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知道新的劳动合同签五年是不是有效呢

最新修订 | 2024-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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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恒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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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谁知道新的劳动合同签五年是不是有效呢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谁知道新的劳动合同签五年是不是有效呢

一、谁知道新的劳动合同签五年是不是有效呢

劳动合同几年一签,法律并无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即可。用人单位可以选择与劳动者签订一年期限的劳动合同,也可以选择订立五年期限的劳动合同。但是,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签订第三次劳动合同时,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二、劳动合同期满是不是属于终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到期属于劳动合同终止。我国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一年一签的劳动合同是不是违法

合同一年一签一般来说是不违法,但是要看是哪种合同。

劳动合同期限是可以任意确定的,只要双方协商一致。但是如果已经签订了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第二份劳动合同到期后,如果双方都愿意续签;

或是劳动者已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那么单位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是除非劳动者自己提出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所面临谁知道新的劳动合同签五年是不是有效呢的问题。平常我们可以多多学习了解法律知识,这样在面临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时,我们就能够通过学习到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想要了解更多相关的法律问题,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为您匹配专业律师在线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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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建材五金店经营范围锁类(1)外装门锁(2)执手锁(3)抽屉锁(4)球型门锁(5)玻璃橱窗锁(6)电子锁(7)链子锁(8)防盗锁(9)浴室锁(10)挂锁(11)号码锁(12)锁体(13)锁芯
8、建材五金店经营范围卫浴五金(1)洗面池龙头(2)洗衣机龙头(3)延时龙头(4)花洒(5)皂碟架、皂蝶(6)单杯架、单杯(7)双杯架、双杯(8)纸巾架(9)厕刷托架、厕刷(10)单杆毛巾架、双杆毛巾架(11)单层置物架(12)多层置物架(13)浴巾架(14)美容镜(15)挂镜(16)皂液器(17)干手器
9、建材五金店经营范围厨房五金、家电类(1)厨柜拉篮(2)厨柜挂件(3)水槽、水槽龙头(4)洗涤器(5)抽油烟机(中式、欧式)(6)燃气灶(7)烤箱(电、燃气)(8)热水器(电、燃气)(9)管道、天然气、液化罐(10)燃气采暖炉(11)洗碗机(12)消毒柜(13)浴霸(14)排风扇(顶式、窗式、墙式)(15)净水器(16)干肤器(17)食物残渣处理机(18)电饭煲(19)烘手器(20)冰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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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条规定的内容,在民法学中称为物权变动与其基础关系或者说原因关系的区分原则。以发生物权变动为目的的基础关系,主要是合同,它属于债权法律关系的范畴,成立以及生效应该依据合同法来判断。民法学将这种合同看成是物权变动的原因行为。不动产物权的变动只能在登记时生效,依法成立生效的合同也许不能发生物权变动的结果。这可能是因为物权因客观情势发生变迁,使得物权的变动成为不可能;也可能是物权的出让人“一物二卖”,其中一个买受人先行进行了不动产登记,其他的买受人便不可能取得合同约定转让的物权。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和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本身是两个应当加以区分的情况。除非法律有特别规定,合同一经成立,只要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就可以发生效力。合同只是当事人之间的一种合意,并不必然与登记联系在一起。登记是针对民事权利的变动而设定的,它是与物权的变动联系在一起的,是一种物权变动的公示的方法。登记并不是针对合同行为,而是针对物权的变动所采取的一种公示方法,如果当事人之间仅就物权的变动达成合意,而没有办理登记,合同仍然有效。例如,当事人双方订立了房屋买卖合同之后,合同就已经生效,如果没有办理登记手续,房屋所有权不能发生移转,但买受人基于有效合同而享有的占有权仍然受到保护。违约的合同当事人一方应该承担违约责任。依不同情形,买受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实际履行合同,即请求出卖人办理不动产转让登记,或者请求债务人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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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年11月1日以后在武汉市远城区购买住房面积在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和总价超过30万元(含30万元),可在住房地申办武汉市常住户口,办理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共3人的户口迁移来汉,需同时满足面积和总价两个条件。
  购买住房,是指合法购买用于住宅并经市、区土地资源和房产管理部门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的首次交易商品房(不包括单位集资建设住房、经济适用房和其他非住宅房)。
  武汉买房落户政策中将中心城区和远城区分为两个不同类别,每种类别的入户条件有所不同。
  
1、户籍不在武汉本市和本市中心城区,在中心城区购买住房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上(含100平方米)和总价超过50万元(含50万元),可在住房地申办武汉市非农业户口。
  
2、中心城区农业户籍人员,购买住房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上(含100平方米)和总价超过50万元(含50万元),可在住房地办理“农转非”。
  
3、户籍不在武汉本市和本市中心城区,在远城区购买住房面积超过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和总价超过30万元(含30万元)的,可在住房地申办武汉市非农业户口。
  
4、远城区农业户口人员在远城区购买住房面积超过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和总价超过30万元(含30万元)的,可在住房地申办武汉市非农业户口。
  武汉市中心城区是指含江岸区、江汉区、桥口区、汉阳区、武昌区、青山区、洪山区等七个中心城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和东西湖常青花园的适用中心城区政策;远城区是指东西湖区、汉南区、蔡甸区、江夏区、黄陂区、新洲区。
  武汉买房申办户口所需证明材料:
1、本人书面申请。
2、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户籍证明。
3、申请入户人员的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审查原件,收存复印件)。
4、购房合同(《武汉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房产部门提供的电子版合同须房产部门签章)、购房全额发票、房产证、土地证(审查原件,收存复印件)。
5、有两个及以上未成年子女随迁的,需出具当地街(乡、镇)计生部门计划生育证明。
6、申请入户地派出所出具的实际入住证明(在《购买住房办理武汉市常住户口申请表》上签注)。以上所有证件、证明上的人员户籍信息必须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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