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遗嘱的书写应当注意什么问题
房屋遗嘱书写时应当注意的问题:
1、遗嘱人立遗嘱时应当神志清楚,能正确表达自己意愿。
2、遗嘱人的遗嘱只能处分房屋中属于自己的个人财产。
3、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4、遗嘱应符合形式要件。如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二)意思表示真实;
第一千一百四十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二、立遗嘱应该注意什么问题
立遗嘱应该注意这些问题:
1、遗嘱人应当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3、处分的财产应当是遗嘱人有权处分的财产;
4、遗嘱不得伪造或者被篡改;
5、除了自书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需要有见证人。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三、立遗嘱应该注意什么问题呢
立遗嘱应该注意这些问题:
1、遗嘱人应当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遗嘱应当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没有受到胁迫、欺诈;
3、处分的财产应当是遗嘱人有权处分的财产;
4、遗嘱不得伪造或者被篡改;
5、除了自书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需要有见证人。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时,可以通过运用法律知识或者是相关专业人员的帮助来解决,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上述的文章内容中已经对房屋遗嘱的书写应当注意什么问题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对于该问题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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