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工不包料工伤是谁负责呢

最新修订 | 2024-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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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包工不包料工伤是谁负责呢相关的法律规定。
包工不包料工伤是谁负责呢

一、包工不包料工伤是谁负责呢

包工包料没主体资格,出了事故,雇主和包工头一般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根据法律的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一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二、扭伤是不是不给认定工伤

扭伤是否认定工伤,要看是否符合工伤认定的情形: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如果不属于以上情形的,则不能认定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三、上下班途中摔伤是不是工伤

上下班途中摔伤不是工伤,职工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申请认定工伤的;

申请人需要提供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或其他相关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且认定书中受伤职工承担的事故责任为同等责任、次要责任或不承担责任,这样才可以认定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时,可以通过运用法律知识或者是相关专业人员的帮助来解决,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上述的文章内容中已经对包工不包料工伤是谁负责呢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对于该问题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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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需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局的网站一般有下载)、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
2、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一般设立在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
4、如果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及其他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无法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你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经过劳动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再申请工伤认定。
5、《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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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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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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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工有前款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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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需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局的网站一般有下载)、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
2、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一般设立在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
4、如果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及其他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无法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你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经过劳动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再申请工伤认定。
5、《工伤保险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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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什么什么 水电工程 ;
  
2、工程地点: ;
  
3、工程范围: ;
  (详见施工图纸内容);
  
4、承包方式:_ 。
  
5、材料及工艺补充说明(详见施工图纸内容)。
二、合同工期及工期延误
  
1、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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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由于承包人的责任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日期竣工,每逾期一日,承包人 向发包人支付合同价款万分之_ _的违约金,算至验收合格之日;
  
3、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工期相应顺延:
   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提供(或确认)施工图纸及开工条件; 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
   发包人代表(或监理工程师)未按约定提供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 能正常进行;
   设计变更或工程量增加;
   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 小时; 不可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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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承包人在以上情况发生后 日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发
  包人代表(或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发包人代表(或监理工程师)在收到
  报告后 日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按照《钢结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验收。
四、合同价款
  总 计 合 同 金 额 ( 大 写 )( 人 民 币 ) , 小 写
  ¥ 。
  
五、工程款结算及支付
  
1、主钢构进场之日起 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工程合同总价款
  的 的进度款;
  
2、纲结构主体完工之日起 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工程合同总价
  款的 的进度款;
  
3、工程全部完工之日起 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工程合同总价款
  的 的进度款;承包人向发包人开具工程合同总价款 的银行
  保函作为保修金,发包人于壹年内返还承包人;
  
六、施工准备
  
1、承包人在合同签定后 日内免费完成图纸的设计和细化,完成后由 发包人提交给设计院,承包人协同参与技术交底以便图纸通过。
  
2、发包人在施工前应负责做好三通一平工作,提供基准测量点,免费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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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发包人应办理完备项目报建、图样签章手续,协调好周边及有关部门 关系;
  
4、承包人于接到审查合格图纸 日内完成主构件的加工并运抵工地现
  场
  
5、承包人严格按照施工图纸中的材料进行采购和加工,并提供主要钢材, 彩板的质量保证书;
  
七、安全施工与检查
  
1、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 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 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2、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发包人不得要求 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 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3、如发生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发包
  人,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4、当发包人与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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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工程竣工验收及保修
  
1、承包人在工程竣工前三日内,应将验收日期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届 时验收,如发包人不能按期参加验收,须提前通知承包人,并与承包人另行 商定验收日期,但发包人必须承认承包人的竣工时间;发包人推迟验收,其 间所发生的管理费和其他损失均由发包人承担;
  
2、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的验收通知未提出异议,但到期又不按期组织验收 或发包人提前使用的,视为验收合格;
  
3、竣工工程经验收合格之日,办理工程移交,从验收之日起三日内移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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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工程已基本竣工,如遇某种材料或设备双方均无法解决,致使该项工 程不能全部按期竣工,可作减项竣工,并对已完成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和办理 移交手续;
  
