权人在诉讼时效的时间内有不有向债务人主张权利,如果有,三年的诉讼时效将重新计算。没有约定还款日期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上述“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这个“准备时间”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一般不超过3个月。扩展资料:法律依据:《民法通则》第八十八条:合同的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全部履行自己的义务。合同中有关质量、期限、地点或者价款约定不明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内容不能确定,当事人又不能通过协商达成协议的,适用下列规定:
(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质量标准履行,没有国家质量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履行。
(二)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给付一方的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的所在地履行。
(四)价款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履行没有国家规定价格的,参照市场价格或者同类物品的价格或者同类劳务的报酬标准履行。合同对专利申请权没有约定的,完成发明创造的当事人享有申请权。合同对科技成果的使用权没有约定的,当事人都有使用的权利。《合同法》:
第六十一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第六十二条 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特定标准履行。
(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
(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五)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六)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
快速解决“债权债务”问题
当前6325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明知有风险借贷受法律保护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明知有风险借贷受法律保护问题解答如下, 明知有风险,还要借贷就应当承担风险,合法的借贷受法律保护。借贷有以下风险:
(一)借款用途的风险。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从事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情节严重的还将构成犯罪。如发现借款人筹集资金是为了贩毒,赌博,等非法活动的,应当予以拒绝。
(二)债务人的身份风险。出借人要注意借款人的身份,并要求借款人出具借条,以免受骗上当。
(三)借款利息的风险。利息风险包括没有约定利息、约定的利息超过有关规定、约定的利息不符合法律规定等、约定利息要合法。借贷关系的成立,出借人的初衷是为了赚取一定的利息收入,但是利率的约定也是受到国家相关法律的调整。
(四)借款履行的风险。借款是否履行,不仅要看借据,更要看付款凭证,因此,在发生借贷关系的过程中,最好通过银行交付,不要用现金进行交付。
(五)诉讼时效的风险。在借贷案件中广泛适用一般诉讼时效制度。所谓一般诉讼时效,指法律规定的公民向人民请求司法保护的期限,自公民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两年内。对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人民经审查,认为不存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情形的,就会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这样,债权人就丧失了实体胜诉的权利。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借条官司诉讼书需要载明哪些内容
借条官司的起诉状中需要标注清楚的内容有原告和被告的详细信息,原告具体的诉求,债务纠纷的事实和理由,同时要对证据证据的来源进行介绍。不过,债务纠纷不能只提供借条作为证据,只有借条只能证明存在借贷纠纷,不能证明被告方欠钱不还。
10w+浏览
行政类
合伙协议要载明什么事项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有限合伙人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有限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法律咨询:多人合伙零售店协议样本有哪些内容
多人合伙零售店协议样本内容
律师解答:
就是普通合伙协议,合伙企业法 第十八条
合伙协议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二)合伙目的和合伙经营范围;
(三)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四)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五)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
(六)合伙事务的执行;
(七)入伙与退伙;
(八)争议解决办法;
(九)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十)违约责任。
第十九条
合伙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修改或者补充合伙协议,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事项,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
相关法律知识:
合伙企业法有关合伙的规定
第六十一条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325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电动车载人被撞载人受伤谁负责
电动自行车载人出事故,谁担责?处理此类涉及非机动车与机动车的事故,通常遵循无过错归责原则。若电动自行车被视为机动车,则实行过错责任原则。若能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行人有过错,可减轻机动车方的赔偿责任。
10w+浏览
交通事故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电动车载人被撞载人受伤谁负责
电动自行车载人出事故,谁担责?处理此类涉及非机动车与机动车的事故,通常遵循无过错归责原则。若电动自行车被视为机动车,则实行过错责任原则。若能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行人有过错,可减轻机动车方的赔偿责任。
10w+浏览
交通事故
合伙合同需要载明哪些内容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合伙合同需要载明哪些内容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合伙合同主要应载明哪些事项的咨询
律师回答:
(1)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2)合伙目的和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
(3)合伙人的姓名及其住所。
(4)合伙人出资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
(5)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办法。
(6)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
(7)入伙与退伙。
(8)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9)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
(10)违约责任。
(11)合伙人争议的解决方式。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九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合伙企业未在其名称中标明“普通合伙”、“特殊普通合伙”或者“有限合伙”字样的,由企业登记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处以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九十五条违反本法规定,未领取营业执照,而以合伙企业或者合伙企业分支机构名义从事合伙业务的,由企业登记机关责令停止,处以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合伙企业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依照本法规定办理变更登记的,由企业登记机关责令限期登记;逾期不登记的,处以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合伙企业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未按期申请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或者善意第三人造成的损失。
