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网络侵权责任怎么认定
网络侵权责任是指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承担侵权责任,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四条
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一千一百九十五条
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权利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通知应当包括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及权利人的真实身份信息。
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应当及时将该通知转送相关网络用户,并根据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和服务类型采取必要措施;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权利人因错误通知造成网络用户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二、名誉侵权是怎么认定的
名誉侵权认定方式如下:
1、以暴力或者口头、文字形式侮辱或者诽谤他人,损害他人的人格尊严,按照侵害他人名誉权处理;
2、无中生有,捏造事实,破坏他人名誉、人格的诽谤行为,按照侵害他人名誉权处理;
3、对未经他人同意,擅自公布他人的隐私材料或者以书面、口头形式宣扬他人隐私,致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按照侵害他人名誉权处理;
4、因新闻报道严重失实,致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应按照侵害他人名誉权处理。
《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条
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
《民法典》第一千条
行为人因侵害人格权承担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的,应当与行为的具体方式和造成的影响范围相当。
行为人拒不承担前款规定的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在报刊、网络等媒体上发布公告或者公布生效裁判文书等方式执行,产生的费用由行为人负担。
《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
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三、新闻侵权责任怎么承担
新闻侵权的责任承担方式如下:
1、因为提供者提供的信息失实导致侵权的,由其承担责任,根据损害后果的大小,分别以其个人名义在该报刊予以更正,消除影响,赔礼道歉,或赔偿损失。
2、由于记者原稿失实导致侵权的,其承担责任方式与信息提供者的承担方式一样。
3、由于未经作者同意,编辑部修改后失真导致侵权的,视不同情况,应由该报刊社以法人的名义予以更正,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4、由于转载的刊物失真等造成侵权的,由其报刊按上述方式承担责任。
5、如果作者报刊社均有责任的,由其共同承担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
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网络侵权责任怎么认定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