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间如何算是个人财产
一、夫妻财产的约定优先
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属,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如果没有约定,则按下面的标准认定夫妻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
二、所谓夫妻个人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前各自所有的财产和其它夫妻个人的特有财产。包括: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夫妻一方从事职业、工作和业余学习、兴趣、爱好等专用的财产。
7、一方在社会贡献中所得的荣誉奖品、奖章等。
8、双方约定为个人所有的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夫妻离婚时哪些是个人财产
夫妻离婚时下列财产是一方个人财产:
一、一方婚前的财产。包括下列财产:
(1)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工资、奖金,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资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2)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权利,如一方婚前取得的债权等。
(3)婚前财产的利息,包括个人财产婚前利息。
(4)一方婚前以货币、股权等形式存在,而婚后表现为另一形态的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包括下列财产: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结婚时间不满10年的,为复员、转业军人个人所有。复员军人从部队带回的医药补助费和回乡产补助费,归复员军人本人所有。
(2)离婚时一方尚未取得经济利益。
(3)一方的人身保险金。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三、夫妻离婚时什么是个人财产
夫妻离婚时下列财产是一方个人财产:
一、一方婚前的财产。
包括下列财产:
(1)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工资、奖金,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资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2)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权利,如一方婚前取得的债权等。
(3)婚前财产的利息,包括个人财产婚前利息。
(4)一方婚前以货币、股权等形式存在,而婚后表现为另一形态的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包括下列财产: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结婚时间不满10年的,为复员、转业军人个人所有。复员军人从部队带回的医药补助费和回乡产补助费,归复员军人本人所有。
(2)离婚时一方尚未取得经济利益。
(3)一方的人身保险金。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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