5、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壹年内承包人对工程负责免费保修,保修 期限届满后,承包人提供终身优惠服务。
  
九、现场代表
  发包人现场代表_____,承包人现场代表_ _,双方代表的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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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方违约时,除前面条款另有约定外,违约方支付违约金 万
  元。
  十
一、争议解决
  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
  任何一方应向 人民法院起诉。
  十
二、附则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有关规定议定附则条款,作为 本合同之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以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 式四份,发包人与承包人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
  
2、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3、图纸
  
4、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
  合同订立时间:___年___月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共_ 页
  发包人:_________ 承包人:
  住所:__________ 住所:
  法定代表人:_______ 法定代表人:
  电话:__________ 电话:
  传真:__________ 传真:
  开户银行:________ 开户银行:
  账 号:_________ 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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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建房子,包工不包料给包工头,没有签合同,我们以公司的名义给工地买了保险,他请的工人工伤了,由谁负责?
[律师回复] 没签合同遇到工伤,能否获得赔偿如果要进行索赔则应当依据什么样的程序,获得怎样的赔偿呢  
一、没签合同,但存在事实的劳动关系  首先,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劳动关系的认定并非单纯以是否签订劳动合同为依据。在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都是证明劳动关系成立的重要证据。  可见,即便没有跟劳动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只要你有足能证明双方劳动关系的证据,当遇到工伤时即有权要求获得相应的赔偿。  
二、没签合同,工伤如何获得赔偿  既然只要存在事实的劳动关系,是否签订合同并不影响工伤赔偿,那么具体而言该如何申请工伤赔偿呢  
1.工伤认定。《工伤保险条例》中列举了关于工伤的多种情形,只要符合相关情形即可认定为工伤(详见《工伤保险条例》第14、15、16条)。另外,法律还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可以直接向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资料提交。除了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外,还应该提交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书等。  
3.具体赔偿。劳动保障部门在证实确属工伤事故的前提下,用人单位应负责支付伤、残劳动者的医疗费,以及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的数额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确定,造成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对其抚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丧葬费,对死者生前抚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另外,因为没有签合同,除了工伤赔偿外,根据《劳动合同法》八十二条的规定,你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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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包出去工人受伤谁负责
包工头承担赔偿责任,挂靠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特殊情况下,发包方也可能承担连带责任。正常情况下,工人在建筑工地干活是不签劳动合同的,正常就是雇佣关系。工人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造成身体损害,其损伤应由雇佣他的雇主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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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劳务外包工作中劳动者受伤该由谁负责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劳务外包工作中劳动者受伤该由谁负责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劳务派遣是一种招聘人与使用人相分离的劳动力经营模式,它是指用人单位向劳务输出公司提出所需人员的条件,由劳务输出公司向用人单位派遣劳务人员的情形使用劳务人员的单位与劳务输出公司是一种劳务派遣关系,劳动者与劳务输出公司是一种劳动关系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是有区别的,表现在:
(一)关系不同劳动关系两个主体之间不仅存在财产关系还存在人身关系,即行政隶属关系也就是说,劳动者除提供劳动之外,还要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服从其安排,遵守其规章制度等而劳务关系两个主体之间只存在财产关系,或者说是经济关系即劳动者提供劳务服务,用人单位支付劳务报酬彼此之间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
(二)劳动主体的待遇不同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除获得工资报酬外,还有保险、福利待遇等;而劳务关系中的劳动主体,一般只获得劳务报酬在工作中受伤,应当属于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职工应当认定为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派遣公司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你被诊断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劳动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倘若派遣公司不愿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劳动者也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派遣公司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后,劳动者的医疗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倘若派遣公司没有为你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话,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后,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劳动者医疗费应由派遣公司和用人单位负责,他们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希望通过上面的内容您能对于劳务外包工作中,劳动者受伤相关的问题有更加深入的了解如果您情况比较复杂,本网站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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