第九十六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或者合伙企业从业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应当归合伙企业的利益据为己有的,或者采取其他手段侵占合伙企业财产的,应当将该利益和财产退还合伙企业;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十七条合伙人对本法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必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始得执行的事务擅自处理,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十八条不具有事务执行权的合伙人擅自执行合伙事务,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十九条合伙人违反本法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的约定,从事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或者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的,该收益归合伙企业所有;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快速解决“合同事务”问题
当前6325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合伙合同应该载明哪些内容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合伙合同应该载明哪些内容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合伙合同主要应载明哪些事项的咨询
律师回答:
(1)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2)合伙目的和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
(3)合伙人的姓名及其住所。
(4)合伙人出资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
(5)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办法。
(6)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
(7)入伙与退伙。
(8)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9)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
(10)违约责任。
(11)合伙人争议的解决方式。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九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合伙企业未在其名称中标明“普通合伙”、“特殊普通合伙”或者“有限合伙”字样的,由企业登记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处以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九十五条违反本法规定,未领取营业执照,而以合伙企业或者合伙企业分支机构名义从事合伙业务的,由企业登记机关责令停止,处以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合伙企业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依照本法规定办理变更登记的,由企业登记机关责令限期登记;逾期不登记的,处以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合伙企业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未按期申请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或者善意第三人造成的损失。
第九十六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或者合伙企业从业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应当归合伙企业的利益据为己有的,或者采取其他手段侵占合伙企业财产的,应当将该利益和财产退还合伙企业;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十七条合伙人对本法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必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始得执行的事务擅自处理,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十八条不具有事务执行权的合伙人擅自执行合伙事务,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十九条合伙人违反本法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的约定,从事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或者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的,该收益归合伙企业所有;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合伙合同应该载明什么内容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合伙合同应该载明什么内容问题解答如下, 合伙合同主要应载明哪些事项的咨询
律师回答:
(1)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2)合伙目的和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
(3)合伙人的姓名及其住所。
(4)合伙人出资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
(5)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办法。
(6)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
(7)入伙与退伙。
(8)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9)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
(10)违约责任。
(11)合伙人争议的解决方式。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九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合伙企业未在其名称中标明“普通合伙”、“特殊普通合伙”或者“有限合伙”字样的,由企业登记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处以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九十五条违反本法规定,未领取营业执照,而以合伙企业或者合伙企业分支机构名义从事合伙业务的,由企业登记机关责令停止,处以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合伙企业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依照本法规定办理变更登记的,由企业登记机关责令限期登记;逾期不登记的,处以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合伙企业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未按期申请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或者善意第三人造成的损失。
第九十六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或者合伙企业从业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应当归合伙企业的利益据为己有的,或者采取其他手段侵占合伙企业财产的,应当将该利益和财产退还合伙企业;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十七条合伙人对本法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必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始得执行的事务擅自处理,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十八条不具有事务执行权的合伙人擅自执行合伙事务,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十九条合伙人违反本法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的约定,从事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或者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的,该收益归合伙企业所有;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325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借条在法院受理吗
借条在法院是受理的,借条简单理解就是你问别人借钱,别人要求你留下一些能够证明你欠他钱的凭证,其一般也是因为借款而发生,所以借条往往都是借款人和出借人的一种债权债务的证明,这种债权债务是受法律保护的
10w+浏览
债权债务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债权债务 > 个人债务 > 借条上没有载明出借人起诉法院受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